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1995年阿达兰德建筑公司诉皮纳案

1995年阿达兰德建筑公司诉皮纳案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联邦最高法院在阿达兰德案中主张,联邦政府实施的种族着意的平权行动项目,与州和地方政府实施的政策一样,必须满足严格审查标准的要求。阿达兰德公司在投标分包一项由联邦交通部发包的高速公路护栏时,落败于投标价低于自己的冈萨雷斯公司。阿达兰德公司提起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分包经济激励措施违宪。

1995年阿达兰德建筑公司诉皮纳案

联邦最高法院在阿达兰德案中主张,联邦政府实施的种族着意的平权行动项目,与州和地方政府实施的政策一样,必须满足严格审查标准的要求。换言之,平权行动政策对作为可疑分类的种族分类的适用,必须是出于压倒性的政府利益,并且具体措施须经过精确设计。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个案例中宣布对联邦政府的平权行动适用与州和地方政府的平权行动相同的标准,最终对平权行动政策确立了统一的司法标准。

阿达兰德公司在投标分包一项由联邦交通部发包的高速公路护栏时,落败于投标价低于自己的冈萨雷斯公司。阿达兰德公司竞标失败的原因在于,后者属于获得认证的处于不利地位的小型企业,如果主合同承包商将合同分包给这类企业,可以获得经济上的补偿,以此作为对小型企业的激励。阿达兰德公司提起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分包经济激励措施违宪。

克洛森案解决了州政府与地方政府平权行动政策在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项下的司法标准问题。而阿达兰德案面对的核心问题则是,联邦政府实施的种族着意的平权行动政策,是否构成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项下的歧视实践?换言之,宪法第五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所要求联邦政府的法律平等保护,与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要求州与地方政府的法律平等保护要求之间,在宪法上是否适用同一标准。(www.daowen.com)

奥康纳大法官撰写法院意见,认定联邦政府适用的种族分类,应当与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一样,适用严格审查标准。她的法院意见,从三项原则性命题出发,为联邦政府的平权行动项目的严格审查标准提供了合理依据。第一,怀疑主义:鉴于各州参与的种族歧视活动的悲剧历史,我们实际上无法从表面上区分种族分类是善意还是恶意,无法辨别哪一种分类未曾受到少数种族劣等的非法观念或者单纯的种族政治的驱使。因此,各州运用种族分类的动机必须受到法院的严密审查,各州自认为出于善意动机的断言不能单纯从表面上加以看待。从某种意义上看,严格审查标准是法院用以排除非法政府目标的“怀疑主义”之运作方式。[40]第二,一致性:相同层次的审查标准必须被适用于所有以种族为基础的各级政府政策,无论该政策影响到的是哪一个种族。严格审查标准要求运用种族分类的这一合法手段,必须与政府试图实现的合法利益保持较高的匹配程度。手段的合法性,是以试图达到的目的的重要性为依据的。第三,重合性:(适用于联邦政府的)宪法第五条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项下的法律平等保护分析,与(适用于各州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项下的法律平等保护条款含义相同。这一条原则的确立,使得严格审查标准一体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公共雇主实施的平权行动政策。

从这三项原则性命题出发,任何个人,无论属于哪个种族,都有权要求考虑种族分类的政府行为接受最严格标准的司法审查。而且从法律后果来看,由于福利勒夫案和地铁广播公司案以低于严格审查的标准,认定两案所审查的种族着意的政策合宪,这两个判例已经被阿达兰德案推翻(阿达兰德案未明确宣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