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亲生父母与养父母的抉择:探讨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影响

亲生父母与养父母的抉择:探讨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影响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能够回到生活富裕的亲生父母家是多么好的事情啊,可是养父母怎么办?是要生他的亲生父母,还是要养他的古二槐夫妇……最终现实还是战胜了良知,杠头答应由高庆平夫妇出面作为父母和对方相亲。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古夫妇一纸诉状把杠头诉到了人民法院,要求正式和杠头解除收养关系,并且要求杠头赔偿他生活费、教育费二十万元。高庆平说,古家养大杠头很不容易,他领情。

亲生父母与养父母的抉择:探讨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影响

关键词 事实收养关系 后赡养义务

二十七年前,高庆平的妻子姚秀莲又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这本是好事,可老高却犯了难,他已经有两个儿子了,这次拼着被处罚,本来是想要一个女儿,没想到生出来又是个儿子。百般思量,高庆平夫妇把这个孩子送给了同村的古二槐夫妇。古二槐和二槐婶两口子四十多岁了还没有孩子,眼看着这辈子没有希望了,现在却天上掉下来这个儿子,老两口对孩子这心疼劲啊,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他们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杠头,意思是希望孩子能够结结实实的。

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公路修进了村里,村民的生活悄悄发生了变化。高庆平借着自己的房子在公路边的优势,开了个店面。先是给过往车辆补胎、打气、充电瓶,后来又鼓捣起了汽车修理。老古家的生活却依然靠着几亩薄田,原本差不多的两个家庭逐渐拉开了差距。

村子小,家家户户并没有什么秘密,杠头从小就隐隐地听说了自己不是老古夫妇亲生的,而是从高庆平家里抱来的。看着和自己一母同胞的哥哥住着红砖大瓦房,吃着白面馍馍,穿着新棉衣。再看看自己住着茅草屋,吃着高粱米,穿着补丁衣服,杠头说不出的委屈。为什么爸爸妈妈没有把哥哥给人呢?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呢?

看到自己儿子在老古家吃苦,老高心里也不好受。当初孩子太多,家里条件不好把杠头给了老古,这些年老高也没少后悔。杠头听话、聪明、学习也好,自己另外两个儿子都比不上他。可送出去的孩子,泼出去的水,也不能往回要啊。老高两口子只好偷偷给杠头些吃的、穿的。老古两口子知道了,找了老高几次,老高再就不敢给了。

眨眼间初中毕业了,杠头会考的成绩不错,考上了县一中。可是老古夫妇却犯了难,老两口快六十岁了,已经快种不动地了,高中三年他们实在有点供不起了。他们想着让杠头和村里人一块儿出去打工,一方面贴补点家用,另一方面也好攒点钱将来娶媳妇。

再懂事的孩子也有扛不住的时候,一听说高中也不让上了,杠头急了,第一次和老古顶了嘴,跑出去一夜没回来。

老古找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才在村里路边找到杠头。杠头坐在路边,眼直勾勾地看着路对面高家新盖的二层小楼。看到杠头这个样子,老古也是一阵心酸,这要不是到了自己家,杠头怎么会这么点的年纪就要出去打工啊。

哭也哭了,吵也吵了,最后杠头还是跟着村里的人去了城里的建筑工地。没有手艺,杠头只能做力工,沙子、水泥、砖头,一天扛下来肩头都肿了。夜里睡不着觉,只能躲在被窝里哭。这要是亲爹亲妈知道了,会不会心痛呢?

一天夜里,杠头再也睡不着了,他爬起来,跑到了工地外面的公用电话,拨通了高家的电话。电话里杠头嚎啕痛哭,把一肚子的委屈倒了出来。

接了电话,姚秀莲几宿没睡。打发高庆平去看看杠头。嘈杂的工地上,瘦小的杠头夹在一群壮汉之间,背弯得像一把弓一样,肩头是沉甸甸的一个水泥袋。只见他颤颤悠悠地走上了跳板,没想到脚下一滑,一下子从跳板上跌了下来,整个人都倒在了地上,水泥袋更是重重地砸在了身上。

这一幕,彻底把高庆平的心揉碎了。这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啊!高庆平冲过去,掀开水泥袋,一把把杠头抱了起来。

