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利货币Ⅲ是用于投资性产品交易活动的货币。在经济运行中,这种交易活动必须符合能对资源产生实际调配作用,有助于国民经济达到结构性均衡,直至总量均衡的原则。政府应该集中力量,去规范、监督、管理、控制和引导投资市场上的交易活动。
1.交易产品的规范
投资交易产品应该具有“所有权”“保值性”和“受益性”三个基本特征。无论是股票、债券、房地产和艺术品,只要是作为投资市场上流通的交易产品,均应具备这些基本特征。十分遗憾,目前市场上的交易产品并不规范。例如,交易“股指期权”或“股指期货”,就是把综合股票指数的升与降,诸如“S&P 500”“上证指数”和“恒生指数”,作为交易的对象而下注,购买一份合约,根据合约而获得收益或失去权益。“股指期权”不具所有权和收益性质,怎么能够被交易?“股指期货”也是一种数字游戏。股票指数既没有使用价值,也没有价值,与期货产品有本质上的区别。交易“股指期权”或“股指期货”,已经远离对实体经济资源调配的职能要求了,变成一种赌博活动。另外,房地产和艺术品虽然不能像股票和债券那样,获得定期分红或利息,但也可以居住或享受,符合受益性特征。可是,在天津成立了一个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把一张画分割成若干“股份”,在市场上流通交易这些“股份”,任何人都无法真正拥有该画的所有权,也无法实际欣赏该艺术品并从中获益。最为典型的负面例子是美国次贷危机时,市场上交易的“有毒债券”,一种根本无法保值和收益的欺诈性“交易产品”。美国政府控制的两大住房信贷公司,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专门经营此类房贷,打包成“有毒”的债券,放到金融市场上去坑害世界投资人。
以上这类非规范“交易产品”造成的危害,被认真追究了吗?所以对交易产品的规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交易行为的监督
当今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比较成熟,对交易行为的监督比较严格。例如各国政府对“内幕交易”“虚假陈述”“信息披露违法”“操纵证券市场”“关联交易”“违反信托规定”和“违反受托规定”等证券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督与处罚,也基本上到位了。对其他资产交易行为,诸如房地产、艺术品等交易行为的监管,还有待于完善。但是,发展中国家,以及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国家,仍需做极大努力,加强对交易行为的整体监督和治理。在2015年期间,中国证券市场上一些投资人合谋操纵市场。这些投机者放弃正常业务,集资数亿或数十亿人民币,加上券商提供的融资与融券服务,可以将资金放大数倍。他们刻意将一些股票价格炒高,诱使其他投资人,特别是散户投资人在该股票高价位时入市,借此而不断地换手,获得高利回报后快速脱身。这种操作手法使得股市大起大落,视政府监管如无物,严重损害了股民利益和政府的声望,也破坏了股市的正常机制。
3.交易规则的管理
证券市场的主要功能是资源配置。制定股市交易规则时,应该把握住两个基本的原则:限投机,放投资;限大户,放散户。股票市场的运营功能应以投资为主,投机为辅。其中又要以规范大户(持有众多证券的投资人)和券商的行为为主,尽力保障散户的基本权益。对于上面提及的那些仅“坐庄”不投资的“大户”,要坚决予以打击。不管他们是民间资本,还是国有资本,或是有官宦权贵背景的资本。
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并没有依据赢利货币的资源调配职能来制定交易规则。一些背离资源调配职能的“金融杠杆”,也被引入到中国。例如著名的“融资融券”便是代表。所谓“融资”就是允许客户存入少量担保金后,由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用一万元保证金就可以“借”数万元,或数十万元的钱买证券,向证券公司支付大量佣金和手续费。所谓“融券”就是客户向证券公司“借证券”去卖,然后再在更低价位买回来,还给证券公司。做“融资”的人没有钱,但可以购买大量证券,所以便俗称为“买空”。做“融券”的人手中也没有任何证券(股票和债券),但可以“借”证券来卖,俗称“卖空”。证券公司利用投资人的暴富心理,用借钱或借证券的“优惠”来吸引人去炒股,炒黄金,结果是散户们的保证金在很短时间内就被耗光,而又被证券公司或银行要求去不断地“补仓”和追加投资,直到家产损失殆尽,而悻悻离去。融资与融券的后果,一方面是投资客哀鸿遍野,另一方面证券公司赚得盆满钵满。有评估说,融资融券的引入,会大大提高“交易的活跃性”,为证券公司带来30%~40%的收入增长。
