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湖北省部分地区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现状的详细分析

湖北省部分地区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现状的详细分析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北省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各个地区在实施制度整合后已取得了一些成效。荆门市、襄阳市部分地区也在城乡医疗保险整合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湖北省部分地区城乡医疗保险整合现状的详细分析

湖北省目前已经有部分地区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各个地区在实施制度整合后已取得了一些成效。荆门市、襄阳市部分地区也在城乡医疗保险整合方面进行了有效的尝试。

1.荆门市城乡医疗保险归并统一现状分析

2010年10月,荆门市将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合二为一,取消城乡差异,把所有人员纳入同一制度保障范围。2012年、2014年,又先后两次进行调整和补充,形成了城乡覆盖无盲点、政策衔接无缝隙、转移接续无障碍、管理服务均等化的“菜单式、通道式”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

(1)一个制度四个层次。基于医疗保险设立4个筹资档次,从低到高,第一档是按上年度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2%筹资,与新农合对应;第二档是按上年度城镇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3%筹资,与居民医保相对应;第三档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5%筹资,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相对应;第四档是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0%筹资(适用与用人单位及),或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10%筹资(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及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相对应。具体筹资额度由人社部门定期按年度向社会公布。

(2)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取消户籍、身份、职业等限制,所有人员均可按属地原则参加其工作地或常住地的医疗保险。具体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按第四档参保;包括学生在内的未成年人自愿按第一档参保;60周岁以上的老人自愿选择第一、二档参保,并可在两档之间相互转换;就业年龄段的其他人员自愿选择第一、二、三、四档参保,并可在四档之间相互转换。其中,凡是按第一档或第二档参保的,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并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人给予重点倾斜。按第三、四档参保的,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时,不再缴费,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3)待遇水平按档对应。医保待遇项目包括个人账户、住院医疗、门诊医疗。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缴费档次越高,则待遇水平越高。具体为:个人账户,第四档参保人员可享受个人账户待遇,职工按其缴纳保险费总额的30%配置,退休人员按每人100元/月定额配置。住院医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其缴费档次,甲类费用一档报销70%,二档报销80%,三、四档报销90%;乙类费用一档报销50%,二档报销60%、三、四档报销80%。门诊医疗,参保人员在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住院的相关规定报销。其中,糖尿病高血压等14种慢性病不设统筹基金起付门槛。

所以,参保人员均不设统筹基金报销封顶线,且对政策范围内的个人年度累计负担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再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www.daowen.com)

(4)管理服务人人均等。所以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管理服务,适用同一统一的待遇享受等待期(6个月后享受住院、门诊医疗待遇)、统筹基金起付门槛(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及以上医院1000元)以及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5)一个部门统一经办。荆门市抓住掇刀区纳入全省创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验示范县这一契机,将新农合的人财物和职能转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在各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配备专职协管员,搭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平台。将原有城镇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依托金保工程建立包括全区所有人员的数据库,并将网络由市、区延伸到镇(街道)、村(社区),实行一网到边,一卡通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009年,荆门市掇刀区成为全省创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改革试验示范县。五年来,掇刀区委、区政府紧紧围绕创建目标,把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作为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打破传统城乡二元结构,将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归并,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办服务上创新突破,实行医疗保险管理一体化、服务均等化、经办网络化,基本实现医疗保险一个制度覆盖全体居民,待遇水平权责对等,管理服务一体化格局,初步形成具有掇刀特色的“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达到了群众得实惠、事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基金得安全的“四赢”目标,为推进荆门市医保城乡统筹起到了示范作用。掇刀区在实行城乡归并统一后,财政年核拨办公经费减少30%,信息系统开发费用节省近100万元,年减少网络维护费用约50万元。此外,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待遇水平明显提高,服务可及性逐步增强,医保实现一体,有效推进了城乡差距缩小,城乡融合逐步加快,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综合行政成本大幅降低、基金经办管理与医院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了患者、医院、基金、政府“四赢”[1]

2.襄阳市高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现状分析

2012—2013年,襄阳市高新区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工作,统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基金征缴方面,设置两类缴费标准:二类缴费标准规定普通居民缴纳180元,未成年人缴纳60元,60岁以上老人缴纳120元,低保和重残人员不需个人缴纳费用;一类参保标准规定居民个人缴纳60元,其对象为农村居民。在待遇享受方面,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分为门诊和住院,门诊实行统筹制度,不再设立个人账户,而是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享受门诊待遇。住院就医分为二类标准。二类标准规定3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市中医院、477亿元为550),报销比例为55%;2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5%;1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异地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40%。出院报销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同时,居民医疗保险建立了门诊慢性医疗待遇,对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患者的门诊治疗建立起定额补偿制度。

居民医保门槛低、缴费少,待遇享受较高、保障范围全,尽管起步时间较晚,但发展迅速,已经成为了仅次于职工医保的一大医保险种。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完善,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保障体系,参保人数迅速增加、筹资规模不断扩大、各项制度日益成熟,运行模式日渐规范。可以看到,虽然襄阳市高新区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初探,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整合力度不大,若要实施更大范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往往需要理念的创新、积极的财政投入以及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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