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歌手陶晓阳疑涉故意杀人案:证据均指向其,但她坚称无罪

歌手陶晓阳疑涉故意杀人案:证据均指向其,但她坚称无罪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公安局,魏晨得知陶晓阳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办案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现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陶晓阳,可陶晓阳除了不断重复她没有杀人之外,其他什么都不说。吴越把从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告诉了魏晨,魏晨着急地让吴越把陶晓阳保释出来,吴越说:“这不是过家家,陶晓阳涉嫌故意杀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歌手陶晓阳疑涉故意杀人案:证据均指向其,但她坚称无罪

关键词 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权利 律师对当事人的保密义务 正当防卫

2013年春天,南方一座城市的一条马路边,一台轿车正打着双闪灯停在那里,旁边两个青年男子憋着通红的脸正大声争吵着。其中一个戴眼镜、头发乱蓬蓬、一脸憔悴的男青年,愤怒地说:“你就是讨厌陶晓阳,不想帮她,不然怎么会没有办法?”另一个穿西服的人也大声地说:“我怎么不想帮她了?她当年那么伤害你,我是很生气,不过她到底也是我朋友,要不想帮她,我干吗千里迢迢连夜赶过来?”戴眼镜的青年说:“那你怎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的?你不是律师吗?怎么什么都做不了?”穿西服的青年气得笑了出来:“律师更得守法啊!陶晓阳涉嫌故意杀人,这是刑事案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你说的那些都不合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两个青年人是谁?他们所说的陶晓阳又是谁?她怎么会涉嫌故意杀人?两个人到底在争吵什么?故事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争吵的两个青年中戴眼镜的那个叫魏晨,在当地一家大学做助教。穿西服的是魏晨最好的朋友叫吴越,在北方一座城市做律师。他们口中提到的陶晓阳是个女孩。三个人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在同一所高中上学。高中时魏晨就喜欢上了陶晓阳,可是高中不是谈恋爱的时候,魏晨把这份感情悄悄地埋在了心里。2001年三个人高中毕业了。想当歌手的陶晓阳,如愿以偿地进了南方一所艺术学院的声乐系;魏晨为了还能跟陶晓阳在一起,也选择了那个城市的一所理工科院校。吴越则考入了北方一家名校法学院上大学后,魏晨终于向陶晓阳表白了自己的心意,两个人恋爱了。初恋总是甜蜜的,魏晨对陶晓阳照顾得是无微不至,同学都羡慕陶晓阳有这样的男友,陶晓阳自己也感觉很幸福。对于两个人的恋情,两家的父母也很满意。

可是计划永远都跟不上变化的脚步。上大二后,陶晓阳和别的同学一样,开始到酒吧唱歌赚点零用钱,慢慢的魏晨发现陶晓阳变了。她开始讲究起吃穿来,衣服、鞋子、皮包都得是名牌。魏晨经常看到陶晓阳坐一些男人的轿车出入,他不放心地嘱咐女友小心遇上坏人,可陶晓阳却总不耐烦地说,那些都是演艺圈的大老板,自己想当明星全指着人家了。魏晨劝说陶晓阳:“为什么一定要当明星?过普通人的生活不好吗?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养一个乖巧的孩子,照顾好两家的老人,这是多幸福的事。”可陶晓阳却认为魏晨这样的想法太没出息。两个人经常为了这件事情吵架,一吵架陶晓阳就要分手,魏晨舍不得女友,只好一次一次地妥协。

大四的一天,魏晨夜里去酒吧接陶晓阳,却听说女友已经被人接走了。他在陶晓阳的寝室楼下等了一夜,直到凌晨五点,陶晓阳才被一台宝马车送回来。看见喝得醉醺醺的陶晓阳被一个中年男人扶下车,魏晨生气极了,他冲过去质问陶晓阳做什么去了,这个男人是谁?陶晓阳恼羞成怒地大喊道:“我已经厌倦了每天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我不想一辈子做个家庭妇女!这个人是演艺圈的大老板,能捧我做明星。你能给我什么?你要是真爱我,就应该放手让我去追求更好的生活!”说完,陶晓阳坐上宝马车扬长而去。

