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因素决定了国有企业一直缺乏市场竞争压力。即使对于市场转型后的国有企业也是如此。长期的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致使我国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从而进一步凸显了国有企业治理的缺陷。国有企业的非市场因素尤其需要一个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通过市场的私权利限制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以此尽可能减少国有企业自身的弊端。
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有着较为成熟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征信体系成熟。在此基础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外部治理又主要存在着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政府对市场作用的程度不同。英美模式强调市场约束的外部治理,政府更多的是从制度上来规范、引导企业;德日模式则强调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作用。英美模式的外部治理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德日模式的外部治理主要通过主银行制进行。[41]
我国在立足国情和国有企业特殊性的基础上,适当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深化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了市场机制,为国有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私权利制约机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既然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市场经济社会的主要主体,那么国有企业比重过大就成了影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国有企业的市场转型改革是构建成熟市场机制的重要条件。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合理界定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社会的定位;二是为私有企业以及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等普通商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释放私权利制约力量;三是为金融体制改革及其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四是有利于创造平等、自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至于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本书在第一章已有详叙。[42]
(2)完善商品或服务市场机制。通过私有企业、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等的健康发展和市场开放,国有企业商品或服务市场遭遇到了有效的竞争对手,从而形成了对国有企业的外部制约力量。当然,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因素决定了国有企业商品或服务容易具有垄断性,从而决定了商品或服务市场的竞争机制仅具有相对意义,关键还要取决于国有企业的合理市场定位及其公权力制度安排。(www.daowen.com)
(3)完善资本市场机制。一方面,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多元化及市场化,发挥银行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建立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证券市场,提供健康的资本市场,实现资本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发挥“用脚投票”的功能和资本市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制约。当然,国家所有权的公权力因素决定了资本市场机制对于国有企业仅具有相对意义,关键还要取决于国有企业的合理市场定位及其公权力制度安排。
(4)完善经理人市场机制。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高管多是由政府任命或提名推荐,且多是长期任职,缺乏经理人市场竞争与约束。虽然国有企业的公权力因素决定了国有企业高管存在行政公务人员或准行政公务人员身份,但适度地引入经理人市场是非常必要的。某些领域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市场选聘某些岗位的管理人员,从而形成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经理人市场竞争与约束机制。
(5)完善社会中介市场机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治理的一个重要外部力量来自社会的中介组织,如独立审计人、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但在我国,基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历史惯性等因素,许多社会中介机构都是政府职能机构转型而来的,独立性、自治性和民间性不够,从而影响到了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外部监管约束。因此,立足于国情,我国应循序渐进地推动社会中介机构改革,提高其民间性、独立性和自治性,加强行业自律监管,构建征信体系等,发挥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新闻媒体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制约功能,从而形成社会中介机构的约束机制。[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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