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造良好环境,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某些垄断行业。应该逐步打破行业垄断,适当鼓励民营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信、电力、水利、天然气等垄断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对民间资本的限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金融、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工等领域;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和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优势,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应该规定涉及民营企业的收费和处罚项目,必须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任何部门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指标。通过营造民营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民间资本能够找到合理的投资渠道,得到稳定的投资回报,从而为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
(2)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前提下,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目前,应该在加强金融监管、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地方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民间资本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地方商业银行的投资;逐步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速度,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但必须纳入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内;应该逐步开放金融领域,允许民间资本创立民营中小银行,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大力扶持民营中小银行的发展,以更好地打破金融垄断,促进金融市场的充分竞争;鼓励兴办民间担保机构、典当行业等合法的民间金融机构,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3)创造新的“制度红利”,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政府应该正确利用好民间资本具有“逐利性”的特点,在行政审批、财税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提供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或参与成长性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一些高成长性、前景广阔、蕴含巨大商机的新兴产业正在兴起,如高端电子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行业等,这些兴起中的朝阳产业急需大量资金推动,而民间资本的天然逐利性,决定了其具有寻找高成长空间投资项目的本能。所以政府应该正确利用好这种特点,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吸引民间资本的眼球,调控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参与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使先进的核心技术经过产业资本催化,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民间资本也可以从中获得丰厚的回报,并且也可以加快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www.daowen.com)
(4)加大农村改革和开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三农”发展。政府应该逐步加大农村土地、林权等方面的改革力度,扩大农村土地的流转范围,延长土地转让和承包期限,大力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各类农场,发展高科技育种、现代养殖等产业,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三农”成为吸纳民间资本的聚集地,从而有效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与调整,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落后的现状。
(5)政府应完善和发展民间资本投资服务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包括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投资咨询中心、信用担保机构等,为民间投资者提供专业化服务。政府应该着力解决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的市场信息不灵、进入领域狭窄、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要拓展民间投资的直接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项目融资和产权交易步伐,大力推行项目融资或项目经营权有偿转让投资方式,降低民间资本的融资难度和融资风险。民间投资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为资本找项目,为项目找资本”的桥梁作用,通过吸纳民间资本,促进民间资本转型升级。建议政府加快地方金融改革步伐,引导建立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联盟,作为集聚民间资本的平台,提高民间资本的组织化程度,减少投资的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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