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专业服务不足的地区提供更好的服务,是1978年加州大学在巴基案中提出的自我辩护理由。鲍威尔大法官在法院意见中认可了加州大学提出的这项理由。他认为,医学院多录取少数族裔学生,有利于给这些缺医少药的群体以更好的服务。为缺少医疗服务的群体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是一项迫切的政府利益,如果对种族因素的适用是推进这项利益所必需的,那么实施种族有差别的平权行动就是有合理理由的。但是,对于加州大学提出为缺医少药群体提供更好医疗服务作为自己的辩护理由,鲍威尔大法官不予认可,他认为加州大学提出的论据纯属猜测性的,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支持。因此,巴基案认可了为少数族裔提供更好的服务的政府利益,但是医学院优待少数族裔的录取政策的合理性要求以可证明社会实效的实证数据,证明这项政府利益确实可以由相关平权行动政策推进,这就为基于这一理由的争论留下了开放空间,有待于未来的证据发展,并加以司法确认。[19]
为众多代表性不足的地区提供服务,是平权行动在专业领域实施的社会功利理由。如果这条理由成立,那么平权行动实际上可以使全社会受益,而并不仅仅关乎受到优待的少数族裔本人。平权行动特殊政策可以加速培养少数族裔医生、教师和律师,从而在少数族裔群体中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士与领导者,他们更能感知社区中较为弱势的族群,也由于感同身受而更愿意为弱势群体服务。少数族裔职业人士,更愿意在先前代表性不足的底层社区工作,可以将整个社会的职业服务向社会底层延伸。加州大学在巴基案中提出了这一理由,并得到鲍威尔大法官的肯定,另外,在克利夫兰案与斯托茨案中,联邦最高法院多数意见也对消防员升职与解雇的种族优待计划,简略提及了这项理由。
具有法官与学者双重身份的波斯纳法官,在判决平权行动案件时,曾经面临公共判断与私人立场的两难困境。波斯纳法官本人反对平权行动的角色模范理论,[20]却在1996年作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平权行动判决。[21]在1996年的韦特默案中,这位在其著作中表达了反对平权行动的观点的保守派大法官,以高级别黑人监狱狱警的在任与出席有助于黑人犯罪人配合执行各种矫正项目为由,宣布黑人狱警在升职过程中的种族优待合宪。(www.daowen.com)
平权行动政策在医生、消防员与狱警等三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职业中推进,确实是说明平权行动的社会效益的良好例证。德沃金曾经详细论述平权行动的诸多社会功利目标与社会效益,这些效益包括:首先,更多的黑人律师,将为黑人社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从而可以缓解种族之间的紧张关系;其次,黑人学生更多地课堂参与,可以进一步改善对所有学生的法律教育质量,这也就是鲍威尔大法官所指出的多元化学生群体流溢出来的教育利益;再次,如果黑人学生被视为成功的法律学生,其角色模范将会鼓励更多资质适格的少数族裔学生申请法学院,从而提高律师界的智力质量。从这三方面而言,平权行动所带来的社会利益,其比重超过给个体申请人造成的不利负担,从社会利益权衡的视角来看,平权行动不仅对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弱势群体有利,还会最终给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带来效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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