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度就是一系列行为规则的总和,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即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规则集合。图书馆联盟的行为规则是一种集体行为属性的行动规则,与单个图书馆相比,其主要不同点在于图书馆联盟的行为规则是基于合作的规则,合作是贯穿图书馆联盟始终的内在精神。
BALIS馆际互借中心成立之初就规定了馆际互借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馆际互借的服务内容、成员馆的责任、借出馆与请求馆的职责及中心馆职责等。例如2007年年底出台的《馆际互借协议》,规定了馆际互借服务的内容、目的、成员馆资格、借出馆的责任、借入馆的责任、义务范围、借阅条件等。《BALIS馆际互借管理办法》规定了馆际互借的服务对象、互借文献范围、借阅数量、期限、费用等。《BALIS馆际互借补贴方案》规定了馆际互借补贴的具体要求等。
(一)馆际互借的基本原则
《BALIS馆际互借管理办法》规定了资源共享的基本原则:(1)服务对象加入BALIS,并与BALIS项目管理中心签订协议的北京地区高校图书馆及其用户;(2)文献范围各成员馆收藏的中文普通图书(注:鼓励各馆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自己外借文献的范围);(3)使用标准化的馆际互借表格,即借还书流转单;(4)馆际互借的书目应根据请求馆的需要提供。
对于外文文献资料,馆际互借中心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分别签署了《馆际互借合作协议》,其基本原则包括:(1)所指文献提供服务包括通过复制提供原文和原书出借服务;(2)协议双方在进行文献传递的过程中,都应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我国已经参加的各种国际版权公约;(3)不应出借珍贵资料、有特殊版权的资料或其他受法律限制而禁止流通的资料;(4)双方必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馆的服务工作和系统管理工作,如发生人员出差等变动,应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保证该项服务正常进行;(5)双方积极开展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工作,一旦出现差错或设备故障,要求在三天之内解决;(6)双方应该详细记录双方发生的每条请求申请人、请求馆、文献信息、时间、费用和请求结果(对于未成功请求应说明具体原因)。
(二)馆际互借请求及响应时限
《BALIS馆际互借管理办法》对服务时限做了明确规定。
1.基于本馆馆藏
馆际互借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三个工作日内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2.基于其他服务馆馆藏
馆际互借请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并把请求转发到适当的借出馆。借出馆一个工作日向借入馆做出应答,三个工作日内向借入馆送出文献。遇节假日顺延。
3.基于上海图书馆、国家图书馆馆藏
双方每天至少两次查看请求情况,检查用户申请单的内容,并核查本馆馆藏。对于接收到的借出请求,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加急时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地处理,发出请求文献。如果无法满足,应在三个工作日(加急时一个工作日)内向请求方说明原因。
(三)馆际互借借出限制
1.关于费用结算的规定
费用结算关系到中心馆与物流,读者和其所在馆,成员馆与中心馆,各成员馆相互间的结算。
补贴结算:主要关系到成员馆与中心馆之间的结算。中心馆每年一次给提供图书借出服务的成员馆发放一定的补贴,补贴的发放办法见《BALIS馆际互借补贴方案》。
物流结算:主要关系到中心馆与物流的结算。物流一般由专业的物流公司承担,每月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由中心馆和物流公司进行馆际互借经费结算。
各成员馆相互之间的结算:由于读者在借阅过程中出现违章(如过期、污损、遗失等)导致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各借入馆将罚款垫支给借出馆,是否向读者追缴,由各馆自行决定。
与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之间的结算:
(1)双方按照各自的收费标准计价,在每年的12月对上一年度的费用进行结算;
(2)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的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的价格标准参考《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政策》中的费用内容节,双方按照附件中书面规定的价格计费;
(3)费用结算采用抵扣的方式,即协议双方将每年发生的费用相抵扣,费用多的一方支付双方费用的差额部分;
(4)双方约定,最终价格按照应付差额部分计算,并按照附件《协议双方的联系和支付方式》中的“支付方法”一节进行支付。
读者和其所在馆之间的结算:读者和其所在馆之间的结算关系。主要包括读者在借阅过程出现的违章罚款费用,其结算方式由各成员馆自行规定。
2.关于借出期限的规定
