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本性决定了民间资本投融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必然是经营性基础设施,只有能产生收益的项目才有可能成为资本追逐的对象。由于民间资本的投融资是要有回报的,因此,它只适用于有收益的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其中包括开发风险、建造或完工风险、运营风险等。任何一项风险的产生,都会给项目的实施造成巨大的影响。民间资本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关心两个问题:一是投资回报;二是投资风险。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吸引民间资本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就是一句空话。
(1)项目融资风险阶段划分。根据项目发展的时间顺序,其风险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项目建设开发阶段风险、项目试生产阶段风险及项目生产经营阶段风险。第一,项目建设开发阶段风险。项目建设开发阶段的风险是从项目正式动工建设开始计算的。项目动工建设后,大量的资金投入到购买工程用地、购买工程设备、支付工程施工费用等,民间资本的利息也由于项目还未产生任何收入而计入资本成本。从民间资本的角度看,在这一阶段,随着民间资本的不断投入,项目风险也随之增加,在项目建设完工时项目的风险也达到或接近最高点。第二,项目试生产阶段风险。项目在试生产阶段的风险仍然很高,即使这时项目建成投产了,如果项目不能按原定的成本核算计划生产出符合质量的产品,也就意味着项目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是不正确的,项目很有可能生产不出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生产费用和偿还债务。第三,项目生产经营阶段风险。在这一阶段,项目进入正常运转,如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假设条件符合实际情况,项目应该生产出足够的现金流量支付生产经营费用和偿还债务,并为投资者提供理想的收益。这时,民间资本的项目风险随着债务的偿还逐步降低,融资结构基本上依赖于项目自身的现金流量和资产,成为一种“无追索”的结构。(www.daowen.com)
(2)项目融资风险因素及合理分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大,周期长,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因而承担的风险也就很大。如何在政府部门和民间资本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是民间资本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般来讲,具体风险的确立和分担都应由项目成本的高度来决定。原则上,每一风险应由最能控制该风险发生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说谁最能影响风险,谁最能控制风险,谁就应该承担风险。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有关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很多风险正在悄悄发生变化。例如,外汇风险曾是国外投资者最为担心的问题,但是由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汇的兑换风险已不十分突出,而外汇汇率风险则成了主要的外汇风险。此外,在合资的项目融资模式中,应充分考虑政府公共部门在公共项目中的主导地位,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法律健全度,采取不同的出资方式。这种政府主动承担较大风险的做法,无疑会给民间资本投融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极大的信心,从而使公共项目建设由被动开发走向主动开发,由非营利性开发逐渐转向营利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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