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中的多元化价值,是否必须由平权行动政策推进的多元化的学生群体获得,有许多学者仍持有不同看法。多元化的校园试图提高黑人在高校中的代表性,是由于黑人更有可能拥有促进渴望校园融合的态度、体验和价值。对少数族裔申请者的优待,是建立在少数族裔会给共同体带来重要的不同类型的体验与经历,而这些经历类型之前很少为共同体成员所认知和体会。这类经历,可能包括申请者对于特定社会事实的亲身遭遇,诸如贫困、排斥或污名化,以及他们亲自获得的对于特定文化的知识与切身理解。这种对于生活经历与文化的多元化的优待,不仅对《民权法案》第七章列举的“少数族裔”有利,而且可以使阿巴拉契亚山脉过着社会隔绝生活的社区与阿米绪社区获益。[64]
这类以多元化为理据的种族优待背后存在着两条认知假设,其一是排斥和污名化的实际经历可以产生以其他方式无法获得的知识和洞见,其二是持续的个人交往是传达这类知识和洞见的最佳方法。如果第一条不成立,那么共同体不需要关于排斥和污名化的第一手叙述,如果第二条不成立,那么这类知识可以通过阅读和观看影视作品获得。[65]换言之,沃瑟曼等反对平权行动的学者认为,这两条认知假设成为多元化理据背后的逻辑前提,如果两条认知假设存疑,则多元化理据必然存疑。(www.daowen.com)
更有甚者,种族多元化理据将少数族裔的观点、经历和文化暴露在主流社会面前时,机遇与风险共存。其一,如果在共同体中只有一个少数族裔,那么该人极有可能被当成是她所属群体的代言人;而且,她所拥有的特别经历,被加以珍视,很有可能也成为一种贬损,成为令人尴尬的类似污点的东西。其二,如果少数族裔学生数量足够,足以将他们类型化,经历多元化的追求似乎已经给这些学生指派了分享不为其他学生拥有的阅历的教育责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族裔学生补救了本应被更多了解的群体不为人知的缺陷,满足了来自其他群体的好奇心。在一定程度上,多元化的承诺可能堕落为一种猎奇的意趣。换言之,多元化要求的种族比例代表性,在何种程度上是适当的,仍需要实证调查结果的验证以及多次试错过程的检验。[66]总而言之,多元化的经历与观点,在很大程度上,还要求由一个善意与包容的让少数族裔感到安全的公共环境。多元化试图去创造的东西与其存在的前提之间,存在着自我回溯与反身的关系,这也是一个有趣的悖论和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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