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中国而言,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利润包干”“利改税”“两权分离”“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公司化改制”为主导的产权改革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等诸多阶段。国有企业改革也经历了从“政企分开”到“政资分开”的改革路径探索。
从中国社会平稳转型视角来看,相对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休克疗法”,我国国有企业改革采取的渐进式模式比较可行,实践证明也是比较成功的,初步实现了“软着陆”。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国企改革不彻底、反复、停滞等,今天提出的许多国企改革的问题以及对策与建议甚至早在多年前就出现了。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国有企业市场定位在国家立法和政策层面上还不是很明晰,虽然国有企业不断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但比重依然较高,多数国有企业仍存在于一般市场竞争领域;②虽然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国有企业)数量大幅下降,但依然相对较多,比如截至2019年,国资委管辖的中央国有企业仍有96家,其中,每家企业集团内含许多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子公司,还不包括财政部管辖的国有企业;③国有经济比重虽然不断下降,但仍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3左右,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④中央与地方国有企业分工及其关系与中央与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是很协调;⑤国有企业按照公益类与商业类进行的分类监管以及区别法律规制还没有解决;⑥国有企业治理与普通商事企业治理混淆与模糊,不仅异化了公司法等私法规范及其公司治理,而且也没有真正解决国有企业治理问题;⑦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及其历史遗留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之所以如此,笔者认为,原有的渐进式改革模式具有探索性与尝试性,不确定的改革思路、政府换届更替、人事变动、决策者之间的观念分歧等因素容易导致国企认识模糊不定或缺乏明确的国企市场定位以及改革方向,甚至容易出现波折、反复或倒退等现象。而这种在其他领域体制改革滞后的情况又会进一步延缓国有企业深化改革。(www.daowen.com)
这些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将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进而影响到能否为中国社会平稳转型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适宜的经济土壤。这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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