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金融危机慢慢过去,我国经济开始进入企稳回升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投资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相关报告指出,当前多数中央投资只是带动了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进而带动了银行大规模的信贷投放,广大中小民营企业很难参与其中。民间投资热情为何如此低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缺乏有效的财税政策扶持,民营资本的不公正待遇明显。民间投资在审批、财税、土地、补贴等方面待遇不公,税外负担沉重。据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在投资过程中总会遇到土地使用困难、融资困难、审批程序复杂等一系列障碍,这就造成民间资本事实上在夹缝中艰难成长。
二是投资领域狭窄,盈利空间或前景不太好。近年来,民间投资虽然发展较快,但多集中在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建筑、房地产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www.daowen.com)
三是金融体系不健全,民营企业投融资困难。由于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健全,民间资本没有国有资本的天然优势,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存在“规模歧视”和“重公轻私”的“所有制歧视”,并且在金融危机期间,金融机构为防控风险,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条件特别苛刻。再加上我国的民营企业发展历程较短,管理经验不足,实力相对较弱,造成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越来越难。大多前景好或技术含量较高的中小企业融资较难,即使通过高利贷融资也很难满足企业资金需求。同时,老百姓怕有风险,不乐意或不敢把资金交给民营资本家来经营,以致民间资本存在天然缺陷。民营企业缺乏资金支持,造成民营企业的投资能力十分有限。民间资本可以投资股票、期货、外汇等资本市场,但目前的中国虚拟资本市场只有资金实力雄厚的公司才有较大的盈利机会,小资金根本无法和大资金对抗。
四是部分领域存在行业垄断或实际上的垄断,民营资本进入十分困难。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民间资本逐步放开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规定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加快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以兼并重组方式进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为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些政策法规基本上是原则规定,具体配套措施跟不上,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并且现实中还存在以“明宽暗管”为特征的市场“假开放”现象,即有些行业虽然没有规定限制民营资本进入,但市场无形壁垒森严,准入制度含混模糊。一些垄断行业除了行政管理部门外,其设计、施工、管理都由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公司掌握,通过对民资设置门槛,达到“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目的。民间资本能否真正进入这些行业与这些行业是否存在“缺乏管制的行政垄断”密切相关。因为垄断方在没有任何体制约束的情况下,往往对弱小方任意采取或明或暗的、使对方无法招架的卡制手段,使之遭遇到所谓的“投资触礁”而无计可施。再加上民间资本要想进入垄断行业,还必须获得资金支持方有实力进入,这就造成无论开放多有吸引力的垄断领域,民间资本也不敢大规模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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