金融市场运行背离主体经济运行的“异化”现象,不仅出自于经营者的贪婪,也与政府监管部门缺乏经验,或者缺乏理论指导,而产生的茫然无措有直接关系。美国于2011年在纽约发生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很快就扩散到全美五十几个州,又蔓延到全世界许多国家,形成了一种政治运动,专门反对华尔街的贪婪和政府的无能,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入思考。中国证券市场也应该从2015年的股市教训中汲取经验,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中国证券市场在引入金融杠杆和工具时要做分析。为什么美国股市搞融资融券一般情况下不出大问题?为什么中国股市一搞融资融券就要出大问题?区别在哪里?政策制定人要做调研。对市场上投资人的结构、规模、特点、心理特质和国情要有基本判断,包括国民素质和税收体制上的差异性等。要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不要盲从。(www.daowen.com)
4.交易资金的控制
对交易资金的有效控制非常重要。它事关金融体系运行的安危,事关国民经济整体运行的安危,不可掉以轻心。1997年至1998年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和俄罗斯金融危机,均与交易资金大量进出相关联,是由大规模的投机活动引发的。
对交易资金的控制,应当本着是否“有利于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这一原则处置。赢利货币Ⅲ在其流通过程中,不会转化为交换货币,流入到普通商品(服务)供应和消费领域中,而是直接回到支付能力这个起始点,与实体经济不发生直接流通上的融合。所以交易资金流通量的多与少,一定要与资源配置的实际需要量相符合。美国1999年前后,中国2007年前后以及2015年,均发生超量资金入市,股票市场大幅暴涨,一些股票的市盈率(P/E)当时达到数百倍甚至上千倍,随后股市又出现暴跌,大量资金撤离的情况。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在交易资金管理上,均无大的作为,这与普通商品市场上“无序竞争”状况如出一辙。赢利货币理论应该对改变现状有所贡献。
对交易资金的控制应该是多方面的,要分析一些资金入市的实际效果。例如,传统的借贷资本主要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当借贷资本又以赢利货币Ⅲ的方式出现在证券市场上后,则情况大不一样了,不仅不能直接调配资源,反而加大了投资产品市场的风险。借贷资本的加入,会人为地放大或缩小被需要调节资源的实际情况,误导投资人和市场。特别是借钱给投资人买卖有价证券,就更远远偏离赢利货币Ⅲ的实际作用机理了,对此应该严格控制。
5.交易活动的引导
金融市场上的投机行为,以及金融市场运行的周期性,往往与实体经济运行情况发生偏离,加之普通投资人与大户或内部交易者的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容易被误导。金融监管当局有责任引导交易活动,避免投资市场向极端方面发展,形成市场泡沫,甚至发生崩盘状况。
如果监管恰当,资金在限度范围内流量合理,投资产品市场也具有赢利货币乃至整体货币蓄水池的效用。在较长的时期内,当货币发行量相较商品服务市场实际的需求量为多时,赢利货币就流向各种投资产品市场,抬高了资产价格,引来了更多的赢利货币,形成牛市,并继续抬升资产价格。投资产品市场上的资产价格过高,会引起货币发行当局的警惕,从而调控货币的发行量和回收量,特别是赢利货币Ⅲ的数量,逐渐压低资产价格的升速或资产价格的价格水平。当货币发行量收紧,投资产品市场的资产价格趋稳或者降低,同时商品服务市场又发生资金短缺时,赢利货币Ⅲ就会转为赢利货币Ⅰ和Ⅱ,以借贷资本或投资资本的方式进入了供给资源领域,或者直接进入消费领域,或者再由金融机构转换进入消费领域。赢利货币的转换速度与各个投资市场上的产品交易特征和方式有关。一般而言,投资基金和证券交易转换的速度较快些,房地产转换速度慢一些。中国政府于2011年期间,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调控就做得比较好,既挡住、分流了投机资金,又稳住了房地产价格,还疏通了民间借贷渠道,把赢利货币引向急需资金的民营工商企业。这说明对交易资金的控制与引导,两者应该并举。
总之,只有在政府的严格规范、监管与控制下,作为投资交易的赢利货币Ⅲ,才有可能发挥其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和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
政府管理证券市场的宗旨在于维护市场的均衡,在投资收益的基础上配置各种资源。政府既要保证市场机能发挥作用,使得市场交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也要防止过度投机形成的大起大落,引发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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