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一名女性的两次婚姻:生意成功与婚姻危机

一名女性的两次婚姻:生意成功与婚姻危机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意有了起色,王旭却并不高兴:“宋佳一个女人怎么能把生意做得这么顺利?她是不是为了拉关系和人家有了什么事?”转眼五年过去了,2007年一个叫何勇的男人闯进了宋佳的生活。开庭那天,宋佳声泪俱下地说,五年来王旭因为受伤性情大变,对她经常打骂、无端猜忌,两人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准予她离婚。

一名女性的两次婚姻:生意成功与婚姻危机

关键词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义务 夫妻一方单方赠与共有财产的效力

2000年大学毕业才工作两年的宋佳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大自己三岁的王旭。王旭从小家境贫寒,高中辍学做了汽车修理工,经过多年打拼开了自己的汽车修配厂。两人婚后感情不错,修配厂的生意也是越来越红火,按说小日子就该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下去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02的一天王旭在修配厂加班到半夜,回来时由于过度疲劳出了车祸。经过抢救,性命虽然保住了,可下肢却瘫痪了。

丈夫因为疲劳过度才出了车祸,宋佳自责之下辞了工作,协助王旭一起经营修配厂。王旭瘫痪后性情大变,总是得罪顾客,时间一长,修配厂的生意是一天不如一天,几经挣扎最后还是倒闭了。修配厂倒闭后,为了维持生活,宋佳租了间店面开起了洗车行。这样的小生意,王旭瞧不上眼,干脆就不去店里。没有了王旭添乱,凭借着细致周到的服务,宋佳的洗车行常常排着大队,慢慢宋佳又开始经营起了汽车美容和汽车饰品。

生意有了起色,王旭却并不高兴:“宋佳一个女人怎么能把生意做得这么顺利?她是不是为了拉关系和人家有了什么事?”王旭越想越觉得是真的,他变本加厉地和宋佳耍着性子,动不动就摔锅砸碗。宋佳稍微辩解两句,王旭抬手就是一下。

看着自己满身的伤痕,宋佳忍不住心酸,丈夫伤的是腿,怎么整个人都变了!慢慢地,宋佳越来越不愿意回家,更不愿意和别人说起家里的事,她宁肯一个人在洗车行里从早到晚地忙活,只有在拼命干活的时候,她才能忘记生活的不幸。

转眼五年过去了,2007年一个叫何勇的男人闯进了宋佳的生活。何勇比宋佳小两岁,在银行工作,经常到宋佳的洗车行洗车,一来二去两人熟了起来。何勇没事常在宋佳的店里帮忙,还给宋佳介绍了不少生意。后来宋佳洗车行所在的棚户区改造,洗车生意眼看就干不下去了。正在为难间,何勇听说了,他二话没说动用了各种关系,在闹市区以非常优惠的价格帮助宋佳租了一个店面,专门经营汽车饰品。

2007年夏天,宋佳的车饰店顺利开业了,何勇也鼓起勇气向宋佳表白了心意。何勇的话让宋佳一下子心跳加速,可平静下来之后,宋佳还是拒绝了何勇。她告诉何勇,她早就结婚了,丈夫虽然残疾,但他们感情非常好,她不会离开丈夫。没想到宋佳早已结婚了,这让何勇震惊之余非常失落。何勇走后,宋佳一个人开车到江边哭了很久,她内心感到无比的委屈,她知道自己拒绝了重新选择幸福的机会。

宋佳以为何勇不会再来了,可没想到几天之后,何勇再次出现在了宋佳的店里。他对宋佳说,他回去想了很久,宋佳能对丈夫不离不弃他很佩服,宋佳一个人又要照顾丈夫又要做生意很不容易,他愿意像弟弟一样陪伴在宋佳身边。何勇的话让宋佳感到了久违的温暖,但想想家里那个多心的丈夫,宋佳还是刻意地和何勇保持着距离。

2007年秋的一天,宋佳又在车饰店忙到很晚,回到家她刚一进门,王旭就气急败坏地摇着轮椅从里屋冲了出来。他满脸通红,一嘴酒气,大声地骂道:“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还说外面没男人?”说着他奋力地把几张照片摔在了宋佳的脸上。

宋佳捡起来一看,照片中是她跟何勇的照片,她气得脑子嗡的一下:“王旭,你找人跟踪我?”

王旭恶狠狠地说:“什么叫跟踪,你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我这是捉奸!”

宋佳含着眼泪说:“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捉哪门子奸!你看看这照片,我不就是跟一个朋友在马路上一起走吗?”