读者借阅期限为一个月,考虑物流送还所需时间(按各一周计),建议各馆将互借时间设置为一个半月。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各图书馆有权随时索回。
(四)馆际互借补贴方案
《BALIS馆际互借补贴方案》规定了馆际互借补贴的具体规定。方案指出:为提供馆际互借服务的各成员馆发放补贴。补贴的范围包含借书补贴及物流补贴。
1.借书补贴
借书补贴为给提供图书出借服务的借出馆发放的补贴。
(1)借书补贴的原则
依据各馆的业务量、评估成绩以及配合中心馆相关工作等方面的考核结果进行补贴;宣传月占评估成绩的30%,年终评估占70%。
(2)借书补贴的比例
BALIS馆际互借服务系统中各成员馆为给提供图书出借服务的借出馆每册2元的补贴经费。
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一律使用CALIS融合系统提供服务,融合后馆际互借服务补贴经费发放如表5.1所示。
表5.1 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补贴价格
(www.daowen.com)
注:以上费用含往返物流费、包装费、馆际互借服务费。
(3)借书补贴的发放
每年由BALIS馆际互借管理中心统计各借出馆的总借出量,计算出总额后报请BALIS项目管理中心,再由BALIS项目管理中心分发给各借出馆。
2.物流补贴
物流补贴为物流公司在图书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费用。
(1)物流补贴的比例
在原馆际互借系统提交的申请,物流费用全部免费,由BALIS项目管理中心承担。
在融合系统中提交的申请,物流费用一律由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承担,BALIS馆际互借中心不再负担。
(2)物流补贴的发放
每月月底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起,至下月中旬之前,由BALIS馆际互借管理中心统计出各成员馆当月的总物流费用,计算出总额后报请BALIS项目管理中心,再由BALIS项目管理中心和物流公司统一结算。
(五)馆际互借资源的归还政策
借出馆可能随时召回图书,借入馆应及时将图书归还给借出馆。借出馆直接向请求馆发送逾期通知。借出馆负责通知借入馆未及时归还的图书。借入馆对所借的图书承担最终责任。如果图书延期归还、损坏或丢失,借出馆可要求请求馆更换、赔偿或支付罚款费用等。
(六)馆际互借资源的运输政策
各馆外借的图书统一由BALIS馆际互借管理中心指定的物流公司进行运输,附加一份《BALIS馆际互借借书流转单》或《BALIS馆际互借还书流转单》。若物流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图书遗失、污损情况,请借出馆或借入馆与物流公司协商解决。因物流公司单方原因导致的图书长时间未能送达指定馆,责任由物流公司承担。
(七)馆际互借评估政策
为了对BALIS馆际互借服务质量进行阶段性、综合性评价,鼓励先进,推动BALIS馆际互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BALIS馆际互借管理中心于2009年起制订了服务评估方案。每年定期对BALIS馆际互借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设“BALIS馆际互借优质服务馆”和“BALIS馆际互借服务先进个人奖”等奖项,对为项目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1.评估目的及对象
(1)为奖励在BALIS馆际互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成员馆,表彰先进,提升服务水平,推动BALIS馆际互借工作繁荣发展,BALIS馆际互借中心特制订本办法。
(2)开展了BALIS馆际互借服务的成员馆均是本办法评估的对象。
2.评估标准
(1)服务能力:BALIS资源的富足程度,人员、设备的配备情况。
(2)服务态度:包括在服务过程中是否认真、细致,及时提供服务情况等以及自取自还的情况。
(3)服务质量及服务效果:馆际互借业务量(包括接收请求量、提交请求量和开户人数及使用量等),在本校宣传推广和培训的情况,馆际互借满足情况及服务导航情况。其中第三部分是最主要的评估内容。
3.评估程序与步骤
(1)确定评估目的与评估对象,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以及指标定义。
(2)确定评估标准,给出指标的权重比例,以及每个指标的具体分值。
(3)采用以下方法收集指标数据:通过馆际互借系统统计和各成员馆上报,结合读者反馈意见获取数据。
(4)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得出评估结果。
(5)拟评估名单在“BALIS馆际互借中心网站”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
(6)中心馆向BALIS管委会报告评奖结果,由管委会批准后,召开本年度年终总结大会进行授奖。
4.评估原则与计分方法
(1)全面了解与重点评估相结合。既要考虑整体成员馆,又要对平时认真、细致开展服务的成员馆进行重点评估。
(2)评估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做出判断,更要为服务的发展与改进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5.评估体系与计分方法
馆际互借评估体系与计分方法如表5.2所示。
表5.2 馆际互借评估体系与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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