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设计详解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设计详解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加快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有法可依,做到流而有序,转而不乱,已成为必要之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所得收益归本集体组织所有,再次流转所得收益按协议比例在本集体组织和流转人之间分配。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设计详解

加快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有法可依,做到流而有序,转而不乱,已成为必要之举。鉴于此,有必要重点规制如下内容:

1.以同权思想建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应明确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平等地位;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属性,按照“同地、同权、同价”的指导思想,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流转原则;同时,要严格遵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符合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

3.区分集体经营性和公益性建设用地。开放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规则设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的,应当参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交易的程序和办法,在土地交易场所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

5.充分赋予受让人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有权转让、出租、交换、赠予、或者以抵押、投资入股等方式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租方式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承租人有权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www.daowen.com)

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程序。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流转,并充分贯彻民主表决程序,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的,须经本集体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期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年限由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年限不得超过原建设用地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8.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收益分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所得收益归本集体组织所有,再次流转所得收益按协议比例在本集体组织和流转人之间分配。本集体组织所得土地收益应纳入集体财产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本集体组织成员的社会保障生活补助,发展生产,偿还村集体债务,以及其他本集体组织的共同利益,不得挪作他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发生增值的,向国家缴纳有关土地增值税后,按照流转协议约定比例在本集体组织和流转人之间分配。

总之,建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最重要的是必须把保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关注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并以此为指导思想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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