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平权行动相关规范的介绍,

平权行动相关规范的介绍,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承包商还须采取平权行动确保求职者获得雇佣,并在受雇佣期间不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而受歧视。

平权行动相关规范的介绍,

凡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下的任何人,亦不得拒绝给予平等法律保护。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不得受判处死罪或其他不名誉罪行之审判,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在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现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民权法案》第六章禁止联邦资助项目中的歧视之第601条:在合众国中,任何人都不得因其种族、肤色或民族而被排除,或禁止参与接受联邦资助的活动和项目,或被拒绝获取由联邦资助的项目所带来的好处,或者在联邦资助项目中受到歧视。

《民权法案》第七章要求平等就业机会之第703条第(a)项:对于雇主来说,下述雇用实践将是非法的:①由于个人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者民族而不雇佣、拒绝雇佣或者解雇某个个人,或者在有关于赔偿金报酬、期限、条件或者雇佣权利方面以其他方式歧视某个个人。②由于个人的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性别或者民族,而以某种剥夺或者倾向于剥夺该人的工作机会或者影响其作为雇员的地位的方式,限制、隔离或者将其雇员或者应聘者分等。

《民权法案》第703条第(h)项:根据真实诚信工龄才智、绩效或者测验结果来作出解雇、升职决定,区分报酬,不是非法的雇佣实践。(www.daowen.com)

第(j)项明确规定针对任何雇主的关于种族、肤色、民族、性别等的人数比例都不得为了实现某种群体间的比例平衡。

《民权法案》第706条第(g)项规定,法院可以责令被告停止仍然从事的在诉讼中被指控为非法的雇佣实践,并且命令他采取适当的积极行动,但是法院不得针对雇主对具体个人的基于种族而拒绝雇佣、升职等歧视行为,越过雇主直接加以雇佣或升职。

政府承包商需采取平权行动,以确保求职者以及雇员不因种族、宗教信仰、肤色、民族出身而受到歧视,并成立平等就业机构(EEOC)以推动之。

禁止联邦承包商与接受联邦资金一万元以上的承包商与分包商,在就业决定中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而歧视某人。承包商还须采取平权行动确保求职者获得雇佣,并在受雇佣期间不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民族出身而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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