杠头这一下砸得不轻,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高庆平没有告诉古家,自己和妻子姚秀莲一起在医院伺候杠头。他们对杠头说希望他回来,他们会把这些年亏欠他的都补偿他。他们会给杠头盖房子、娶媳妇。

能够回到生活富裕的亲生父母家是多么好的事情啊,可是养父母怎么办?他们十几年含辛茹苦地把自己养大,难道自己就这样一走了之?思前想后,杠头没有同意。

出院后,高庆平直接把杠头带回了自己家。老古夫妇听说了,急忙赶到了高家,要接回杠头,却被高庆平拦在了门外。老高说,孩子受了伤,在这里养两天,这里条件比古家好。

老高说得在情在理,老古夫妇不好说什么,只好回去了。两个月后杠头身体逐渐好了,老高安排杠头在修配厂干活。

老古过个几天就过来看看,想带回杠头。老高告诉老古自己的修配厂正缺少人手,杠头与其出去打工,不如在修配厂里干活。吃住都在这里,还能赚几个钱。

就这样杠头留在了高家,开始时他没事就常回古家看看,送点钱、干点活。可是渐渐地,杠头回古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看到杠头不再提回古家的事,高庆平开始张罗着给杠头盖房子,说媳妇。相亲的前一天,高庆平和姚秀莲叫来杠头问他,第二天相亲是由古二槐夫妇出面,还是由高庆平夫妇出面?

杠头明白,高家夫妇是试探自己以后回古家还是留在高家生活。回古家?人家之所以愿意见面,是因为人家认为他是高家的儿子,古家的条件人家姑娘怎么能看得上,这亲事肯定吹了。就算人家不嫌弃,凭着古二槐夫妇和自己的力量怎么能盖房子、娶媳妇。

杠头觉得自己就像站在人生的岔路口,他必须作出选择:要现在富裕的生活还是像原来那样打工吃苦?是接受高家的安排相亲结婚,还是回去打光棍?是要生他的亲生父母,还是要养他的古二槐夫妇……他该怎么选呢?

最终现实还是战胜了良知,杠头答应由高庆平夫妇出面作为父母和对方相亲。

相亲很顺利,女孩家对杠头本人的条件和高家的家境都很满意,高庆平给了一大笔彩礼。转过年新房盖好了,媳妇也娶进了门。办理结婚登记时,心虚的杠头不敢去找古二槐夫妇,拿着身份证偷偷地到派出所又补办了一个户口本。

娶亲那天,高庆平没有通知古二槐。自己和姚秀莲坐了主婚人的位子。高家张灯结彩地办喜事,吹吹打打的声音早传到了古二槐家。二槐婶坐在床上低着头只管哭,一边的古二槐闷头抽着烟,一声不吭。耳听着远处的鞭炮声、欢笑声越来越响,古二槐再也忍不住了,他腾地一下从地上站了起来:“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明天就上法院告他们去!”

说告就告,古二槐一怒之下到镇里找到了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老古夫妇一纸诉状把杠头诉到了人民法院,要求正式和杠头解除收养关系,并且要求杠头赔偿他生活费、教育费二十万元。

开庭那天高庆平没让杠头去,他作为代理人出了庭。高庆平说,古家养大杠头很不容易,他领情。现在既然孩子又回来高家,他愿意补偿古家这么多年的付出,不过二十万太多了。气头上的古二槐却一步不让,不给钱行!儿子还回来!两家吵得不可开交,吵急了,高庆平也翻了脸:这孩子这些年在你们家不假,可是咱们可既没写过字据、也没办过什么手续,凡事得讲个法律,这儿子是我亲生的!孩子现在想回自己爹妈家,有什么不行!

一看高家居然说出这样的话来,古二槐夫妇气得浑身发抖,想当初孩子抱来确实没办收养手续,户口也是托人办的。难道真像高家说的那样,杠头压根跟自己没关系?这孩子就白养了?要搞懂这个问题,我们要先了解一个法律概念:“事实收养关系”。

法点链接:事实收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第二项67的规定:“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而《收养法》颁布实施前,最高人民法院于1984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部分第(28)项68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根据以上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在《收养法》实施前,法律上是承认事实收养关系的。古二槐夫妇在1985年收养杠头,他们与杠头之间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并得到了周围邻居、亲友的认可,他们之间虽然未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但也已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其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得到法律的承认。

