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体中存在着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承担分工的部分发挥特定功效,维护生态体整体正常运行。承担分工职能的这部分生物体(亦称角色生物体),必须依赖其他相对应或相关联的角色生物体及其他一般生物体或非生物的物质而存在。主要依存的角色对象失去了,对应角色的生物体也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和必要了。生物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共生现象只是依存法则的一个特殊表现形式。
在自然界的食品链中,植物→草食动物→肉食动物→腐生微生物→植物是一个例子。人体中各组织和器官的相互关联,互相依存,诸如皮肤、毛发、肌肉、骨骼、内脏器官、大脑、神经、四肢、耳、鼻、口、眼等,均在发挥各自的角色功能作用,维持人体的运行。公司内部的雇主、管理层、基层员工;国家中的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各级领导,人民团体、经济组织和普通百姓,均承担内部分工中的特定角色功能,对公司或国家的存在发挥作用。
依存法则还表现在对应的角色关系上。诸如教师和学生、交警和司机、丈夫和妻子、领导和下属、政府和人民、生产者和消费者、供应者和需求者、服务提供者和被服务对象、医生和病人,以及工人和资本家、农民和地主、奴隶和奴隶主等。在这些对应的角色关系中,如果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无法存在。正可谓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所以从本质上讲,充当角色的生物体必须依赖其他角色的生物体发挥作用,以保证自己存在的必要性。(www.daowen.com)
依存法则要求生态体中各组分(角色)间应保持一种稳定的互动方式。例如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互动关系。父母对子女出自天然本能的“爱护”,需要子女的“孝敬”来回报,同时父母又需要用“慈祥”和“教诲”来互动。老板对员工的“栽培”和“礼遇”需要雇员的“忠诚”来回报,双方也需要用“严格培训”与“提高业绩”去互动。人类社会已经形成的各种价值观念,包括博爱、兼爱、和谐与仁爱等等,都是用来协调这种生态体内角色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以及角色中各个生物体之间的互助关系。
依存法则说明,生态体中角色的存在具有客观合理性,角色的存在必须满足生态体整体构成与运行的需要。角色间有很强的关联性和依赖性,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通盘考虑,审慎处理角色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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