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吕守成:挣脱父子矛盾,从农村少年成长为成功大学生和职业人士的故事

吕守成:挣脱父子矛盾,从农村少年成长为成功大学生和职业人士的故事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吕守成的父亲当时已经去世了,由于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母亲田桂花坚决不同意儿子留在农村。晚上客人走了,那个被称作他爸爸的男人留了下来,闷坐在客厅里。按照杨玉茹的要求,吕守成写下了一份书面声明,从此以后断绝和吕自强的父子关系。他再也不提爸爸了,他加倍地努力读书,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当地最知名的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还娶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妻子名叫夏末。

吕守成:挣脱父子矛盾,从农村少年成长为成功大学生和职业人士的故事

关键词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2009年的夏天格外炎热,还没到中午,热辣辣的太阳就晒得人受不了了。可北方某小城的一个老式居民大院里,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却闹哄哄的挤满了人。人群中,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年男子,有气无力地蜷在大院的长椅上。旁边几个大妈拼命地扯住了一个年轻男子:“你别走!你当儿子的怎么能这样?他病得这么重,你不给他看病,还不让他进屋,这大热天的,真有个三长两短,可怎么办?他可是你爸啊!”男子一边用力地挣扎,一边愤怒地说:“他不是我爸爸,他早就跟我断绝父子关系啦!”说到这儿,年轻男子握紧了拳头,眼睛像要冒出火来一样,瞪着长椅上的老人,大声地说:“当年你怎么逼我妈离的婚?你又是怎么写的断绝父子关系声明?你现在还有脸来找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父子俩到底有过什么样的恩怨?当年老人和男子母亲为何要离婚?老人又写过什么样的声明?要想了解这个故事,还得从三十多年前讲起。

这个老人名叫吕守成,原是本地人,1973年下乡到农场。期间他与当地一个叫艾冬梅的姑娘相爱了。1978年知青返城时,吕守成为了和艾冬梅在一起,宁愿留在农场。可吕守成的父亲当时已经去世了,由于家里只有他一个孩子,母亲田桂花坚决不同意儿子留在农村。架不住母亲的哭闹和哀求,最后吕守成还是返城了,返城后他接了父亲的班,母亲又给他说了一门婚事,媳妇名叫杨玉茹。婚后一年多,杨玉茹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这个男孩就是我们故事一开头说到的那个青年男子。可是孩子生下来没多久,吕守成扔下一封信就走了。在信中他说:“妈,您现在有孙子啦,吕家也有后了,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我要去找艾冬梅,她还在农场等我!您老就当我已经死啦,自己多保重!”

一看这封信,田桂花和杨玉茹犹如五雷轰顶,婆媳俩抱着没满月的孩子,哭了个昏天黑地。田桂花托人去找了好几次,可吕守成就是不回来。婆媳俩没有工作,吕守成这一走,家里立时没了生活来源。一家人要吃饭,没办法杨玉茹把孩子留给婆婆照顾,自己到街道小厂干起了临时工。靠着一分一角挣来的钱,她硬是撑起了这个家。杨玉茹给儿子取名叫吕自强,意思是要他自强自立,不依靠别人。怕孩子难过,玉茹和婆婆总和小自强说爸爸在很远的地方工作,很快就会回来啦。

可是一晃就是十几年,直到小自强十四岁时,在奶奶田桂花的葬礼上他才第一次见到父亲。那一天小自强正在奶奶的灵前哭得不可开交,有人突然把他拉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面前,告诉他:“这是你爸爸,快叫爸爸啊!”小自强吓了一跳,眼前这个男人形容消瘦,头发凌乱,和他想象中的爸爸一点也不一样。小自强张了半天嘴,这声“爸爸”到底也没有叫出来。

晚上客人走了,那个被称作他爸爸的男人留了下来,闷坐在客厅里。小自强躲回房间睡着了。可没多久他就被一阵激烈的争吵声惊醒了!客厅里母亲正在愤怒地嘶喊着:“你要离婚?!你回来就是要离婚!?你妈刚死啊!十几年我伺候老的,伺候小的,是指望有一天你能良心发现,回心转意!好不容易把你盼回来了,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要跟我离婚?吕守成!你还有没有良心!”

卧室里小自强大气不敢出,竖着耳朵听。只听到那男人支支吾吾地说:“都这么多年了,你们不是过得挺好的嘛,咱俩根本没感情,当时都是我妈的意思,这你也知道。你要同意离婚,孩子归你,你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还不行吗?”

