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是相对于国有资本而存在的,是除国有资本以外的所有资本(不含国外资本)。从内容上说,民间资本包括民营企业所掌握并用以投资的一部分资本,以及居民存款、市场游资、居民手持现金、退休基金、房屋保险基金、非国有经济的资产和范畴。改革开放以来,民间资本作为最富有活力的资本,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农村经济、民营企业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规模也呈不断扩大的趋势。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50万亿元,民间资本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战略资源,这部分资源的配置是否合理、运用效率能否进一步提高,直接关乎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经济增长。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民间资本生存于“体制外”,运行在正规金融的夹缝里,处于地下隐蔽状态,面临“体制性抑制”与“体制性约束”,加上宏观管理部门、微观主体对民间资本“冷眼看待”,民间资本的规模和范围均受到一定的限制。迄今为止,有关民间资本生存和发展的管理制度、法律制度、监管制度、信息制度等规范民间资本发展的相关制度法规仍未完全建立,民间资本供求仍然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结构错位”现象。一方面,大批民营企业存在融资难问题;另一方面,大量的民间资本闲置或低效率运转,这种资本配置错位的矛盾也大大刺激了地下金融(包括地下钱庄、不规范的私募基金、灰色的一级半市场等)的快速滋长。同时,因监管主体缺位和机制不完善,民间资本长期“地下运转”,风险丛生。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下行、流动性趋紧等综合因素影响,一批高杠杆、高成本扩张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逾期违约案件高发,各地非法集资吸储、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大幅增加,在温州、鄂尔多斯、榆林等民间资本最为活跃地区,民间借贷更是乱象环生,这些均标志着以民间借贷为主的我国民间资本风险进入集中暴露期。(www.daowen.com)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经济回暖尚不明确、民间借贷利率上升的背景下,民间借贷市场正在从两年前的苏浙等沿海地区扩展到山西、内蒙古、湖南等内陆地区,从制造业扩展至商贸流通业乃至普通家庭,一些地方甚至有“全民放贷”之势。2017年央行研究局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近两年来,我国民间借贷资金量呈现逐年递增之势,存量资金增幅超过30%。借贷行为缺少正规合同,往往以借条协议、口头协议形式为主,这使借贷风险日益变大。这表明,我国民间资本风险仍然存在进一步放大趋势,民间资本借贷危机一旦爆发,极容易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不仅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有可能危及区域金融生态和正规金融体系的稳定,冲击实体经济,甚至形成金融危机,直接诱发各类社会违法犯罪活动,对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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