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策解读 家园合作的重要性

政策解读 家园合作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可见,幼儿园、家庭的合作由来已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家庭、幼儿园携手教育的重视。家园合作是世界幼儿教育的发展趋势。家园合作是为了庄严的法律承诺,《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等法律文件一再强调了教师和家长是幼儿责无旁贷的教育者和维护者。[5]并明确指出广大家长是《指南》的主要使用者。

政策解读 家园合作的重要性

20世纪以来,各个国家颁布的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文件中都提到幼儿园要和家庭密切合作,为孩子的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如1988年,日本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教育要领》,它在幼儿园教育目标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教育要与家庭密切合作,为人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1991年,新西兰教育部委托学前教育专家M.卡瑞(Carr)和H.梅(May)起草了《国家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并于1992年正式颁布。认为学前教育课程只有支持、加强它们之间的联系,运用家庭和社区这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才能实现优质的儿童保育与教育。美国教育部在1994年颁布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目标》蓝皮书中指出,到2000年美国教育要达到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每一所学校与每一个家庭将要加强伙伴关系的建设,将增加父母对提高儿童情感社会性发展及学术成长的参与与投入”。瑞吉欧的教育工作者所持的观点之一是:父母的参与必不可少,而且有很多形式。父母在孩子的学习经历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家庭带给学校很多想法和技巧,或带来更重要的东西——父母和教师之间的交流,这些都有利于一种新的教学法的发展。这让教师能够把家庭的参与看成是一种内在的合作关系和不同智慧的融合,而不是一种威胁。

1996年,《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教育幼儿的任务。”“幼儿园可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家长正确了解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内容、方法,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并接待家长的来访和咨询。”同时,还在“第六章幼儿园的工作人员”中,无论是幼儿园园长的职责还是幼儿园的教师的主要职责中都明确指出要“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不仅如此,还在“第九章幼儿园的管理”中指出“园务委员会由保教、医务、财会等人员的代表以及家长的代表组成”。由此可见,幼儿园、家庭的合作由来已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家庭、幼儿园携手教育的重视。

2001年,在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总则里就明确提出“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合作,与小学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组织与实施中,《纲要》明确指出:“家庭是幼儿园主要的合作伙伴,应本着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争取家长的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并积极支持、帮助家长提高教育能力。”

对此,南京师范大学孔起英(2013)做了精彩的诠释。家园合作是有必要的:

(1)家园合作是人的发展的需要。幼儿园和家庭都是儿童发展中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微观环境,社会生态学理论告诉我们儿童教育必须从儿童在这种特定的环境中所经历的活动、承担的角色及建立的人际关系出发,协调相关社会群体的力量,共同促进儿童的发展。

(2)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幼儿教育不等于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具有强烈的感染性、长期性和针对性,教育内容复杂丰富,教育方法机智灵活,家园共育可以充分发挥教育合力的优势,促进儿童发展。(www.daowen.com)

(3)家园合作是世界幼儿教育的发展趋势。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家庭开端计划”更是家长参与儿童教育的一个典范。意大利瑞吉欧教育体系,就是一个由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共同组成的教育社会。

(4)家园合作是幼儿教育现实的需要,家园共育实践层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如何深化家园合作的共育水平是幼儿教育的现实要求。

(5)家园合作是为了庄严的法律承诺,《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纲要》等法律文件一再强调了教师和家长是幼儿责无旁贷的教育者和维护者。[3]而李季湄(2015)在《走进新〈纲要〉和家园社区合作》中通过列举全国多家幼儿园家园合作做法的改变,“拽着家长走—顺着家长走—引导家长走—家园互动携手走”,突出强调家园共育的共识即教育是一种服务的特征。[4]

2012年10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指南》)颁布,更是明确在“说明”部分指出:“通过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指南》是引导我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方向的又一指导性文件,其倡导的教育观念并非《规程》和《纲要》的简单重复,而是引导包括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新型儿童观和质量观。《指南》引导教师及家长了解幼儿的基本发展规律与特点,在教育过程中建立对幼儿的合理期待。《指南》对3—6岁每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的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专业的幼儿园教师应该向家长进行宣传,共同建立对幼儿的合理期待,不要过高也不要过低,从而进行科学的家园共育。

李季湄(2013)指出《指南》的作用之一就是提高家长教育能力和家庭教育质量。[5]并明确指出广大家长是《指南》的主要使用者。由于《指南》比较关注幼儿在家庭里的行为表现,加之《指南》的先进教育理念通俗易懂,活动便于操作,教育建议也较多照顾家庭的实际条件,所以《指南》能够让家长获得许多关于教育幼儿的知识和教育方法。同时,《指南》所体现的正确教育观念有利于帮助家长形成对幼儿、对幼儿学习与发展、对幼儿的入学准备、对幼儿教育本质的正确理解,有利于促进家长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孩子,学会理解孩子,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孩子,从而有效地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和家庭教育质量。这些都无不渗透着家园共育这一幼儿教育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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