一听这话,母亲的声音更大了:“吕守成!你可真是狠心啊,为了个艾冬梅,你连亲生儿子都不要了!”吕守成低头不敢正视杨玉茹的目光,他低声地说:“十几年了,总得给人家一个交代啊。”杨玉茹痛哭道:“给人家一个交代?那你想没想过怎么给我们母子一个交代?怎么给你九泉之下的母亲一个交代!”

听着父母的对话,小自强整个人都呆住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父亲竟然是一个为了别的女人,抛弃自己和母亲还有奶奶的坏人。吕守成和杨玉茹吵了一夜,隔壁的小自强也哭了一夜,他突然觉得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天亮了,小自强擦干眼泪推开门,对已经哭得没了力气的杨玉茹说:“妈,你跟他离婚吧!这种爸爸我不要!以后我养你!我一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儿子的这番话,说得杨玉茹和吕守成都愣住了。杨玉茹一把抱过儿子,失声痛哭,吕守成满面羞愧,看着抱头痛哭的母子俩,一句话也不敢说。

好半天,杨玉茹终于止住了哭声,她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吕自强,狠了狠心,抬头对吕守成说:“好!我答应你!咱们离婚!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吕守成一听,赶忙说:“你说,我什么都答应你!”,杨玉茹说:“我就一个条件,你写一个断绝父子关系的声明,以后孩子是我一个人的,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你要是同意这个条件,咱们明天就办手续!”

吕守成一听杨玉茹提出的是这样一个条件,松了一口气,说:“我刚才不就说了吗,离婚后孩子归你!你要写啥,我给你写就是了。”按照杨玉茹的要求,吕守成写下了一份书面声明,从此以后断绝和吕自强的父子关系。第二天,杨玉茹和吕守成离婚了。

这件事深深地刺伤了吕自强的心,他仿佛一夜之间从一个孩子长成了大人。他再也不提爸爸了,他加倍地努力读书,高中毕业后考入了当地最知名的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还娶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妻子名叫夏末。吕自强终于实现了十四岁那年对母亲的承诺,让母亲在晚年过上了安稳的好日子。可让人遗憾的是,由于过度操劳和心情抑郁,母亲杨玉茹的身体非常不好,2008年就去世了。

杨玉茹死后,吕自强悲痛了好一段时间,他总觉得如果不是因为父亲,母亲就不会走得那么早。一年后的一天,吕自强突然在大院门口看到了那个他从十四岁开始就一直深深恨着的人——父亲吕守成。吕守成老了,头发花白,脸色蜡黄,背弯得很厉害。吕自强不愿意和父亲相认,他把吕守成关在了门外。吕守成待在小区里不肯走,很快引起了社区大妈的注意。当她们听说吕守成是来找儿子的,而儿子吕自强居然拒不相认后,就把吕自强堵到小区大院里兴师问罪。这就发生了我们在故事的一开始讲到的那一幕。

面对背叛的父亲,吕自强愤怒地质问道:“你不是已经和我断绝父子关系了吗?现在又回来找我干什么?!”吕守成痛哭道:“我知道对不起你和你妈,可我病了,快要死了,我毕竟是你爸,你得救我啊!”吕自强气愤地说:“你老婆艾冬梅呢?你病了应该她照顾你才对啊?你们过了这么多年,肯定早就有儿有女了!他们怎么不管你?你来找我这个断绝了父子关系的儿子干什么?”面对儿子的质问,吕守成哭着说道:“我和艾冬梅十年前就离婚了,我们没有孩子,现在我就只有你一个亲人了!不管我做过什么,你都是我儿子,你得管我啊!”

吕自强冷笑了一下说:“离婚了?真是报应!你现在想起我是你的儿子了?早知如此,你何必当初啊!”说完,吕自强冷漠地摇摇头,转身就要走,吕守成急了,猛地站了起来,想拉住吕自强,可眼前一黑,一下子晕了过去。

看到吕守成晕倒,周围人乱作一团,有人拨打了120电话,几个老人劝说吕自强:“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他毕竟是你爸爸,不管他以前做了多少错事,他病成这样啦,你这做儿女的,也不能看着他死啊?”吕自强愤怒地说:“他也算是我爸爸?你们问他养过我一天没有?我小时候他没有尽到任何抚养义务,现在我凭什么要养他?而且他已经声明和我断绝了父子关系,你就是告到法院,法院也不可能判我赡养他!”是啊,吕守成从未对吕自强尽过任何抚养义务,现在吕自强有义务赡养他吗?我们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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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47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两项义务是各自独立的,不是等价交换。因此,不能因父母未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本案中吕守成当年抛妻弃子,在吕自强小的时候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是事实,但吕自强并不能以当年吕守成没有抚养过他为由,不赡养吕守成。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www.daowen.com)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那么,吕守成所写的和吕自强断绝父子关系的声明有效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搞清楚父子关系是基于什么产生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子关系的产生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生父子关系;第二种是基于收养产生的养父子关系;第三种是基于父母一方再婚而产生的继父子关系。本案中吕守成与吕自强之间属于基于血缘而产生的亲生父子关系,只能因死亡和吕自强被他人依法收养而消灭。所以说即便吕守成亲笔书写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声明,也仍然是无效的,两人之间仍是父子关系。吕自强对吕守成仍有赡养义务。