这些话彻底击垮了魏晨的自尊心,他觉得眼前的陶晓阳是那么的陌生。魏晨大脑一片空白,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整整一天。回到学校后他开始发起高烧来,同学把他送到了医院。魏晨不敢跟父母说,只好给吴越打了电话。吴越连夜赶到了医院。听完魏晨的哭诉,吴越气愤地说:“陶晓阳怎么变成这样?这种女人不要也罢!”一个月后,魏晨的病终于好了,但意志却非常消沉。在吴越建议下,魏晨和吴越一起加入了考研大军,并于2005年一起考上了研究生

转眼间,魏晨和陶晓阳分手已经整整五年了,这期间魏晨研究生毕业并在学校里做了一名助教,吴越也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律师。可就在魏晨慢慢相信陶晓阳已经从自己的生活中淡去的时候,2013年的一天,他突然接到了陶晓阳母亲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老人家哭着说陶晓阳杀人了,希望魏晨救救她!

魏晨大吃一惊,马上和陶晓阳的母亲一起赶到了公安局。在公安局,魏晨得知陶晓阳已经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救她?”魏晨马上想到了吴越,他打电话给吴越,电话里吴越听说陶晓阳出事也很震惊,但听魏晨说要救陶晓阳。吴越沉默了片刻,他问魏晨:“救一个抛弃了自己的女人值得吗?”魏晨哭着说:“我没办法给她她要的幸福,她离开我,我不怪她。可她现在需要我,我不能不管她,我不能看着她去坐牢!我相信陶晓阳绝不可能杀人,吴越,这次你要是不帮她,咱们以后就不用做兄弟了。”

吴越连夜开车赶到当地,第二天一早接受了陶晓阳父母的委托,作为陶晓阳的律师见到了公安机关办案人。办案人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原来陶晓阳和魏晨分手后,并没有如愿以偿地成为歌星,那个所谓的大老板早就不知踪影。陶晓阳一直靠在酒吧、夜总会这些地方唱歌维持生活。事发当天陶晓阳在酒吧演出,来了一个客人也是音乐圈的,叫王达昌。唱完歌陶晓阳去了王达昌的包房,没想到她进去不到半个小时,包房里就传出了一声惨叫,等众人赶到包房的时候,只见王达昌倒在地上浑身抽搐,脖子上有一个伤口,血喷溅得到处都是。旁边的玻璃茶几碎了,而陶晓阳当时瘫倒在地上,手里正握着一块碎玻璃瑟瑟发抖。后来经过鉴定,王达昌正是被那块玻璃割断颈动脉死亡的,玻璃上面也只提取到了陶晓阳的指纹。现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陶晓阳,可陶晓阳除了不断重复她没有杀人之外,其他什么都不说。包房里没有监视器,谁都不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事。后来经服务员回忆,当时在包房还有另外两个人,也是搞音乐的,一个外号叫大虎,一个叫老黑。但这两个人事发后都不见了,现在案件还在侦查中。

吴越从公安局出来,等在车里的魏晨早急得不得了。吴越把从公安机关了解的情况告诉了魏晨,魏晨着急地让吴越把陶晓阳保释出来,吴越说:“这不是过家家,陶晓阳涉嫌故意杀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魏晨说:“那你至少看一看公安局的卷宗,知道怎么回事,咱们好应对啊。”吴越说:“这不符合规定,不可能。”魏晨说:“那尸检结论呢?这些也不让看?那凭什么说人是陶晓阳杀的?”吴越说:“现阶段这个也看不了!”魏晨急了:“笔录也看不到,鉴定结论也看不到?你这个律师有什么用?你是不是要看着陶晓阳死啊?”吴越也急了,两人停了车在路边大吵了起来。这就是我们故事开始时讲到的那一幕。是啊,刑事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到底能做些什么工作呢?我们还是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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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共分为三个阶段:侦查机关侦查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法院审判阶段。目前陶晓阳的案子属于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15的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的权利包括:(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3)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这些权利中并不包括阅读、复制卷宗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16“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的规定,要到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律师才能看到这些资料。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三十六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一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吴越把这些和魏晨说了,魏晨还想争辩,吴越打断他说:“现在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看守所在郊区,你要是再和我吵,今天就见不上陶晓阳了。”魏晨这才闭上嘴,钻回了车里。在看守所,吴越见到了陶晓阳。陶晓阳脸色苍白,憔悴不堪。吴越告诉陶晓阳,要不是魏晨要死要活的硬拉着自己来救她,他是绝不可能帮助一个因为钱背叛感情的女人。时隔这么多年,陶晓阳没想到,自己再见到吴越竟然是在看守所里。她更想不到,如今拼命想救自己出去的,竟然是那个被自己背叛了的魏晨,陶晓阳忍不住失声痛哭。

