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打破体制的障碍,对国有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尤其是对于竞争性文化项目,政府应减少投资,让位于民间资本。民营文化企业要得到和国有文化企业平等的待遇,对于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文化项目,应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快速审批。通过实行网上审批、联合审批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与文博会、动漫节等各类文化产业的专业展会,推介文化项目,展示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的交易与合作,搭建民间资本与文化产业对接的平台。
(2)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依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盘活归属于国家的那部分文化资源,大力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着力促进文化产业全方位发展。除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市场外,政府还要出台政策引导民间资本规范进入和退出该市场。要改变过去文化产业发展主要依靠国有资本投入的局面,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www.daowen.com)
(3)改善投资环境。制定优惠的政策是吸引投资者极为有效的手段,完善的法律环境是民间资本投资者实现权益的重要保障。因此,要通过在工商、财政、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的政策和完善法律法规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一是制定宽松的工商登记政策。可适当降低民间资本登记注册文化创意企业的门槛,适度放宽工商登记要求,可以允许将旧车间、厂房、仓库等经过重新装修改造以后,作为成立企业的注册经营场地。二是国家和地方发改委在文化产业立项上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制定优惠的财政政策。设立发展文化产业专用基金,各级财政部门应视财力安排一定的专用款项给予支持。可选择资金奖励、财政贴息、项目补助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创办民营文化企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展。对于具有民族特色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文化项目,财政部门可以适度地给予重点扶持。三是国土资源部应在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创造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产生促进作用的环境。四是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通过这类形式参与体制改革后,转制的文化企业可按照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征或减征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到科技与文化相融合的创意领域之中,如果民营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可按高新技术企业的待遇征收企业所得税。地税部门可以在民营企业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对其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民营文化创意企业的“三新”费用,与政策规定相符合的,在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加以扣除。落实“营改增”,对于从事提供文化创意服务和广播影视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月销售收入不超过一定限额的,可暂时免征增值税。五是健全法律环境。民间资本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健全的法律环境的保证。国家应尽早颁布切实、详细的维护民间资本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明确市场上各产权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尽快完善关于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依法行政和法律监督的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保证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权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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