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我国城镇化发展实践来看,民间资本已参与城镇建设的部分领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增加资金供给、提高城镇运行效率的作用。但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的程度依然不高,发挥作用有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现有“土地财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使地方政府引入民间资本的意愿不高。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融资模式是地方政府为筹措建设资金、弥补财力不足而形成的特殊投融资模式。这种模式使地方政府缺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城镇化的动力。扩大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的份额,必然会减少土地财政支撑城镇化建设的比重,导致地方政府通过借助土地财政来扩大政绩的效果“大打折扣”。依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融资模式不仅会致使市场扭曲和资源配置低效,还可能导致普遍的地方政府短期行为,降低地方政府引进民间资本的意愿。一方面,土地财政除不可持续、极易引发风险等弊端之外,还会助长政绩激励下的短期行为;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地方政府依赖融资平台极力扩大融资量,过度透支政府信用,筹集的资金超出城镇化建设的需求融资量,从而推高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受到了监管层和市场的关注。截至2017年12月,全国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超过4万亿元,同比增长近50%。同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加总债务总额约30万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务19.94万亿元,而地方政府债务主要来自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余额接近14万亿元。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
(2)政府主导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对民间投资产生“挤出”效应,公共私营合作制的不健全削弱了民间投资的效果。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具有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但如果投资的范围、结构和力度掌握不当,也会“挤出”民间投资。当前,我国城镇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以及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有研究表明,到2020年,仅由城镇人口增加而新增的市政建设的资金需求大约就有16万亿元。根据项目区分理论,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垄断性和公共性的程度,可分为非经营性和经营性两种类型。绝大多数市政公用事业,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排水、排污、道路、桥梁、垃圾处理等都具有经营性特征,都可以作为民间投资的对象。政府投资应该限定在城镇化建设中民间资本不愿意投资的非经营性领域,为民间投资留出空间。如果政府投资于经营性领域,则会“与民争利”,导致民间投资的获利空间狭小而被“挤出”。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对经营性、非经营性的明确区分,政府包揽了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建设以及公共服务供给,很大程度上替代或挤占了民间资本。此外,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多具有超前性和公益性,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运营成本高,资金回收慢,对民间资本缺乏吸引力。(www.daowen.com)
(3)城镇化建设投资领域过高的准入门槛,增加了民间资本的参与难度。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阻碍,不仅表现为政府投资对民间资本存量的“挤出”,更体现在一些领域的准入门槛阻止了更多的增量民间资本进入。针对民间资本政策落实方面的独立评估报告显示,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部分实施细则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或门槛设置过高,实践中很难落实。在城镇化建设投资中,由于隐形准入门槛的阻碍,基础设施领域一直是民间投资涉足最少、进入最为艰难的领域。从城镇投资口径反映的国有投资比重变化看,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比重逐年下降,但在电力、交通、水利和公共设施投资中的比重持续居高不下。尽管电力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比重下降较多,但水利、公共设施下降幅度较小,铁路、道路和航空运输业等细分行业近年来甚至出现不降反升的情况,可见民间资本的参与程度十分有限。就电力、交通、水利和公共设施行业整体而言,201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投资依旧占有70%左右的比重,这意味着基础设施领域仍然是民间投资的禁区。
(4)民营企业过高的融资成本和税费负担,抑制了民间资本投资城镇化的积极性。当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贵、用工难、税费重、成本高、利润薄的五重困境,其中融资贵和税费重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两大难题。一方面,融资难和融资贵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头号困境。我国高度集中的金融体系与高度分散的企业体系不相适应。企业体系高度分散,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而金融体系却高度集中,国有大中型银行占据大部分信贷资源。由于受到规模、盈利能力、资信等级、可抵押担保品等条件约束,国有大中型银行“重大轻小”“嫌贫爱富”,许多民营企业尤其是大量的民营中小微企业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资源。即便少量的中小微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也面临高昂的融资成本,除了要缴纳超出基准利率的利息,还要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支付一大笔担保费和其他中间费用。相对于能得到银行信贷融资的少数企业而言,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只能依赖民间借贷市场融资,不仅加剧了资金的稀缺性,而且进一步推高了民间利率,增加了企业的债务负担和经营风险。另一方面,高税费是阻碍民营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尽管当前各地政府也在积极给小微企业减轻负担,但减税力度太小。有研究表明,过去两年对小微企业减免的税收总额为每年300亿元左右,减免额不到总税收的5‰,收效甚微。更严重的是,在当前经济增速下行的形势下,政府税收增速也随之下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财政增收,开始提前收税、收“过头税”、清收漏税,甚至乱收费、乱罚款等,进一步恶化了企业生存环境。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显示,“税费负担过重”“资金紧张”分别高居企业发展最主要困难因素的第二位和第四位;超过一半的民营企业感到税费过重,超过三分之一的民营企业感到资金紧张。考虑到民营企业融资贵和税费重的双重困境,民间投资会更加谨慎,积极性受到较大程度的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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