吴越向陶晓阳询问了案情,陶晓阳坚持说王达昌不是她杀的,但王达昌是怎么死的,陶晓阳却不肯说。吴越觉得这其中肯定有问题,他对陶晓阳讲:“《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17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即便你不承认王达昌是你杀的,证据确实充分一样可以定罪。”吴越接着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18‘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如果你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你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所以,如果人真的不是你杀的,你最好能说出实情。”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www.daowen.com)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听了吴越的话,陶晓阳惊呆了,经过犹豫,她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和自己的顾虑。原来事发当天晚上,王达昌等三人在包房吸毒,王达昌吸毒后十分亢奋,陶晓阳一进包房,他就强迫陶晓阳也吸一口,陶晓阳不肯,王达昌抬手就给了她一巴掌并把她推倒在茶几上毒打,玻璃茶几也被打碎了。为图自保,陶晓阳抓起一块碎玻璃拼命挥舞,厮打中王达昌正好被碎玻璃刺中颈动脉,当场死亡。

听到这里,吴越大吃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你就是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他问陶晓阳:“那你怎么不跟警察直说呢?”陶晓阳哭着说:“王达昌死了,除我之外,在现场的大虎和老黑拿着毒品就跑了。谁来证明王达昌逼我吸毒,我是正当防卫呢?你让我怎么敢坦白啊?我本来以为只要没有我的口供,就定不了我的罪,可听你一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那我该怎么办啊?”吴越开导陶晓阳劝说她向公安机关说出实情即可。可陶晓阳却说她脑子乱极了,要好好想想,她让吴越先去找她的好朋友——酒吧乐队的键盘手阿松,她说阿松有办法找到逃走的大虎和老黑。如果找到大虎和老黑就能够证明她的清白,否则她就算说出来也没有用。

陶晓阳不肯和公安机关说出真相,这让吴越很为难,从专业角度,吴越知道,越早告诉公安机关,就越早能查明真相。可是如果当事人陶晓阳不肯说,吴越能直接向公安机关说明这一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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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律师的保密义务一直是争论比较大的问题,我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19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本案陶晓阳虽然隐瞒了真相,但不是准备或正在准备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虽然吴越说出这一事实可能对陶晓阳有利,但由于陶晓阳不愿泄露这一情况和信息,在侦查阶段作为律师,吴越就不能代替陶晓阳作出决定,他应当履行保密的义务。但是由于这条信息直接关系到陶晓阳的合法权益,如果到审查起诉阶段陶晓阳仍不主动说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20的规定,吴越作为辩护人可以履行辩护人的职责,直接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说明情况。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节录)

第三十八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三十五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会见结束了,吴越正要往外走,陶晓阳突然叫住了他,迟疑地问:“魏晨他……这些年过得好吗?”吴越叹了一口气说:“哎!魏晨是什么性格,你应该很清楚……”陶晓阳忙问:“那他还记恨我吗?”吴越摇摇头说:“我觉得既然你当初那么狠心地抛弃他,现在就没必要问这些了吧?”

陶晓阳叹了口气说:“那时候我太傻了,一心想成名,认为魏晨没出息,就想‘老婆孩子热炕头’地过日子。可是这一路走过来,看到很多红透了半边天的歌星,成了名还是要一个接一个地赶场,脸上永远有浓妆遮不住的疲惫,心里总有担心自己过气的恐惧。还有人因为压力太大,不小心沾上了毒品,把一辈子就都毁了。看着他们,我就总想,这就是我追求的幸福?有一年冬天,我感冒了,发着烧还得赶着去演出。路上看见一家三口,热热闹闹从我身边走过,看着那个妻子一只手牵着孩子,一只手挽着丈夫。我当时一下子就哭了出来。我突然明白,魏晨当年一直想过的那种简单生活,才是人生最珍贵的幸福,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面对陶晓阳的自白,吴越无言以对。从看守所出来,吴越和魏晨说明了情况。当听到吴越说起陶晓阳的悔意后,魏晨轻轻叹了口气。魏晨表示要去酒吧找阿松,好查出大虎和老黑的下落。吴越却不同意,他说这些事最好还是由警察去做。我们私下找阿松,即便真能找到大虎和老黑,对方也不会配合出证的。而且这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吴越的解释,魏晨却不接受。他瞒着吴越找到了阿松。阿松提供了几个大虎和老黑经常出没的酒吧地址,和一张阿松与二人在一次演出时的合影。魏晨拿着照片在阿松提供的那几个酒吧里找了七八天,终于找到了大虎和老黑。可魏晨刚说出陶晓阳三个字,对方转身就要跑。魏晨忙拦住他们,大虎和老黑翻了脸,呼啦一下围上来十几个人,就要对魏晨动手,眼看魏晨要吃亏,突然酒吧灯光大亮,警察冲了进来。

