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建立在城市信用的基础之上,绝大多数由各级地方政府发起设立,早期呈现国有股权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较高的现象,股权结构设置不合理容易引发股东之间缺乏权力制衡机制的问题。除此之外,城市商业银行普遍市场定位不清,业务特色不够突出,因此其发展受到严重制约。随着国务院和各职能部门对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一些纲领性文件和实施细则陆续出台,民间资本通过改制重组或增资扩股等渠道进入城市商业银行或将成为未来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常规态势。一方面,民间资本进入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减轻历史包袱,化解历史累积风险,增强资本实力与风险管理能力,进而提高经营效率;同时,民间资本进入能够增强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效性,构建起多元化、本土化和民营化的股权结构,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信息、资源优势。因此,民间资本能够在股权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和业务创新等方面对城市商业银行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另一方面,随着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断增大,民间资本将逐渐渗透到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管理,参与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及重大事项决策。然而,由于民间资本的逐利本性、风险偏好与信用规则等特点,容易引发操作性风险、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对城市商业银行产生消极影响。因此,民间资本进入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前述两种影响效应可能与民间资本进入水平密切相关。当民间资本进入程度处于适度水平之内,民间资本有助于优化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资源配置及公司治理,此时积极效应成为主导影响;当民间资本进入程度超过适度水平,逐利本性与高风险偏好可能使消极效应成为主导影响。如果忽视民间资本进入水平的差异而单纯讨论积极效应或消极效应,显然是缺乏重要条件设置下的片面逻辑,或将导致研究结论不够可靠与准确。由于历史原因、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等综合因素的长期演化,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长久以来,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方面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东、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解决就业、促进技术创新和创造社会财富起到了促进作用,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不断推进金融深化和金融改革创新,而西部地区经济增长速度较慢且金融发展较为落后,西部地区资本积累、外商投资、融资规模和制度创新等相比东、中部地区都明显处于劣势地位。近年来,虽然西部地区的经济水平和金融发展得到长足进步,国民经济运行步入快车道,但是与东、中部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且公开数据表明这种差距仍呈扩大趋势。经济水平、金融政策与金融环境是决定金融发展纵向深度的主要因素,由此我们可以合理预期,民间资本进入水平对东、中、西部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效率的影响效应或存在明显差异。(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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