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论基础:相邻关系的研究和解析

理论基础:相邻关系的研究和解析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邻关系作为物权法领域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其存续建立在以下理论基础之上。(二)理论基础:所有权的社会性相邻关系是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因此对所有权本质的认识构成了相邻关系的一种理论基础。可见,邻人共同体的形成为解释相邻关系搭建了社会基础。容忍义务是相邻关系规则的核心技术。因此,处理各种关系应着眼于对人本身的关注,这是相邻关系的伦理基础。

理论基础:相邻关系的研究和解析

相邻关系作为物权法领域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其存续建立在以下理论基础之上。

(一)逻辑前提:权利冲突与权利限制

权利本身界定了行为及利益主张的范围,但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的交往日益频繁,现实生活中权利冲突总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权利的行使就负担了一般义务,也就是权利限制问题。在民法制度和理论中,权利限制一直存在。在这些限制中,有的由公法所规定,有的来自私法,有的来自合法签订的私人契约。

权利冲突实质是利益和价值上的冲突。因此,解决权利冲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创设新的权利,二是通过调整原权利。不论采取哪种方式最终的结果都使冲突的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找到一个协调平衡点。在物权法领域,资源的稀缺性是权利冲突的根本原因,在没有资源增加的情况下,增设权利会加剧整个社会权利冲突的可能性。对此,只能选择通过对原权利的调整来平衡权利,这种调整就是对权利的限制。不动产不同于动产,不动产不能移动,且必然涉及邻人,相邻则必然导致利益冲突。因此,法律必然要限制不动产权利的行使,以确定不动产相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理论基础:所有权的社会性

相邻关系是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因此对所有权本质的认识构成了相邻关系的一种理论基础。早在19世纪中叶,日耳曼法学家就对罗马法上的抽象绝对所有权概念进行了批判。后来利益或目的法学派创始人耶林指出,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绝对的财产,所有权不能不考虑社会因素,法律是为了实现个人和社会的联合,目的是为了保障共同体生活的。基尔克进一步指出,每一项权利都暗含着义务,应该将权利所固有的道德界限上升为法律义务。狄骥则以社会学的社会连带思想为基础,提出了所有权社会功能论。他认为,真正的权利,不过是一种社会功能或社会职务。社会分工使每个人都在整体社会中有一定的职位和功能,人都应该完成社会分工所拟订的固定职务,完成这一职务的要求是每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义务。当今社会已经发展为一种相互关联的情境,每个人都是社会有机体的组成部分,在这一境况中所有权开始社会化。所有权社会化,包括所有权人有义务也有权利使用其所有的财产满足个人特别是他自己的利益,同时他也有权利且也有义务使用其财产满足公共利益。(www.daowen.com)

(三)社会基础:邻人共同体

马克斯·韦伯提出“邻人共同体理论”,解释了相邻关系形成的社会基础,这也正是德国民法上的“相邻共同体关系理论”的思想源头。韦伯认为,任何为法律秩序提供保障的权威都以某种方式依赖于构成该秩序的社会群体的共识性行动,而社会群体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物质利益的配合。按照韦伯的共同体理论,家是一种最为基本的共同体,但是家仅仅只能够满足一般日用财货需要与劳动需求,当出现紧急状态或危机而有非常需求时,就只能依靠超越家这一共同体之上的共同体行为,即邻人的援助。其所指的邻人是指所有因在空间上的接近,基于长期或暂时的居住或停留而形成的近邻关系。随着家族制度被逐渐打破,一个又一个的个体或小单元家庭成为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时,邻人共同体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出来。可见,邻人共同体的形成为解释相邻关系搭建了社会基础。

(四)伦理基础:容忍义务理性

相邻关系规则的逻辑基础在于权利冲突的不可避免,而在资源稀缺的情形下,解决权利冲突的最佳途径就是对权利的限制,即设定容忍义务。容忍义务是相邻关系规则的核心技术。除了逻辑上的原因,以及社会经验的需求,还需要将思维的触角延伸到规则的背后,以进一步思考容忍义务法律技术所承载的价值。

人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乃社会之人,是因为特定社会而成其为人,否则与动物无异。换句话说,人总是存在于关系之中,在各种关系中,所有人之本体以外的存在都是人交往的媒介。所谓“财产关系”,不过是以财产为介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财产是因人的需要而被规定的,是为人获取更大利益的“工具”,是一种可以为法律技术所运用和改造的工具。因此,处理各种关系应着眼于对人本身的关注,这是相邻关系的伦理基础。在有限的生存条件、生存空间下,一个理性的人,并非以对自己利益最大化为精明的判断,还包括对相邻利益的尊重和容忍。尤其在技术化、信息化时代,人类在提高对自然控制能力的同时,更将自己置于一个多元风险社会中。例如,人们在享受便利的现代都市生活时,也必然要容忍和负担相应的声音、光电、气体等带来的冲击。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容忍越来越成为现代生活中必须具备的一种素养,这种素养为相邻关系制度提供了伦理基础,而相邻关系制度也为这种素养的提升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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