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主要模式:民间资本介入金融市场

主要模式:民间资本介入金融市场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间接参与金融行业具体业务。其中,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是新型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能够有效补充现有金融体系。以村镇银行为例,2012年的相关政策出台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领域,参与村镇银行的新建与增资扩股,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民间资本有了更大的投资空间。

主要模式:民间资本介入金融市场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仍处于“投资推动型”阶段,资本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增长的最稀缺资源之一,民间资本投资金融领域尤其是地方金融领域的范围与数额与日俱增,其在缓解中小企业及农户个人融资难、民间资本的投资难上表现显著,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贡献率逐渐增大。然而我国部分民间资本仍然以闲散资本的形式存在于居民手中,这些资本的“小额、分散”特征使其采用入股组建等方式进入金融领域已成为不可能,为了满足资本的逐利性,它们仍旧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存在。诸如温州民间借贷登记中心、人人贷等中介机构的兴起,不仅缓解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融资难题,还促使民间借贷的正规化和阳光化,降低了借贷风险,同时资金供给者大多为个人而非企业,这就减低了实体经济资金被挤占的比例。由于这类中介机构兴起时间较短,发展不成熟,致使民间资本进入受阻。因此要想促使更多的民间资本通过这种方式进入金融领域,就必须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深刻分析,从而增加促增因素的效力,缩小促减因素的效力,最终实现民间借贷的正规化。其主要模式如下:

(1)参股金融机构的间接投资模式。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的改制改组,间接参与金融行业具体业务。由于现有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已十分成熟,民间资本进入阻碍较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农村商业银行为例,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有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日常经营及网点布局等都保持原有体系,民间资本进入不存在太大的投资风险。农村信用社通过股份制改革,吸收民间资本参股转变为农村商业银行,并且通过进一步的并购和跨区域发展,形成以民间资本为主导的中小型商业银行。

(2)设立新型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模式。即民间资本通过与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新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起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直接从事相关金融服务业务。其中,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是新型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能够有效补充现有金融体系。以村镇银行为例,2012年的相关政策出台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村镇银行领域,参与村镇银行的新建与增资扩股,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民间资本有了更大的投资空间。2017年的政策中进一步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也就是说,当前,资本介入和机构介入是民间资本进入我国银行业的两种主要路径。(www.daowen.com)

(1)资本介入。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实行成员的民主管理。虽然信用社发展早期仅有少部分资金来自民间,不过可看出,私人资本还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进入信用社。目前,民间资本通过入股农村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也可间接进入银行业。民间资本尤其是民营企业入股农村信用社,不仅作为客户,还将作为股东,因此民间资本可将自身利益和农村信用社利益密切结合,更看重并关注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商业银行间竞争日益激烈,这给城市中小银行带来严重影响。在城市业务中,由于存在规模劣势,中小型银行很难与大型银行、私人银行争夺新兴市场,再加上网络金融的影响,会遇到许多挑战,影响未来发展。现在我国银行业的城市业务主要面向政府或政府控股企业,这必然带来业务单一、资本金不足等问题。在未来发展中为应对各种挑战,应大量引入私人资本,一些城市中小银行可推动资本和股权结构优化

(2)机构介入。机构介入方式是我国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另一种方式。这一方式又分为两种途径:一是由一些资金较雄厚的大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民营银行,或建立由民营控股的村镇银行;二是基于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来进行改革。近几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截至2017年年底,中国村镇银行在全国的31个省市中,已覆盖1483个县(市),强有力地解决了许多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棘手问题。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股东总计拥有超过5400家企业和5900多名自然人股东,而且民间资本在村镇银行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已超过80%。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在村镇银行建立和后续业务中,私人资本发挥着巨大作用。根据我国银监会文件,一家新成立的民营银行有三种运行方式:一是常见的“小存小贷”,可吸收小额存款或发放小额贷款,这种方式主要通过设定存款的上限和贷款的上限来实现;二是“公存公贷”,强调针对法人(不是个人)服务,这种方式可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三是“特定区域存贷款”,在一个特定区域或地点深入挖掘客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