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任何开放在带来效率提升的同时,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如何在开放进程上采取较佳的顺序和完善相关的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安排,是在推进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以下分别从风险预警、风险隔离、破产退出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来探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
(1)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完全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后,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金融风险发现得越早,处置得越及时,银行遭受的损失越少,风险处理的成本越低。由于银行风险的积累是由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形成的,风险识别的困难制约了监管者控制银行承担过度风险的能力。从实践来看,该机制在控制状况已恶化的银行的风险方面效果相对较好,但在处理表面上运行正常的银行机构方面却不甚理想。从实际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多侧重于事后弥补和经验总结,但是对于相对而言更为重要和紧迫的事先管理却未足够认识和实施。因此,在完全放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之前,要在广泛吸取发达国家金融风险预警领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完善的银行风险预警制度,对银行风险进行早期的预警,从而在初始阶段就防范可能出现的银行风险。一般的银行风险预警指标的构建应考虑三个方面:一是直接反映银行自身经营质量的指标,如反映资本充足性、流动性和资产质量的指标等;二是反映宏观经济状况的指标,如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汇率变化率等;三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如工业增加值增长率等。
(2)金融风险隔离机制。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后,银行体系风险将表现为高度传染性。因此,为防止由于个别或单体金融机构的危机而导致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止或降低金融风险的传染效应,包括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跨地区、跨国界的传染,必须建立和完善金融风险和危机的隔离机制、金融风险与危机的有效处置机制。这种隔离机制包括降低银行业务及风险的集中程度、银行业务的复杂与交叉程度、金融资产负债对市场的依赖程度、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震动传导程度等。随着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金融业的综合经营是一大趋势,所以应该通过建立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制度防止金融风险从银行业向其他行业转移。一是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子公司和证券子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即为不同的法人。不允在董事和高级职员在两个机构兼职。二是建立业务防火墙。银行与证券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需受严格限制,公司集团内部的交易应以通常的“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并不得损害银行稳健经营。三是禁止或限制资金在金融集团内的任意流动。即建立资金防火墙,除了法定的股权投资,禁止以关联交易的形式在集团内任意调配资金、账簿分设,实现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分离。四是限制信息流动。防止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不利的信息流动,出台银证数据交换标准。
(3)银行机构破产退出机制。银行机构退出机制的缺乏,严重影响了银行业竞争的效率,也制约了银行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进程。由于一般商业银行都吸收公众的存款,在其退出市场后,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来保障公众的利益。而我国的金融破产制度尚未建立,银行业完全放开的保障制度不健全。因此,必须加快金融机构破产法的建立,构建完善的银行机构退出机制,充分保障存款人和债权人的利益。一是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的市场化收购、兼并机制及“过桥”机制。为强化市场的约束机制,实现公平竞争下的优胜劣汰,应该使经营失败、面临危机的金融机构关门倒闭,彻底退出市场。二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的接管与并购制度。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的银行,应由金融监管部门对其实行接管,进行业务重整,避免可能发生的或扭转已经发生的信用危机,恢复银行的正常经营,从而减少或避免因银行倒闭而引起风险。通过并购,危机银行的债权债务由并购方承担,既能保全银行机构的运营基础,保持金融服务的连续性,又可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避免金融恐慌,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从而大大降低处理危机的社会成本。(www.daowen.com)
(4)风险防范机制。在防范产融结合的风险方面:一是加强产融结合的内控机制建设。注重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之间的防火墙建设,根据业务特点、股权特征、管理模式等,在母公司与附属机构及附属机构之间通过股权、业务及管理人员设置屏障,实现企业集团内部产业资本运营与金融资本运营的相对独立,规避实业风险与金融风险的联动性。二是健全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披露制度。一方面,使企业集团了解企业经营和市场动态,在实施内部资金流转、交叉控股等方面坚持审慎的原则,尽量减少资本虚增,最大限度地避免财务杠杆风险;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和危机应对机制,由于产融结合的特殊性,突发的风险带来的危害性更大,企业集团应在制度、流程、管理团队、计划等各方面建立风险的预警和应对机制。三是合理制定产融结合战略。选择实施产融结合举措之初,应充分考虑集团对金融资源的掌握和熟悉程度、人才储备、风险承受等情况,采取全面进入或战略性进入部分金融行业的举措;战略目标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产融结合的风险,以更好地指导集团风险管理的方向;发展过程中应着重实施集团监管、业务监管、分头监管、合作监管等监管制度,避免出现现金流充足带来的过度投资、盲目多元化等扭曲资本配置的风险和内部交易风险;同时加强对宏观政策、法规的追踪性研究,避免政策转向可能给企业带来的隐患。
(5)加强我国民间金融机构管理制度。民营新型金融企业一方面要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还应该强化内部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双管齐下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保证稳健经营,规避和把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多种风险。风控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人员,不仅要积极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更应该具有风险控制意识,建立起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用制度来进行科学管理。因为会计和财务管理中每个环节都暗藏着各种财务风险,需要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且有敏锐的风险嗅觉,及时评估和正确处理,以安全地顺应快速调整的激烈金融局势。尤其在金融危机之后,全球金融经济动荡,各国金融政策剧烈调整,都会带来金融资产价格的剧烈起伏,这也对民营新型金融企业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只有紧跟世界局势,居安思危巩固现有的风控团队,严把员工准入条件不放松,并给予应有的激励制度,才能达到完善内部经营制度、调整治理结构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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