王旭抄起一个茶杯扔了过去:“你别狡辩啦,人家告诉我了,这小子天天往你店里跑,你们好了不是一天两天了!”

王旭扔过来的茶杯重重地砸到了宋佳的额头,血一下子流了下来。宋佳被打懵了,她捂着头愣愣地站在那里。可王旭却没有罢手的意思,他一把抓过宋佳,抬手就是两记耳光,打得宋佳眼冒金星,一下子跌倒在地。

王旭大骂:“你现在有本事了啊!在外面找男人!我告诉你!我还没死,你想都别想!”说着又从轮椅上摸出了一根早已准备好的擀面杖,冲着宋佳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毒打。宋佳从地上爬起来,推开王旭,哭着跑回了娘家。

看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满脸是血的女儿,宋佳的父母老泪纵横。母亲哭着说:“离婚!这日子咱们不能过了!你王旭受了伤,我姑娘这么不离不弃地伺候你,家里家外地忙,你一句好话不说,还往死了打她,这日子再过下去不得把我姑娘打死啊?”第二天一早宋佳在父母的陪伴下到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与王旭离婚。

这边王旭酒醒后,回想前一天的所作所为也有一些后悔。他想去接宋佳,可一看到地上扔着的照片里,宋佳和何勇灿烂的笑脸,王旭的心又硬了起来。

以往吵架总是宋佳忍着委屈来哄王旭,王旭认为这次等宋佳气消了,过两天就回来的。可没想到这次王旭等来的却是法院的传票。

开庭那天,宋佳声泪俱下地说,五年来王旭因为受伤性情大变,对她经常打骂、无端猜忌,两人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感情已经破裂,要求法院准予她离婚。

王旭当庭辩解说,他因为受伤瘫痪心情经常不好,有时候难免反应过激,宋佳作为妻子应该体谅。两人既然已经结婚,就应当无论贫穷或是疾病都终身相守,现在他残疾了,宋佳跟他离婚,就是一种背叛,从感情和道德上都应该受到谴责。而且抛开感情和道德不谈,《婚姻法》第二十条27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他现在残疾了,没有生活来源,宋佳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她要求离婚就是要逃避这一法定义务,这是遗弃行为。

27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宋佳说,她过不下去了,不是因为王旭的残疾,而是王旭对待残疾的态度。王旭残疾之后对周围人和社会充满敌意,尤其对待她更是无端猜忌、打骂。他们的婚姻早就名存实亡。离婚后她愿意在经济上继续帮助王旭,但是这样的日子,她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这桩婚姻对于宋佳来说已经没有感情可言!可王旭已经残疾没有工作,一旦离婚就意味着生活无依,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我们还是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点链接: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义务>>>

首先婚姻必须以感情为基础,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28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因此一方残疾不是不许离婚的理由。现在宋佳和王旭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不能仅仅因为王旭残疾而强行地把他们拴在一起。

但是王旭说的也有道理,夫妻之间确实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现实生活中也确实有一方受伤或患病,另一方出于不愿意扶养的目的而要求离婚的情形,那么对于伤病一方的权利应如何保护呢?《婚姻法》第四十二条29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8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9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终人民法院认为,被告王旭受伤后,对于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矛盾处理不妥,对原告宋佳无端猜忌,并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在财产分割上,宋佳自愿只分得车饰店的经营权和少量库存,其余共有财产包括30万元现金和一处房产,全部归王旭所有。此外,法院还判决由原告宋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一次性给付被告王旭生活帮助费3万元。

婚离了,可是宋佳却没有得到想象中的解脱,这七年的夫妻生活已经使她遍体鳞伤,对于未来她感到无比的恐惧。得知了宋佳离婚的消息,何勇再次提出了要和宋佳结婚,可是宋佳又一次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这一次,何勇没有轻易放弃。这天车饰店关门后,等在门口的何勇把宋佳拦了下来。他对宋佳说:“以前你能对丈夫不离不弃,我很佩服。你们两个离婚,是他自己不珍惜,这不是你的责任。人这一辈子,往长了说就是一百年,你应该往前看!你有权利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难道你不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疼你的爱人和一个乖巧的孩子吗?”(www.daowen.com)

何勇提到了孩子,这让宋佳心里一痛,自己已经三十二岁了,和王旭刚结婚的时候,因为年纪小没有着急要孩子,没想到结婚两年多王旭就出了事。这五年夫妻生活有名无实,宋佳早就断了要孩子的念头,可是每当看到别人家乖巧的娃娃,她就忍不住偷偷落泪。