嘴上说得狠,可到底是血浓于水。120救护车来了之后,吕自强还是坐上了救护车,把吕守成送进了医院。住院后医生给吕守成做了一系列的检查,证实吕守成此时已经是肝癌晚期。病床上吕守成看着吕自强勉强地笑道:“我知道自己快死了,我这辈子对不起你、你妈妈还有你奶奶!你奶奶养了我二十几年,可我居然扔下她就走,她临死都没有再见着我一面;你妈妈也为我吃了半辈子的苦;对于你,我也没有尽过一天做父亲的责任,我亏欠你们的太多了,希望你能原谅我。”面对父亲迟来的忏悔,吕自强忍不住落了泪。

两周后吕守成死了,吕自强把吕守成的骨灰和母亲杨玉茹以及奶奶田桂花的骨灰安放到了一处。奶奶和母亲等了父亲一辈子,他希望在那个世界父亲能够好好陪陪她们,补偿自己的罪过。

处理完吕守成的后事,吕自强整个人就像被掏空了一样疲惫。可就在吕自强觉得一切都过去了的时候。这一天家里突然又来了两个不速之客——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五六岁的男孩。他们是来找吕守成的。中年妇女说,她是吕守成的前妻,叫何淑华。孩子是吕守成的儿子叫乐乐。

一听这话,吕自强懵了?那个抢走父亲的女人不是叫艾冬梅吗?怎么又出来一个何淑华?在吕自强的追问下,来人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吕守成当年和艾冬梅离婚后,就离开了农场,十年前认识了在饭店做服务员的何淑华并结了婚。算起来何淑华应该是吕守成的第三任妻子了,但两人的婚姻也没有持续多久,三年前,乐乐三岁时两人就离婚了。根据两人的协议,离婚后孩子归何淑华抚养,吕守成按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可是吕守成至今已经一年多没给抚养费了,何淑华自己没有工作,暂时寄住在娘家,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孩子,听说吕守成回了老家找大儿子了,她就把孩子给吕守成送回来了。

看着眼前狼狈的娘俩,吕自强又是可怜又是气愤。可怜的是,眼前的这个小孩和自己一样,小小年纪就没了父亲;生气的是吕守成居然隐瞒了自己又结了一次婚,还有一个孩子的事实。吕自强告诉何淑华,吕守成已经死了,死时没有任何财产,孩子只能由何淑华自己抚养。他在小区外的旅店给何淑华母子包了一间房,让他们休息一晚,明天就回去。

第二天一早,吕自强突然接到旅店老板的电话,说何淑华已经走了,她把儿子乐乐扔在了旅店。吕自强赶过去一看,房间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是你们老吕家的孩子,我已经给你们送回来了!等我以后条件好一点,再来接他!”

吕自强气坏了,自己本是出于同情才给这娘俩找了落脚之处,可是没想到居然被赖上了!他决定马上把孩子给何淑华送回去。可一时工作又脱不开身,没办法他只好把孩子带回了家。

小乐乐又黑又瘦,明显的营养不良。妈妈走了他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哭闹,而是惊恐地四处张望。看着孩子可怜的样子,妻子夏末很不忍心,她让吕自强带着乐乐洗澡、剪发,又亲自上街给乐乐买了新衣服和鞋子。在夏末细心的照料下,孩子的脸色逐渐红润了起来。

两个星期后,吕自强手头的工作终于告一段落,他带着乐乐按照何淑华在旅店登记的身份证上的地址找到了何淑华的娘家。看到乐乐,何淑华惊喜交加。可一听说吕自强要把乐乐留下,何淑华又面露难色。当年她与吕守成结婚,家人就反对,离婚后何淑华把乐乐带回娘家住,父母疼姑娘没说什么,可哥哥嫂子却坚决反对!她不得已才把孩子千里迢迢地给吕守成送去,可吕自强竟然又把乐乐送了回来,这让她非常为难。看着吕自强和乐乐,何淑华的哥哥嫂子强硬地说:“孩子是老吕家的,我们老何家凭什么养着!我们淑华已经和你爸离婚了!现在他人虽然不在了,不是有你这个哥哥吗?俗话说,长兄如父,你做哥哥的应该抚养弟弟!”说完他们抱起乐乐往吕自强怀里一塞,连推带搡地就把吕自强和乐乐一起撵出了大门。

