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解商品与服务的价值:交换的结果而非起点

理解商品与服务的价值:交换的结果而非起点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静止状态时,市场上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的平衡只是一个点(价值点)。此处强调价值是单位商品(服务)的“收入”,而不是“价格”,就是要表明价值是商品(服务)交换的结果,而不是交换的起点,或是单方面的“要约”。从表象上看,商品(服务)的“价值”,同时也是相对于货币关系,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种单位商品(服务)标准交换尺度。

理解商品与服务的价值:交换的结果而非起点

商品(服务)的价值是:供给资源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在整体经济协同和供求均衡条件下,与需求资源相交换而实现的,基于单位商品(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以上商品(服务)价值定义包括四层含义:

(1)商品(服务)价值是供给资源基于单位商品(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包括各种供给要素用于单位商品(服务)的损耗支出和收益。单位商品指的是可以单独计价和实现交换的商品。

(2)商品(服务)价值是供给要素,经整体协同机制调整后,在各部门间达到合理使用状况下,通过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来达到有限供给资源的最优配置的作用体现。

(3)商品(服务)价值是在供求均衡条件下与需求资源相交换的供给资源。这里的供求均衡指综合平衡,不仅是市场上特定的产品或服务要达到平衡,整体经济同时也要达到平衡。在静止状态时,市场上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的平衡只是一个点(价值点)。因此,在静止状态中,一个经济体中的各产业,以及各产业中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均衡点(价值)将会组成一个由多维度的多重的“价值点”构成的复杂系统。这里要注意,不是每一种产品和服务达到平衡时,系统和整体经济也一定将达到的平衡状态。整体平衡与局部平衡是需要相互协调的,这是一种动态过程关系。在动态中,每一个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平衡)点,将随着空间和时间移动,形成其平衡点(价值点)移动的动态路径。而此时,特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将会沿着这个动态路径轨迹上下波动。这仅仅是一种形象性的观察或说明。有关价格和价值的关系,请直接参阅本书图7-2。从本质而言,“商品和服务价值”是生态体中的一种平衡机制,是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之间的平衡机制;而商品的价格,仅是在不同的经济角色中的生物体(厂、商与消费者或购买者)之间的一种交换机制。换言之,“价值”是生态体法则和规律的一种体现;而“价格”则是生物体之间关系的一种体现。“价格”受制于“价值”与生物体受制于生态体的原理一致。

(4)作为价值来源的供给资源和它们的产出商品,必须具备能够在交换中被需求资源实现的可能性质。此处强调价值是单位商品(服务)的“收入”,而不是“价格”,就是要表明价值是商品(服务)交换的结果,而不是交换的起点,或是单方面的“要约”。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商品价值”的评估,也常常是依据商品售出后的市场价格来推算出同类近似产品的合理价格或“交换价值”,而不是用产品的生产成本来推算“商品价值”。(www.daowen.com)

供给资源不仅包括生产要素,诸如劳动力、土地、资本、管理、技术、信息、环境,还包括各种专业服务和消费性服务。在信息化发达的今天,专业化的服务从生产和流通中分离出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些服务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作用,也应该计入商品(包括消费性服务)的价值。有些供给资源,如果它们具有交换性和在价值创造过程中产生了成本支出,或者仅仅由于它们的稀缺性,也应该计入商品的价值,例如水和空气。

我们强调商品(服务)价值要在交换中被需求资源来实现,只是说明作为社会分工产物的商品(服务),其目的是用来交换,而其价值也只有在交换中才有存在的必要。需求在价值决定中发挥作用,但不是说商品(服务)价值产生于消费者的主观效用(欲望等得到满足的度量)。消费者主观效用差别太大,缺乏可比性,无法在整体上和较长时期内来真正决定商品(服务)的价值。需求与价格的弹性分析,以及其他分析,诸如产品需求替代弹性分析等,在微观经济学中有较大用处。但在宏观分析中,把同类可相互替代的竞争性产品放在一起,通过较长时期的观察就可以发现,效用和边际效用对价格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价值实现的状况,但不能决定价值的形成。由价格假象引发的泡沫早晚要破灭,届时生产过剩也就发生了。消费者作为个体的主观效用是生物体的法则,不能构成生态体的法则,也不能决定生态体的运行规律——价值规律

另外,在生态资源经济理论中,我们把需求资源分成消费需要和支付能力两部分。其中“消费需要”除了那些满足基本生存需要的产品效用外,其他“效用”都是基于客观物质条件和周边消费环境产生的,更多情况下是由供给方面开发和推广出来的,像手机电脑等。当然,一个全新的产品要打开市场是项非常困难的工作。

拥有资源不等于拥有“价值”。只有资源被开发出来,能够利用时,才具有价值。生产任何一种商品,均要考虑到生产资源的拥有、整合、利用和维持。销售任何一种商品,均要考虑到客户资源的拥有、整合、利用和维持。当供给资源和需求资源在一个较完整的循环过程中,呈现出较为均衡的状态时,该商品的“价值”就会在商品交换中体现出来。所以,商品价值既不是单独地由劳动或其他生产要素决定的,也不是单独地由需求或效用决定的,它是经济资源在经济体中均衡运行与循环运行的结果。

从表象上看,商品(服务)的“价值”,同时也是相对于货币关系,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种单位商品(服务)标准交换尺度。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商品价值,往往会受到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受国家货币政策影响,受货币生产和流通状况的影响。就实质而言,商品(服务)价值是一种循环再生性的社会交换关系;是一种处于公平竞争条件下,供应要素的形成、组合、组合的产出与产出成果能够实现的循环过程;是处于综合性平衡和稳定状态下的市场交换关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