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知性是一种介于感性和理性之间的认知状态,就思维方式来说,主要表现为推理。
日本知名的文化达人茂吕美耶有一个说法,叫作“历史是知性推理的游戏”,他认为许多知名事件,交织其中的人物角色、来龙去脉,大家耳熟能详,却找不到埋在深处的真相,结果却早已凝冻,但其过程、因素却隐藏着无数种可能,“借助知识存档,凭着知性推理,我们可以以一千种方式与古人相遇”[43]。
有一本书叫作《三国的谎言》,由一位笔名“三十从军”的历史爱好者撰写,全书围绕三国历史种种谜团做出探究解释,其解读思维除了批判质疑之外,主要就是知性推理。比如,在庞统问题上,作者指出《三国志·蜀书》虽为庞统立传,读后却令人存疑:
第一,庞统明明是东吴周瑜的手下(南郡太守),后来为什么在刘备占据荆州后不随东吴返归江东而成了刘备的幕僚?
第二,卧龙凤雏名声相当,甚至诸葛亮自称远不及凤雏,为什么刘备开始对庞统不予重用还极力排挤?
第三,东吴鲁肃为什么要极力找出一些理由向刘备推荐庞统?
第四,为什么庞统极力敦促刘备占据西川?
第五,作为文官、军师的庞统最后为什么中箭死在前线?[44]
作者在不完整的材料面前,依据孙刘当时的关系演变做出一种推理:孙权为控制和影响刘备,把小妹嫁给了他,并派遣庞统卧底,刘备开始不予重用就是对他心怀忌惮,后来迫于东吴压力,在势单力薄的情势下才起用他。庞统进入刘备系统高层之后,敦促刘备入川其实就是孙权授意,目的就是让刘备早早离开荆州、不要赖着不走。与此同时,东吴还表示愿意助一臂之力,刘备之所以同意庞统意见,一个是占据西川本就是隆中对策的规划,二是在客观上也需要通过联络东吴取得他们一定程度的帮助。庞统为什么要刘备不择手段、火线占据西川呢?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刘备占据西川之后控制不了局面,孙权伺机发难夺取西川,因为夺取西川本来就是周瑜给孙权提出的建议。没想到的是他们低估了刘备,刘备没有采取庞统的激进政策,而是采取了比较稳妥的措施。眼见西川在手,江东和庞统已没有多少价值,刘备早就想除掉这个卧底,就把庞统派上最后的战场。酣战之际,一阵冷箭射来,庞统光荣牺牲,刘备痛哭流涕,还给庞父封了官。最后,最窝火的就是孙权了,赔了小妹损了爱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笔者曾查阅《三国志·庞统传》注解,发现其中记载了这样一条信息,说刘备有一次问庞统:“你是周瑜的部下,我到吴国时听说这个人秘密告诉孙权把我扣留下来,请问有没有这回事?你现在跟着我干,请不要隐瞒。”庞统说:“确有此事。”刘备开始感慨:“当时我处境危难,不得不求孙权,现在看差点遭了周瑜暗算。天下有智谋的人所见略同,诸葛亮当时就坚决反对我前往,我呢,当时觉得孙权北边正防备着曹操,也需要我来作为他的帮手,所以就毫无顾虑地去了。现在看这是一步险棋,不是万全之策。”大家可以想象,刘备此时说这话时对庞统和他的老主子孙权、周瑜是什么心态,而庞统又会有怎样的心理反应。所以,“三十从军”的推理从逻辑上不无道理。书中与此相类的推想还有很多,有意思的很。
再如,马谡的结局在《三国志》记载中不乏疑点:
《三国志·诸葛亮传》称“戮谡以谢众”,这里与世传说法相同,说马谡是因街亭之败而为诸葛亮所杀。
而《三国志·马谡传》则称“谡下狱物故”,根据史料考证 “物故”就是死亡的意思(包括死因),至今日本仍有“物故”一词,特指去世,也是古汉语遗留的痕迹。这里说的意思应该是马谡被投进监狱、死于狱中。
《三国志·向朗传》则记叙:“朗素与马谡善,谡逃亡,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此处说的则是马谡畏罪潜逃。
