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运行模式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运行模式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施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其中,统筹账户的收入主要来自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包括支付退休人员的统筹账户养老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及运行模式

1)发展历程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1984—1991年属于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阶段;1991—1997年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全国统一的阶段;1997年至今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的阶段。

1984年,我国在市、县级的国有企业进行退休费社会统筹的改革试点,主要是依据“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对退休金进行统一的收缴、支付管理。1991年6月《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发布,此决定指出固定基本养老保险应有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在此时期之前,对于国有企业的退休人员,其退休费是由国有企业负担的;对于其他性质企业的退休人员,几乎没有退休费。199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的养老保险费收缴方式、养老金计发办法,在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1997〕26号文件”)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一般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视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之后,国务院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征缴、监督管理以及问责办法在1999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0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关于试点过程中的主要目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方式、养老金计发办法。1997年26号文件《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2005年38号文件《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国发〔2005〕38号文件”)是影响现阶段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的两个养老保险制度。

2)运行模式

自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模式。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具体运行机制也得到了逐步完善。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施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其中,统筹账户的收入主要来自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包括支付退休人员的统筹账户养老金。统筹账户施行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的收入来自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和利息收入,支出为支付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施行基金积累制。

(1)现收现付制与社会统筹账户(www.daowen.com)

现收现付制是指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支付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当期养老保险缴费收入,即当代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下代正处于工作期的参保人员负担。现收现付制是某一时点上基金收支的横向平衡。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初期,社会统筹账户的管理模式遵循“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社会统筹账户是指企业为参保员工基于缴费工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经由经办机构统一征收,用于发放当期退休人员的统筹账户养老金,并可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的账户。社会统筹的目的是通过社会内部互济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施行现收现付制的统筹账户的优点主要包括4个方面:一是有利于缓解通货膨胀的影响。现收现付制下,统筹账户当期的支出来自当期的收入,因此,统筹账户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影响较小,基金贬值风险较低。二是有利于社会公平。现收现付的筹资模式有利于调节在职人员收入,且将收入在全社会进行再分配,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共济性。三是管理成本低。现收现付下的统筹账户的管理模式相对简单,相比于基金积累制的管理成本要低。四是有利于保证养老金的发放。现收现付制下,统筹账户的收入来自单位为当期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保证了收入来源的稳定性。但是,统筹账户施行现收现付制也存在几点缺陷:一是容易引起代际的矛盾。由于现收现付制下,当期发放的统筹账户养老金是依靠当期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就是所谓的“下代人养上代人”。此时,在职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与其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并不是对等的,容易引起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之间的矛盾。二是受长寿风险的影响较大。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人口呈现老龄化趋势,使退休人数占人口总数的比重越来越大。现收现付制下,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将加重在职人员的缴费负担。三是不利于参保积极性。现收现付制下,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的义务与领取养老金的权利并不是对等的。因此,不利于提高人们的参保积极性。

(2)基金积累制与个人账户

基金积累制是指参保人员在工作期缴纳养老保险费,这些缴费收入由养老保险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积累至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按一定计发方式再发放给参保人员。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97年正式开始实行部分积累制,即加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建立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的一个里程碑,自此,基本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制转为部分积累制。参保人员工作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当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或失去劳动能力后,根据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将其个人账户累积额以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形式发放给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不具有互助共济的功能,无法分散风险。

职工在职期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一定收益率不断积累,其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累积额。施行基金积累制度个人账户将参保人员的退休金与在职期间缴费直接挂钩,有利于提高人们的保障意识。将在职期间的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养老“储蓄”。这部分“储蓄”保证了未来养老金支付的资金来源。由于个人领取的退休金来自个人的缴费,因此,不会产生代与代之间的矛盾。但同样由于个人账户“自己养活自己”的模式,使得个人账户存在特有的缺点。首先,由于个人账户完全的基金积累模式,退休人员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来源于其工作期的缴费,因此,个人账户不具有再分配的功能。无法在社会范围内起到互济的作用。由于个人账户基金的周期较长,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的缴费收入属于应计负债,需在未来某时点后偿还给缴费者,使个人账户基金受通货膨胀等经济风险的影响较大。加之,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使个人账户面临贬值的问题。2015年年底,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记账总额为47 144亿元,而当年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结余额为35 345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远低于个人账户的累计记账额,可见,个人账户收缴的资金被“挪用”,个人账户存在“空账”现象。这不得不使参保人员、企业、相关部门担心未来养老保险基金的偿付能力。自2008年以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增长速率在不断降低,而个人账户累计记账额不断增加。个人账户记账额的增加意味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债的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负债不断增加,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不断减少,当负债偿还期来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势必将出现支付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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