6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二、收养法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执行。收养法施行后发生的收养关系,审理时适用收养法。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比照收养法处理。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立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解除收养关系的,应适用收养法。

6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www.daowen.com)

(28)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在本案中,杠头和古二槐夫妇之间收养关系已经建立,那么他们之间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杠头不能因为高庆平的家庭条件好,可以为他娶妻盖房子就扔下古二槐夫妇到高家去生活。本案中杠头在工地受伤后留在高家,以高庆平夫妇儿子的名义结婚,并停止履行对古二槐夫妇的赡养义务,这实际上是一种遗弃行为。

根据《收养法》第三十条69“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规定,古二槐因此要求与杠头解除收养关系,杠头应该补偿古二槐夫妇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69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节录)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经审,人民法院认定:一、古二槐夫妇与杠头之间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二、古二槐夫妇因杠头的遗弃行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应予支持。三、杠头需要按照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给付古二槐夫妇十六年的抚养费、教育费43248元。

十六载的养育之恩,四万多块钱买断。古二槐夫妇不服又上诉到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官司打完了,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从此就是路人,老古两口子一下子像是衰老了十岁。

和古二槐夫妇对簿公堂,杠头的心里难受极了。可是碍于亲生父母的面子,并不敢说什么。判决下来后,杠头偷偷地去看过几次古二槐夫妇,都被老古撵走了。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2010年冬天,古二槐夫妇一起病倒了,被邻居发现后送到了医院。

看到病房里别人家的老人生病,儿子女儿忙前忙后地照料,再看看自己的凄凉,老两口整天以泪洗面。村里安排着人轮班护理。可这也不是长远之计。村委会找到了杠头说:“杠头啊,老古夫妇到底养你一场,虽说当年打了官司,收养关系解除了,可这养育的恩情,你到啥时候也不能忘了啊!”

杠头听了心里难过极了,第二天就偷偷一个人去了医院。病床上古二槐和老伴瘦成了一条儿。看着这对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老人,杠头泪如雨下。他向两位老人保证,他会照顾他们的。

这一时感动的话说出来容易,真要做可就难了。家里的财政大权还是老子高庆平说了算。杠头虽说在家吃穿不愁,手里并没有闲钱。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杠头找到了高庆平。支支吾吾说了半天,刚说到正题,高庆平就一口回绝了。这可怎么办呢?一连几天杠头闷着头躺在家里一动不动。

再说古二槐夫妇,自从杠头那天来过,老两口儿就满心期待着,等着杠头再来。两个人躺在医院的床上,一点一点地回忆杠头小时候的事:杠头刚来家里的时候,没有奶粉,他们是怎么熬米汤给杠头喝;夏天山里蚊子多,家里买不起蚊帐,他们是怎么样整夜整夜用蒲扇给杠头轰蚊子;过年买不起新衣服,二槐婶是怎么拆了自己的旧衣服给杠头改了一件小棉袄。杠头长大了是多么的懂事,从小就帮着家里干活,从来不像别的孩子那样要吃要穿。

等了一天,两天,三天,一直到出院古二槐夫妇都没有等到杠头。

这次住院古二槐只是感冒,二槐婶却检查出了冠心病,高家赔的那四万块钱折腾得所剩无几,以后可怎么办呢?

眼看着杠头答应了却不做,村委会的干部不干了,这村里怎么能有这样忘恩负义的人。他们张罗着找了律师,又一次把杠头告到了法院。这一下子高家又炸了锅,首先站出来反对的是高家另外两个儿子和女儿,上次打官司都赔了好几万了,这回古家又来要钱,这啥时候是个头儿啊!这么闹下去,高家这点家底都得为了杠头折腾下去。关键是这已经解除了收养关系,钱也赔了,古家怎么能没完没了呢?是啊,古家这次起诉有道理吗?古二槐夫妇能要回来这笔生活费吗?我们了解一个新的概念:后赡养义务。

法点链接:后赡养义务>>>

所谓后赡养义务,是指养子女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后,对养父母承担的赡养义务。我国《收养法》第三十条有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后赡养义务具有以下四个特征: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最基本特征。2.后赡养义务的义务人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是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都不是该义务的承担者。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既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不包括精神赡养。