也就是说,针对马谡结局,仅《三国志》就有三种说法,即处死、下狱而死以及逃亡。
当代作家马伯庸认为这三个说法也许是同一件事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马谡可能是先企图逃亡,结果被抓,然后被判死刑并死在狱中。总之,马谡非但没有主动自首,反而绕过诸葛企图逃亡。即使有向朗袒护,最后还是被抓住。接下来就是诸葛亮“戮谡以谢众”。虽说“谢众”,但未必意味着公开处决,考虑到马谡身份,诸葛亮也许采用了“狱中赐死”这类相对温和的做法,然后将死亡结果公布于众。马伯庸还提出另外一种可能:马谡首先被公开判处死刑,但“判罪”和“行刑”两步之间还有一段时间间隔,就在这段间隔之间,马谡因为疾病或其他原因而“物故”,因此在法律程序和公文上他是“被戮”,而实际死因则是“物故”。无论病死还是赐死,都算“物故”。据此,马伯庸创作了演义故事《街亭》。[45]
当然,类似推理再有道理,最终也只能说是猜测,而不能由此敲定这就是历史真相。
知性推理在某些文学作品的解读中也有运用空间,下面以《诗经》中《静女》一诗为例,感受一下运用知性推理所能进行的趣味解读。
静女
《诗经》
静女其姝(shū)①,俟(sì)我于城隅(yú) ②。
爱③而不见(xiàn),搔首踟(chí)蹰(chú) ④。
静女其娈(luán) ⑤,贻我彤管⑥。
彤管有炜⑦,说(yuè)怿(yì)女(rǔ)美⑧。
自牧归(kuì)荑(tí)⑨,洵(xún) ⑩美且异。
匪(fēi)女(rǔ)之为美,美人之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静女其姝(shū):静,娴静文雅。姝,美丽。其,形容词词头,下面“静女其娈”用法与此相同。
②城隅(yú):一说城上角楼,一说为城边角落。
③爱:通“薆(ài)”,隐藏。
④踟蹰(chí chú):犹豫迟疑的样子。
⑤娈(luán):美好。
⑥贻(yí)我彤管:贻,赠送。彤,红色。彤管,可能是奏乐的竹管,也可能是某种花草。
⑦炜(wěi):光彩鲜明。
⑧说怿(yuè yì):喜爱。说,通“悦”,和“怿”一样,都是喜爱的意思。女(rǔ):通“汝”,你的。
⑨牧:野外放牧的地方。归荑(kuì tí):归,通“馈”,赠送。荑,初生的茅草。
⑩洵(xún):通“恂”,确实。
自现代以来,很多人喜欢以新诗形式翻译《诗经》,译诗一般要符合原意体现韵律,若能再传出原作的风味情调就更好了。下面提供两则出自现代著名学者的译诗,我们可对照原文和译文读一读、品一品。
原诗 著名学者程俊英译文 [46] 著名学者余冠英译文 [47]
静女其姝, 善良姑娘真美丽, 幽静的姑娘撩人爱,
俟我于城隅。 等我城墙角楼里。 约我城角楼上来。
爱而不见, 故意藏着不露面, 暗里躲着逗人找,
搔首踟蹰。 来回着急抓头皮。 害我抓耳又挠腮。
静女其娈, 善良姑娘真漂亮, 幽静的姑娘长得俏,
贻我彤管。 送我红管情意长。 送我一把红管草。
彤管有炜, 细看红管光闪闪, 我爱你红草颜色鲜,
说怿女美。 我爱红管为姑娘。 我爱你红草颜色好。
自牧归荑, 郊外送茅表她爱, 牧场嫩草为我采,
洵美且异。 嫩茅确实美得怪。 我爱草儿美得怪。
匪女之为美, 不是嫩茅有多美, 不是你草儿美得怪,
美人之贻。 只是美人送得来。 打从美人手里来。
再看笔者译文。
原诗 孙贞锴译文
静女其姝, 那个姑娘文静又漂亮,
俟我于城隅。 与我相约城角一方。
爱而不见, 她藏身何处不动声响,
搔首踟蹰。 我抓耳挠腮四处彷徨。(www.daowen.com)
静女其娈, 那个姑娘文静又漂亮,
贻我彤管。 送我红管我心飞扬。
彤管有炜, 红管啊红管闪闪发光,
说怿女美。 你光鲜可人更令我魂牵梦想……
自牧归荑, 牧野送我嫩草也芳香,
洵美且异。 着实美艳非比寻常。
匪女之为美, 并非小草你多么靓,
美人之贻。 只因美人所赐我才心扉荡漾!