宋佳动摇了,她希望何勇给他时间考虑。何勇建议她放下手头的工作带着父母出去玩一段时间,车饰店的生意自己可以帮助照顾。

宋佳带着父母出去散心了,在旅游的过程中,宋佳发现自己对何勇的思念随着距离的产生与日俱增。两个人每天都通过电话互诉衷肠,最后宋佳终于答应了何勇的求婚,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结婚后宋佳继续忙活自己的车饰店,何勇忙完单位的公事就跑到老婆那帮忙,两个人的小日子温馨而又甜蜜。

但是在宋佳的心里,有一个人一直是她放心不下的,那就是前夫王旭。离婚后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宋佳几次想去看看王旭,可一想到王旭殴打自己的时候那张扭曲变形的面孔,宋佳就又放弃了。和何勇结婚之前,宋佳给王旭的父母打了一个电话,告诉老人她要再婚了,有什么事,随时可以给她打电话。

何勇和宋佳结婚一年多后的一天,王旭的父母打来电话对宋佳说王旭住院了。长期的瘫痪引起反复的泌尿系统感染最终导致了尿毒症。宋佳赶忙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了医院,病床上王旭面色蜡黄浑身浮肿,看到宋佳,王旭开始还强作怒容,最终忍不住落下泪来,说:“我要死了,你还来干什么?”宋佳哭着说:“你不会死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眼泪冲刷掉了两个人七年的恩恩怨怨。宋佳看着病床上这个她爱过也恨过的男人,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把王旭抢救过来。

王旭父母行动不便,王旭住院期间,宋佳扔下了车饰店的生意跑前跑后地忙活。看到自己老婆这样照顾前夫,何勇多少有点吃醋,他委婉地向宋佳表示,你和王旭已经不是夫妻了,不要过分地照顾他。宋佳也表示听何勇的,以后自己多注意。

由于下肢瘫痪,再生能力微弱,王旭做不了换肾手术,只能通过每周两次的透析来维持肌体需要。各种医疗费一年得十多万元,加上雇人看护还要3万元。与宋佳离婚后,王旭是坐吃山空,离婚分得的三十万元经过几次住院折腾已经所剩无几。宋佳分几次送去了一万多块钱,可也是杯水车薪。王旭的父母只得考虑干脆把房子卖了给儿子看病。

卖掉房子,以后老人和王旭住哪?宋佳焦急地盘算着。她算了算2009年车饰店大概赚了20万元,如果一次性提出10万给王旭应该能解决不少困难。可宋佳又想想何勇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她决定先瞒着丈夫。

可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勇还是知道了。对于爱人的行为,何勇非常愤怒。他气愤地对宋佳说:“小佳,你和王旭已经离婚了!你们这么藕断丝连,你想过我吗?”宋佳说:“何勇,这怎么能叫藕断丝连呢!他现在这样,我能看着不管吗!”何勇却说:“你是不是还爱着他,要是你后悔和他离婚了,你直接告诉我,我可以走!”就这样何勇和宋佳大吵了一架,宋佳气得哭着回了娘家!

何勇在家越想越生气,自己真心爱着宋佳,可是宋佳心里却好像只有王旭。这日子以后还怎么过?一气之下,他把王旭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确认宋佳赠与王旭这10万元的行为是无效的!

儿子被何勇起诉了,王旭的父母怕儿子知道这事影响治疗,没敢告诉王旭,他们代替王旭签收了诉状,老两口东挪西借地凑齐了10万元钱,连同诉讼文书一起交给了宋佳,他们说感谢宋佳的心意,不能因为这10万块,弄得宋佳和何勇夫妻反目。

这10万块钱宋佳怎么能收回啊?那可是王旭的救命钱啊,她安慰老人这钱是自己开车饰店赚的与何勇无关,让老人放心收下。临走宋佳一再嘱咐老人,不要告诉王旭官司的事,她会处理好。送走了老人,宋佳找到了律师,根据律师的建议,她向法院递交了申请,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在参加诉讼的申请书中,宋佳写道,她和王旭曾经是夫妻关系,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在两人离婚时人民法院才判决她要给王旭生活帮助费。现在王旭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和她给的生活帮助费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这种情况下她有义务继续帮助王旭,何勇不应反对。而且她给王旭的这10万块钱是她自己开车饰店赚的,她有权利决定怎么使用!何勇无权要求确认赠与无效。