拍打着紧闭的大门,吕自强气坏了,赌气大声喊道:“何家不管我也不管,乐乐就留在门口了,接不接进去何家自己看着办!”大人赌气,可吓坏了孩子!小乐乐一听吕自强要把他扔在门口,抱着吕自强的脖子,嚎啕痛哭,死也不撒手!看着吓得浑身发抖的小乐乐,吕自强心里一酸,一下子想到了自己十几岁,奶奶去世那年,父亲回家逼迫母亲离婚时的那一幕。这个和自己有着相同血缘的孩子,命运居然比自己还要悲惨。不但被父亲抛弃,现在母亲也不要他了。可是到底该拿小乐乐怎么办呢?吕自强没了主意,他抱着乐乐找到了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里,律师向吕自强介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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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律师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说父母有相同的抚养子女的义务,现在吕守成已死,孩子就应当由何淑华来抚养。因此何淑华的哥嫂说孩子是吕家的,不应由何家抚养是错误的。

但是吕守成过世后,何淑华没有工作,自己的生活都是依附哥嫂,这种情况下她独立抚养孩子确实存在困难。这该怎么办呢?律师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48同时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本案中,吕自强作为哥哥,在何淑华确实无力抚养小乐乐时,有辅助供养照顾的义务,也就是“扶养”的义务。但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是一种对等义务,而不是单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4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经过律师出面调解,在吕自强答应继续按月给乐乐生活费的情况下,何家才勉强同意把乐乐留下来。这一段时间的相处,吕自强和乐乐之间已经产生了感情,突然分离,吕自强心里空落落的。第二天晚上他上火车之前又到了何家,想再看看乐乐。

怕再费口舌,吕自强没有进去。透过敞开的院门,他看见何淑华哥嫂和儿子正在院里吃晚饭。何淑华的哥嫂的儿子和乐乐年纪相仿,又白又胖一看就是被惯坏了,鸡腿喂到了嘴边,他都扭着身子不肯吃,汤汁撒到了衣服上。吕自强突然发现,这个孩子穿的衣服特别眼熟,仔细一看,正是临走时妻子夏末给乐乐买的新衣服。不但是衣服,连夏末给乐乐买的新裤子、新鞋都已经穿到了何淑华哥哥家的小孩身上。再一看小乐乐,乐乐满脸脏兮兮的,穿着一身旧衣服,捧着一个大碗正蹲在厨房地上往嘴里扒拉呢,碗里黑乎乎的不知道是多久的剩菜。乐乐眼睛尖,看见了门外的吕自强,扔下碗就往外跑。何淑华正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听到声音头也不回地呵斥乐乐:“小心点,打了碗,看舅舅不揍你!”

看到这一幕,吕自强难过极了,自己小时候虽然没有爸爸,可是母亲、奶奶却一直都把自己像宝贝一样捧在手心,可眼前的乐乐却过着这样的生活。吕自强一把抱起了乐乐,含着泪问他:“跟哥回家,由哥哥来照顾你好不好?”乐乐紧紧地抱住吕自强的脖子,大声地说:“好!”

在何家人诧异的目光下,吕自强抱着乐乐走出了何家的大门。回到家,吕自强和妻子夏末一起带着乐乐去祭拜奶奶田桂花、母亲杨玉茹和父亲吕守成。在吕守成的灵前,吕自强轻轻地说:“我把另一个被你遗弃的儿子带回来了,我会替你好好照顾他。你安息吧,爸爸!”

故事讲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在今天的故事中,我们给大家讲述了法律对于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的规定,而法律的这些规定正是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亲情。正是因为有了亲情,我们和亲人之间才有了相互关爱的责任。在吕守成身上我们看到了他对亲情的背叛和对责任的逃避,这让我们为之心寒;可在吕自强身上我们却感受到了他对亲情的坚守和对责任的承担,这让我们倍感温暖。一冷一暖之间,父子俩面对亲情不同的选择,也决定了他们不同的人生。

俗话说“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但在这个故事里,吕自强与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却呈现出判若云泥的品质,一个如金子般闪闪放光,一个如鬼火般影影绰绰。人字的结构本是相互支撑,若没有基本的担当,如何撑得起这一撇一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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