《静女》描写了三个片段,特别是男主人公的心理,细腻而又含蓄,真实而又迷离。有趣的是,经过反复咀嚼,笔者认为,这首诗歌至少可以有三种解读,对它进行不同解读,也会产生不同的故事和情趣。读者不妨根据下面三个维度,在把握原文基本意思的基础上通过想象联想,适当丰富充实情节,以第一人称口吻快速编排一个小故事,然后比较思考:这三种解读在表现人物形象及其心理活动、叙事时间顺序以及情节铺排等方面有什么差异。
第一维度 将来时:悬想——单相思,暗恋已久梦幻一时
诗中三幕都是暗恋女子的青年男子的悬想,一个美丽的梦幻而已……
第二维度 现在时:嬉戏——逗你玩,故弄玄虚惊喜不断
女子约好与男子见面,故意虚晃一招,男子正纳闷时,女子现身,男子惊喜连连……
第三维度 过去时:回忆——莫迟疑,睹物思情好事多磨
男子美滋滋地来到与女子约会的地点。可是等啊等姑娘一直未出现。他不由想起往昔与女孩的幸福场景……唉,恋爱尚未成功,小伙还须努力……
为什么这首诗歌能够运用知性推理进行趣味解读而且相应解读能够自圆其说呢?因为文本本身存在较大的意象空白,如果文本叙事十分周详,知性推理空间就会变得狭窄甚至没有可能。
知性推理在教育教学类阅读研讨中也有体现,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判断也存在类似的认知过程和思维态势。请看下面一则事例。
七年级下学期,我班一位女同学特别喜欢玩手机,那时和八年级两个女同学要好,晚上就寝前到她们寝室去玩了一会儿,结果当天晚上我班那个女同学就把八年级那俩女同学的手机都“顺”来了。第二天,还公然带到教室里来充电,其他同学没在意。
随后丢失手机的同学怀疑是我班那个同学所为,于是课间到她课桌里一搜,还真在她的垃圾袋中发现了一部手机和耳麦。八年级两个女同学责怪她胆子大,逼迫她交出另一部手机。我班那女生死活不承认,还理直气壮找我论理,班上同学也愤愤不平,都认为不是我班同学所为,是别人栽赃。
我单独跟八年级的两个女生承诺:给我一天时间,保证将两部手机归还她们,并要求她们不要再将此事声张。
利用班会课,我让全班同学用纸条写下看见谁到插座处充电的,结果没一人说看见,于是我当堂否定了被怀疑的那个女同学作案的嫌疑,说是有同学给我提供了新的线索,事后将做严肃处理,不过这件事的处理老师会秘密进行。那个被怀疑的同学一下子就放松了,以为老师真的找到了新的替罪羊。
然后,我悄悄地把那个被怀疑的同学叫到办公室,说道:人的一生难免犯点错误,只要改正了就是好同学,老师小时候也犯过类似错误。这件事真相是清楚的,别人在你那儿找到了赃物,之所以老师要这么做,完全是在同学面前保全你的面子。并且老师在八年级同学那儿是打了包票的,你不把手机交出来,老师是要赔那同学的。还有,你交出了另一部手机,老师是不会告诉你家长的。
她迟疑了一会儿,用感激和信任的目光看了我一眼,然后回寝室拿出了另一部手机,并保证以后不再犯了。这位同学直到现在还在班上学习,很听话的。
下面是烟台市“三人行”教师读书会部分成员针对此例所进行的讨论。
刘培青:根据已有理论总结和观察分析,学生偷窃原因一般有满足需求、捣蛋、恶作剧、引起关注、报复心理、缺乏物权观念等方面。个人认为,这位同学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而盗窃别人手机。有的学生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父母对其管教过于严苛,过度控制零用钱数额等,这类学生想要的玩具、学习用品等经常得不到满足,当看到同学拥有漂亮玩具或高档物品时,就想据为己有,补偿自己得不到这些东西的缺憾。有的学生,由于父母忙于生计,无暇照顾自己,在心理上感觉不到父母的爱,就会通过偷窃来填补失去父母关心和疼爱的空虚。从小学到初中都有可能出现这类事情,虽然失窃物品有所不同,但相应的偷窃心理则比较接近。
丛雯:从本案例拿走别人手机女生的年纪和表现来看,基本可以排除捣蛋、报复两种可能,很可能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物质需求。
邹亮:人之初性本善,其实我并不太相信这句话。我倒觉得人的本性是懒的,继而可能催生出恶。在无人监督时,人性中恶的东西就容易冒出来。所以你看作恶者,要么是夜里,要么是无人时或人少时。当然,就这个案例中的女孩来说,可能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物质欲求。往前追溯,她应该不是第一次。
陈海霞:我想可能是出于喜欢,满足自己玩手机的需求。本身自己就特别喜欢玩手机,看到别人的手机玩上瘾,便“顺”来了。
秦桂芹:案例中的女生胆也太大了,明目张胆充电,而不是藏匿起来。班上有这么一位大胆的小偷,班主任老师该如何做呢?要不要告知家长?立刻告知还是平息一段时间之后?
