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针对民间资本运作在管理体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必须在综合践行一整套管理体制改革构想的基础上构建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开放性市场,促进民间资本规范运作和管理,实现资金资源高效配置,以增强民间资本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但是,现实情况却并不理想。
(1)法律体制滞后。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民间资本长期游离于政府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民间资本市场进行全国性立法,民间金融服务机构监管立法严重滞后。尽管近几年政府对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大力支持,但民间资本运作的法律观念陈旧、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环境欠改善。民间资本运作是一种市场化活动,如不能促使其在合法的环境下规范运作,将直接导致民间经济纠纷不断,其所隐藏的巨大风险将给整个社会经济留下重大隐患。
(2)信用体系不完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与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备程度息息相关。信用体系不完善将直接阻碍民间资本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不少民营企业主缺乏诚信经营理念,财务信息造假、隐藏民间债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突出。一些地方“跑路”事件屡见不鲜,给区域经济金融带来重大系统性风险。只有健全全社会的信用体系,民间资本运作乱象才能得到有效缓解。
(3)利率体制受限。现阶段,资金价格未完全实现市场化定价,正规金融的资金价格受货币当局一定程度的管制,而民间金融的资金价格是一种市场化定价。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并行运作的金融二元格局产生了两套利率形成体系,政府管制下银行利率与民间资本市场利率相差悬殊,破坏了市场在资金要素优化配置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扭曲了民间资本运作轨道。大量民间资本直接或间接投向虚拟经济领域,因产业空心化和资本虚拟化带来的民间金融危机向正规金融体系传导和渗透,加大了区域系统性风险。(www.daowen.com)
(4)金融载体体制不健全。金融业应当作为民间资本发展的一个突破口,然而金融载体体制的不健全却成为一大障碍。近年来,国务院、银监会等部门纷纷下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但相较于巨量的民间资本,目前还无法起到很好的鲶鱼效应,民营银行的经营成效还有待考验。在现有金融生态环境下,金融载体体制不健全主要体现为:民间资本准入机制趋严、退出机制空白;缺乏民间资本进入非银行业的金融平台;对民间资本的金融文化培育机制不畅。
(5)实体投资体制缺位。民间资本在行业难以找到新的增长点而导致实体投资渠道愈发不畅通的关键在于实体投资体制的缺位,具体包括实体投资模式、投资领域和投资政策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国际国内经济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实体投资体制的缺位直接导致民间资本“脱实向虚”,从而引发实体经济虚拟化、空心化问题,不利于经济“新常态”的发展。
(6)政府监管体制不科学。目前,我国民间资本运作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的政府监管体制,极易形成“一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给民间资本的持续运作带来巨大影响。传统的事前审批和事后惩罚的被动监管模式没有做到“疏”“堵”的有机结合,缺乏行之有效的民间资本疏导分流机制,不利于民间资本内生动力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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