警察怎么会来?原来,这几天吴越也一直在为陶晓阳奔走。他又去了两次看守所,反复做陶晓阳的工作,陶晓阳最终主动和公安机关说出了真相。根据陶晓阳提供的情况,公安机关重新对死者进行了尸检。结果发现王达昌当天确实吸食了大量毒品。同时公安机关开始布控寻找大虎和老黑。这一天大虎和老黑刚出现在魏晨蹲守的酒吧,警察就接到线报赶了过来,结果恰巧救了魏晨。

在询问中,大虎和老黑证实了陶晓阳所说的事实。那天晚上王达昌吸毒后十分亢奋,看到陶晓阳进来后,他让陶晓阳也吸一口,陶晓阳不肯,起身要走。王达昌当场翻了脸,抬手就给了陶晓阳一记耳光,然后把陶晓阳的脑袋摁在茶几上,强迫陶晓阳吸毒。陶晓阳拼命地挣扎,不肯吸,王达昌就把她摁在茶几上一顿毒打,玻璃茶几被打碎了,陶晓阳倒在地上,为求自保她从地上抓起一块玻璃碎片拼命地挥舞,王达昌俯身去抓陶晓阳时正好被碎玻璃刺中了颈动脉。看到王达昌脖子呼呼冒血,大虎和老黑知道事情闹大了,他们害怕吸毒、藏毒的事情暴露,迅速逃离了现场。事情进展到这里终于真相大白。公安机关认定陶晓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被撤销了。正当防卫是什么概念?让我们看一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点链接:正当防卫>>>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王达昌强迫陶晓阳吸食毒品,在被陶晓阳拒绝后又暴力殴打陶晓阳,其行为属于对陶晓阳的不法侵害。陶晓阳为了制止王达昌的不法侵害,保护自己,挥舞碎玻璃无意刺中王达昌,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陶晓阳不需要对王达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陶晓阳的案件被撤销了,大虎和老黑也被送去戒毒所强制戒毒。王达昌死亡一案终于告一段落。陶晓阳被释放的那天,吴越陪着魏晨早早地等在看守所的门口。

初夏时节,看守所门前的丁香花开得正灿烂,一簇一簇蓝白相间,散发着馥郁的芬芳。随着大门哐当一声打开,陶晓阳从里面走了出来。她没有化妆,穿着简单的白衫蓝裙,看到魏晨和吴越,露出了灿烂的微笑。这微笑在魏晨的眼中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一瞬间魏晨觉得好像又回到了和陶晓阳初恋的时光。

见魏晨发呆,吴越一推他:“傻了?还不过去!”魏晨一下子反应过来,快步向着陶晓阳迎了上去。两人四目相对,魏晨一把把陶晓阳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在陶晓阳的耳边魏晨轻轻地说:“咱们回家吧!只要你愿意,那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我还给得起!”陶晓阳泪流满面,用力点了点头。

在一场著名的婚恋节目中,女嘉宾一句“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激起了整个社会的讨论。这是一个关于婚恋价值观的问题。这个问题即便在中国古代也并无定论,古人云:“有情饮水饱。”古人又云:“贫贱夫妻百事哀。”到底“有钱的”和“有爱的”,选哪一个?有人给出“正确答案”,说:缺钱的,选有钱的;缺爱的,选有爱的。但很多时候,人并没有选择。故事中的陶晓阳就没有。她以为离开魏晨就能够找到捧她做大明星的大老板,可是五年过去了,她并没有找到能让她在里面哭泣的宝马车。这时候的陶晓阳想起了魏晨的自行车后座。对于陶晓阳来说,魏晨并不是理想伴侣,而是退而求其次的现实。在差一点因为杀人身陷囹圄后,魏晨如救世主般的出现,让陶晓阳终于放弃不切实际的梦想,愿意和魏晨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可我们却不免为魏晨担心,未来的生活里还将有许多诱惑,他们的爱情还会不会再经历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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