程荣珍:老师已承诺不告诉家长。
刘永祥:应该告知家长,与家长一起帮孩子树立正确观念。
秦桂芹:有的家长你告知他,反而起不到好作用。
邹亮:若是你拿不到足够证据,可能家长还会质问老师“凭什么诬陷我的孩子”。每个孩子心底对“偷”都有一番理解,但来自社会、家庭的影响,没有谁会认为是件美事,都知道“偷是一件丢人的事”。
丛雯:所以要注意方式,不仅仅是告知,而是要沟通。
李申松:大多孩子对沟通也会认为是告状。
陈海霞:作为班主任,我们还是应努力激发孩子善良的一面,慢慢引导。在处理这一类问题上,我们更要小心翼翼。
刘培青:孩子的胆量很大,各种原因都有可能,需要教师去调查,这位老师在处理上是用了一些策略,但个人认为,他根本没调查清楚事情原因,所以这种处理恐怕也只能奏一时之效。
王丽珠:找准问题症结,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秦桂芹:策略是要用的,关键还得需要了解学生动机,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否则,以后还会出现,所谓按下葫芦起来瓢。
刘培青:这位教师在策略上是有想法的,巧妙地把偷盗问题解决了,但是他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是远远不够的。事情解决以后应该好好跟他谈谈,问明偷盗原因,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如果有这样的想法应该如何克服,这才是长远的教育方式。
丛雯:如果事实上原因涉及父母,不管是物质还是精神上和父母有关,这样就有必要和家长沟通。
陈海霞:不管采用什么方式,我们都要保护好每一个孩子。
秦桂芹:赞同,但家长也得和老师一起守信。家长和老师要“串通一气”统一战线。其实那两个被偷孩子的做法也应给予指导的,她们擅自乱翻怀疑对象的包也是不应该的,会把事态激化,老师也该引导帮助她们妥善处理问题。
邹亮:我在学校破获的两起盗窃案件都是借助监控。无端的怀疑和推测,往往解决不了问题。
孙贞锴:最近网上有一段视频,就是一个女生偷东西被老师发现,老师把监控公布给大家看,结果女生第二天自杀了。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在调用证据时也必须考虑学生心理,学生是未成年人,她为什么会偷盗,偷盗的事实被发现之后如何疏导他们正确认识问题,都需要谨慎处理才更妥当。不能说有监控、找监控、一切拿监控说话就万事大吉,需要考虑的细节还有很多。
针对前述事例,大家对女生偷窃的原因进行了初步探究,这种探究,一方面出自经验判断,一方面还带有很大的假设成分。通过讨论可以看出,针对学生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在事实真相不明朗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多做一些假设、在一定程度范畴运用知性推理探究原因寻找对策,但决不能由此纵容主观经验的无限张扬,甚至将假设推理当成事实。必须明确的是:对事实的调查研究和对问题的妥善解决,还要考虑诸多细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而不能想当然地一口咬定,或者满足于处理过程表面文章的顺和。也就是说,对相应问题,最终还须从知性推理走向理性分析、科学评判才行。
教育工作的知性推理,主要是面对一些证据、事实不完整的案例事件,可以根据已有信息做出一定假设、推理,以推动对问题的思考。但是,切不可以此进行单一的主观设定或推定,同时必须在假设推论中及时跟进调查,掌握更为完整可靠的信息与证据,从而导向对问题的深入认识和妥善处理。因此,在案例主导形态的教育阅读及其研讨中,我们一般不可妄下结论,更要多有斟酌。
知性被哲学家康德视为主体对特殊的没有联系的感性对象加以综合处理并连接成为有规律、有一定条理知识的一种认知能力,在此,笔者认为它的存在还有两个前提要素:
其一,揭示问题的已有材料不够充分、不够完整,或者说法不一、相互矛盾,没有形成明显的链条和统一的内在逻辑。如果是一堆充分的而且能够明显解开真相的材料摆在这里,即使看上去比较零散,我们也会得出最后的可靠结论。
其二,认知主体本身对已有材料的认知、分析、挖掘和系统解读能力存在欠缺或者处理不够严谨的情况下,也可能采取这种手段。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历史研究者对某些历史问题推论失当的一个原因。
这样的推理当中可能有一些真实依据,更有一些假设成分,有合理的,也可能有不靠谱的,合理成分中甚至有接近真相或者就是真相的成分。警察断案在面临证据不足时为什么会做出一些假设,而有些假设推理随着材料证据的不断充实,最后可能成为真相。伴随证据素材的充实、主体判断能力的渐进,这种推理就可能发展为更高一级的理性分析。因此,知性推理对锻炼想象能力、推理判断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是有帮助的,可以为促进理性分析能力积累基础。电视剧《神探狄仁杰》中每面临一些案件,在素材零散、远离真相时,狄仁杰总会问元芳“你怎么看”,元芳略说一二,狄大人只是微微一笑。经过一段时间,最后总是狄仁杰判断最准,元芳就会跟上一句“大人真乃神人也”。其实,狄仁杰并非神人,而是他的知性推理和理性分析的经验能力超乎寻常,以至达到了一种灵性的程度。
采取这种思维方法,针对一些事件真相描述简单或者存在空白、悬疑的历史文本,以及存在较大艺术留白的文学作品的阅读时,做出一些相应思考分析,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这种推理并不意味着不遵守严谨、合理的原则要求,如果不加分析地乱用,就会造成不严谨的学风。为什么现在有些戏说历史、篡改历史的所谓“历史剧”常常为人诟病,为什么一些流俗的、疏于严密考证的历史著作“不值钱”,其中原因与此不无关系。
再如,一些语文教师在解读文本时,在不具备充分理据情况下单方面对文本某些地方做出臆断甚至定论,也是不可取的。比如,有些人对杨绛散文名篇《老王》的解读,就不乏离谱之处,甚至还不乏自以为是的单方面定论。原文谈到有位“老先生”经常照顾老王买卖,有解读者认定就是钱钟书,在原文中作者对此并未写明,只能说有这种可能。杨绛在《丙午年纪事》《干校六记》中多次谈及“老先生”说辞,这个说辞其实是对“文革”中受到关押的老知识分子的一种带有幽默、自嘲的称呼而已,涉及的绝对不是一个人,更不是用以特指钱先生。退一步讲,探究这个问题就教学来说也没有多少意义。
关于文本解读,绝不能把可能性和合理性等同而论:可能性包含着合理性,但不全然等于合理性,尤其是针对一些主体情思意蕴深厚的散文作品的解读与教学,更是如此。前面谈及的这种解读,就是把知性推理等同理性认定,其不良倾向值得警惕。正如哲学家斯宾诺莎所言:“如果我们对想象与理智没有加以区别,我们便会以为愈易于想象的东西愈为明晰,并且以为我们想象的东西就是我们所理解的东西。因此我们把本来是在后面的放在前面,把本来是在前的东西放在后面,把研究的正当次序颠倒,以致不能获得任何正确的结论。”[48]康德更是十分深刻地谈道:“既然这种逻辑真正说来只是对经验性使用加以评判的一种法规,那么如果我们承认它是一种普遍地和无限制地使用的工具,并胆敢单凭纯粹知性去对一般对象综合地下判断、提看法和做裁决,那就是对它的误用。”[49]因为这样就有陷入凭空玄想、肆意妄言的危险。
当然,从更大范围看,教师专业阅读方法可以各随所愿各取所需,更多的可行之法,也完全可以自行探讨总结。任何方法要领也不是死板固定的章法,只是一种参考、一种依据,关键是要用得扎实,用得灵活,用得有效,以此促进理解思考,促进智慧的提升。为方法而方法,在阅读中只想着机械套用某些方法而终不能有所吸收转化,这样的“经院式”阅读只会把自己变成“两脚书橱”,怕是没有多少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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