本案中杠头虽然已经在和老古夫妇解除收养关系时一次性给付了补偿费,但当时老两口并未出现生活来源紧张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位老人年事趋高,并逐渐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而被告按协议约定给付的补偿费已因为患病消费完毕。因此,老古夫妇要求杠头继续支付生活费是有道理的。

眼看着开庭的日子到了,杠头在被告席上如坐针毡。

古二槐夫妇没有请律师,村委会主任代理他们出了庭。一起到庭的还有五十多位村民。法庭之上,村委会主任一字一句地问着杠头:“这些年老古夫妇对你怎么样?他们是穷,这些年,但凡他们能给得起你的,他们有没有过一点舍不得?他们是供不起你读书,得你自己打工挣钱,可咱们村里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初中毕业就去打工的。人家的儿子有没有嫌贫爱富,找有钱的爹去?怎么就偏偏你这么没有良心?这高家有钱,给你盖房子、娶媳妇,你就不认老古两口子了?上次你们打官司,我们看着心里就不是滋味,四万块钱能还得上老古两口子十六年的养育之恩吗?现在这一场病,这点钱就花完了。他们养你一场,你不能看着不管。你们高家,不是没有这个能力,这要是为富不仁,咱们就得说道说道!”

听了村主任的一番话,旁听的村民不顾法官的制止,跟着都嚷了起来:“就是,做人要讲良心!一人做事百人瞧!杠头,你说句话!到底管还是不管?”

乡亲邻居的这些话,一字一句地扎在杠头心上,他泪流满面地站了起来,深深地给二槐夫妇鞠了一个躬说:“妈、爸,我错了,我辜负了你们的养育之恩啊!”说完杠头又冲着坐在旁听席上的高庆平夫妇鞠了一躬:“爸、妈,请你们原谅我吧!我不能再扔下他们不管了。”

眼前的一幕,让在场的人都潸然泪下。高庆平夫妇也坐不住了,他们站了起来说:“法官,我们说句话行吗?”法官点了点头。

高庆平夫妇从旁听席走出来,到了原告席前面,深深地给古二槐夫妇鞠了一躬说:“老大哥,老嫂子!是我们夫妇对不起你们!就这么把杠头要回来,我们虽然不说,心里也是有愧的。上次是打了官司,给了抚养费,但这也比不了你们养大孩子的恩情。孩子不能扔下你们不管,我们两口子也不能。你们放心吧!”

高家夫妇的这个态度,让在场的人都愣住了。村主任说:“老高你们两口子,这转变挺快啊?这是怎么想开的?”

高庆生一脸苦笑:“唉!不想开有什么办法?你看看杠头这个样子,我们要再反对,这孩子就能扔下我们跟老古过去!我们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再者说,这上次打官司,这村里村外的都骂我们家,都不上我们家修车了。这今天,又来了这么乡亲给老古撑腰。我再不同意,这开完庭回去,你们不得把我家的灶给拆了!”

这一番话,听得在场的人是哈哈大笑。连法官严肃的脸上也泛出了一丝笑容。在法官的主持下,高家和古家达成了调解协议,杠头每月给老古夫妇生活费300元。法庭门口,杠头对老古夫妇说:“爸、妈,过两天我带着媳妇和孩子回家看你们去!”古二槐夫妇,含着热泪笑着点了点头。我们都说亲生父母血浓于水,可是养育之恩也是恩重如山。知恩图报,这才是为人之道。

我们常说“命运”,其实“命”和“运”说的不是一件事。命是“天命”,是先天带来,一出生就有的;运是“时运”,是后天遇到的,不同的境遇。今天的故事中杠头的命是不错的,生在高家,可是运气就差了一点点,没有像两个哥哥那样留在父母身边,而是送给了古二槐夫妇。其实我们从故事中可以看出,最初的时候古家和高家家庭情况差不多,高家孩子多,可能负担还要更重一些。可是日子往下一过就变了,高家越过越富,古家越过越穷,杠头和哥哥命运就截然不同了。我们能体谅杠头的为难,一面是条件好的亲爹亲妈,另一边是抚养自己长大的养父养母。指责杠头不义是不公平的,因为这种义气的成本太大了。想一想,如果杠头不接受高家的帮助,也只能是在建筑工地干点小活,自立尚且不能,更谈不到娶妻生子、孝顺老古夫妇。好在最后老高夫妇有了态度,故事有了大团圆的结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