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债券溢折价的避税筹划技巧与案例
一、债券溢折价避税法的原理与思路
企业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发行企业债券。债券可以等价发行,也可以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在溢价发行或折价发行时,必须在发行期内进行摊销。溢价或折价摊销进入财务费用,冲减利息费用或增加利息费用。利息费用作为扣除项已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从所得额里扣除,纳税人利息费用的多少直接影响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的多少。摊销方法有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两种,虽然两种方法不影响利息费用的总和,但却要影响各年的利息费用摊销额,从而影响各年的应纳所得税额。因此企业在运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时,可以在两种方法上进行筹划,以实现递延纳税。
(一)企业债券溢价发行
1.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是指将债券的溢价按债券年限平均分摊到各年以冲减利息费用的方法。
2.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
企业债券溢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是以应付债券的现值乘以实际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与名义利息比较,将其差额作为溢价摊销额。其特点是负债递减,利息也随之递减,溢价摊销额则相应逐年递增。
下面用一个案例说明两种方法的具体处理过程。
【案例70】
【基本情况】
华宝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债券100 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1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溢价108 030元发行,市场利率为8%。该公司债券溢价发行见表5-2。
【图表分析1】
直线摊销法:
实付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费用=实付利息-溢价摊销
溢价摊销=溢价总额÷5(年)
未摊销溢价=期初未摊销溢价-本期溢价摊销
账面价值=期初账面价值-本期溢价摊销
【图表分析2】
实际利率摊销法(见表5-3)。
利息费用=实付利息-溢价摊销
实付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费用=账面价值×市场利率
溢价摊销=实付利息-利息费用
未摊销溢价=期初未摊销溢价-本期溢价摊销
账面价值=期初账面价值-本期溢价摊销
【业务说明】
债券摊销方法不同,不会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如果采用实际利率法,前几年的溢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则大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公司前期缴纳税收较少,后期缴纳税收较多。因此,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大多数企业愿意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的溢价进行摊销。
(二)企业债券折价发行
1.企业债券折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
企业债券折价发行的直线摊销法,是指将债券的折价按债券年限平均分摊到各年并转化为利息费用的方法。
2.企业折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
企业折价发行的实际利率法是以应付债券的现值乘以实际利率算出来的利息与名义利息比较,将其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其特点是:摊销溢价,使负债递减,利息也随之递减,溢价摊销额则相应逐年递增;摊销折价,使负债递增,利息也随之递增,折价摊销额则相应逐年递减。(www.daowen.com)
二、债券溢折价避税法案例解析
【案例71】
【基本情况】
华宝公司2007年1月1日发行债券100 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折价92 058元发行,市场利率为8%。该公司债券折价见表5-4。
【图表分析1】
直线摊销法(见表5-4)。
注:
实付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费用=实付利息+折价摊销
折价摊销=折价总额÷5(年)
未摊销折价=期初未摊销折价-本期折价摊销
账面价值=期初账面价值+本期折价摊销
【图表分析2】
实际利率摊销法:
注:
利息费用=实付利息+折价摊销
实付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利息费用=账面价值×市场利率
折价摊销=利息费用-实付利息
未摊销折价=期初未摊销折价-本期折价摊销
账面价值=期初账面价值+本期折价摊销债券折价
【业务说明】
摊销方法不同,不会影响利息费用总和,但要影响各年度的利息费用摊销额。如果采用实际利率法,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也少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公司前期缴纳税收较多,后期缴纳税收较少。因此,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大多数企业愿意采用直线法,对债券的折价进行摊销。
【总结说明】
由此,企业债券溢(折)价摊销税收筹划可简单小结为:在溢价发行情况下,由于采用实际利率法,前几年的溢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则大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公司前期缴纳税收较少,后期缴纳税收较多。因此,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大多数企业愿意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的溢价进行摊销。而在折价发行的条件下,情况则相反,企业愿意采用直线法,对债券的折价进行摊销。
三、分析指导
1.资本性利息。
资本性利息支出,如为了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或开发、购置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债务在其投入使用前所支付的利息,为筹措注册资本而发生的债务所支付的利息等,不得作为费用一次性从应税所得中扣除。
2.内资企业债务利息。
内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部分,不得从税前所得中扣除。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债务利息。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支付的债务利息,高于按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部分,不允许从税前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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