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慢性病患者个人经济负担不断加重
调查结果显示,四种重点慢性病的基金支付比例逐年下降,而个人自付比逐年增长。2012—2014年,糖尿病患者的个人自付比增加了11个百分点,高血压患者的个人自付比增加了9个百分点,心脏病患者的个人自付比增加了6个百分点,恶性肿瘤患者的个人自付比增加了17个百分点。并且,四种疾病的次均住院费用并未得到显著降低,特别是恶性肿瘤患者次均住院费用在2014年达17119元,在2012年14470元的基础上年平均增加了8.7%,这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加重了患者的个人经济负担。
个人经济负担增加的主要表现是住院费用和个人支付比例的增加,住院费用的主要影响因素和药品费用和住院天数,慢性病患者的住院天数较长,且需要长期服药,除此之外,在政府投入不到位的前提下,医院为了保障运营发展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会产生营利趋势,那么大处方和多检查成为住院费用增长的诱因。另外,医院开具的大部分高精尖的检查项目或者非基本药物并未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内,所以越来越多的项目需要个人自付,因此个人自付比例逐渐增加。这些原因都导致了患者个人经济负担的加重。
2.重点慢性病次均住院费用不断增加
结果显示,重点慢性病次均住院费用不断增加,表现在低费用段人次逐年降低,而高费用段人次有增长的趋势。四种疾病的平均住院日均在缩短,糖尿病患者的次均住院天数由2012年的11.21天下降到2014年的10.85天,高血压患者的次均住院天数从7.59天降低到6.19天,心脏病患者的次均住院天数由11.68天降低到6.85天,恶性肿瘤患者的次均住院天数由28.45天降低到18.78天。但次均住院费用并没有因住院时间缩短而降低。根据住院费用的影响因素研究得知,药品费用与住院费用具有正相关性,药品费用是慢性病患者住院费用的主要来源。另外,年龄越大,糖尿病、高血压患者住院费用越高;年龄越小,恶性肿瘤患者住院费用越高。(www.daowen.com)
3.重点慢性病住院费用结构扭曲
2014年,糖尿病患者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52.28%,高血压患者药品费用占住院总费用的52.73%,心脏病患者是53.87%,恶性肿瘤患者是57.36%,且药品费用所占比逐年增加。而体现医生劳动价值的诊疗费用平均只占35%左右,增长幅度较小。虽然医改中强调降低药占比,但实施效果并不好,药品费用并未真正降下来。
湖北省人口快速老龄化已持续呈现,截至2015年12月31日,湖北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042.35万人,占总人口的17.81%。全省人口老龄化在“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深化。到2018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12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20.09%,进入中度人口老龄化社会。在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的社会背景下,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年龄结构也必然不断老化,而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远高于年轻人,根据调研数据,慢性病老年人的住院率是普通人群的1.6倍[23],次均住院费用是普通人群的1.3倍,因此,参合人员年龄结构的老化将不断增加对新农合补偿的需求。同时,老年人较高的医疗费用也会提高新农合整体的医疗费用水平,在需求和医疗费用均上升的情况下,新农合基金的支出必然也会不断增加,新农合基金中用于补偿老年人的就医费用的比例将逐渐上升。这就使得参合农民家庭及新农合基金均面临着巨大的压力,长远来看,人口的老龄化将增加新农合基金的风险,影响新农合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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