法庭之上,听宋佳一字一句地读完了申请书,何勇心如刀绞。他说,宋佳认为照顾残疾的前夫是她的责任,这说明她善良。可是善良也要有限度,背着现在的丈夫偷偷地给前夫10万块钱,这就超出了善良的限度。这钱虽然是宋佳开车饰店赚的,可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何处分,应当经过他同意。自己其实不在乎这些钱,关键在于他希望宋佳明白,他才是她丈夫,那么哪怕问过他再给王旭,也是对他这个做丈夫的最基本的尊重。所以他要求法院确认宋佳未经他同意擅自赠与前夫10万元钱的行为无效。

那么宋佳到底有没有权,把自己开车饰店赚的这10万元给前夫治病呢?何勇要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是否有道理呢?我们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点链接:夫妻一方单方赠与共有财产的效力>>>

首先,宋佳说得对,《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所以人民法院判决宋佳在离婚时要给予王旭生活帮助费。可是宋佳和王旭离婚后就不再是夫妻关系了,此后宋佳对于王旭已经没有法律上的扶助义务,这时候宋佳再帮助他,仅仅是道义上的责任。

现在宋佳已经与何勇结婚,她和何勇之间才是夫妻关系。车饰店虽然是宋佳经营,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30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31,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九条32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因此在本案中,宋佳给王旭这10万元钱虽然是宋佳开车饰店赚的,可也是与何勇的夫妻共有财产。宋佳赠与王旭应当经过何勇同意。单方赠与,何勇不同意追认,赠与行为无效。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节录)

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3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

89、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法庭上,因为王旭没到庭,法官宣布:休庭待通知王旭后另行开庭。休庭后法官把何勇和宋佳留下来。看着满腹委屈的宋佳,法官说:“你离婚后还能照顾生病的前夫这很难得,可作为人家的妻子,你考虑过何勇的感受吗?这10万块钱都是你挣的也不假,可这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想帮助王旭应当征得你丈夫的同意啊。”转过头法官又对何勇说:“在法律上宋佳是没有照顾她前夫的义务,可是那个人毕竟和她曾经共同生活了七年。如果宋佳眼睁睁地看着他死而无动于衷,这样的女人你还敢要吗?她想帮助王旭,虽然方法欠妥,可是从另一方面不也证明她是一个重感情、心地善良的好女人吗?能娶到这样的女人不是你的福气吗!”

法官语重心长的话语,让何勇和宋佳都陷入了沉默。好半天,何勇才从嘴里憋出一句话来:“我何尝不知道宋佳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果她要帮的是别人,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支持她,可那个人毕竟是她的前夫啊。宋佳这么做让我觉得,她心里爱的还是王旭,而我好像是夹在他们之间的第三者。”

何勇这几句心里话让宋佳潸然泪下,她哽咽着说:“我怎么不爱你?我之所以瞒着你,不是怕你多心吗?我和王旭毕竟一起生活过七年。看到他被尿毒症折磨,如果我不为他做些什么,我能心安理得地继续和你幸福的生活吗?”

一番话说得何勇眼圈也红了,他握住妻子的手:“亲爱的,是我错了!”看到这一幕,一旁的法官禁不住笑了:“好了!不要哭了!原告,你这个官司还打不打了?我们还要不要通知王旭到庭啊?”何勇抹了抹眼泪赶紧说:“不打了,法官,我撤诉!”说完何勇转过头深情地对宋佳说:“小佳,以后我和你一起照顾王旭!”

这是一个女人和她两任丈夫的故事,故事中王旭就像一个背景,衬托着宋佳的善良与何勇的包容,可是我们忘记了,王旭才是这个故事中最大的受害者。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夺走了他原本拥有的一切。身体瘫痪了,事业没有了,精神也垮了。我们可以指责王旭不够坚强,指责他没有在逆境中奋起,可面对命运这样的打击,又有几个人能那么顽强?但是,王旭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他将自己的不幸转嫁到了宋佳的身上,猜忌、侮辱、打骂……五年的时光王旭透支了宋佳对他所有的爱。他不明白,当初的那场车祸,不仅仅他是受害者,宋佳也是,在他失去健康的同时,宋佳也失去了可以依靠的丈夫。王旭需要安慰、支持、鼓励,宋佳也需要。婚姻就像两个人划船渡过太平洋,旅途太长,靠一个人是不行的。车祸前王旭是那个划桨的,车祸后虽然不能再划桨了,至少可以瞭望方向、喊喊号子、鼓鼓劲,至少不要因为绝望而弄翻了船。在漫长艰苦的人生旅程中,总会经历这样或者那样的考验,这场车祸考验了王旭和宋佳的婚姻;同样,王旭的存在也考验了宋佳与何勇的感情,这两次考验中当事人交出了不同的答卷,也收获了不同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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