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宗接代”的思想非常严重,再加上对劳动力的渴求、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对男孩非常偏爱。新中国成立以后致力于推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地位有了明显提高。与此同时,生育性别选择发生了重大变化。城市生育中重男轻女现象大大减弱;在农村,实行了以生产队为基本生产单位的人民公社制度,一度取消了家庭的生产功能,客观上起到了抑制生男偏好的作用,农民的男性生育偏好也有所减弱。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了生育孩子的数量,生育性别偏好在“生男生女一样好”的宣传下逐渐淡化,无论是在城市地区,还是在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出现了一些独女户。但是,一部分群众仍存有较强的生育性别偏好,形成了微观生育性别偏好加重与社会性别偏好趋于弱化之间的矛盾,体现出转型期的特点。然而,中国统计学家提供的人口统计数据却使我们得到这样一个事实:我国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六次人口普查出生性别比分别是104.9、103.8、108.5、111.14和116.86和117.94。从1982年以来逐渐升高,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由上文可知在生育意愿方面,呈现出生育意愿数量阶段性下降的趋势。与数量偏好的变化相比,性别偏好的变化则显得较为缓慢和滞后。(www.daowen.com)
一直以来,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矛盾是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生育政策之间存在差距。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日益缩小。生育政策的调整与生育意愿之间密切相关。意愿生育水平高,则限制生育的政策还有实际意义,否则,生育政策很难再作用于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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