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合情况
表4-1显示,在2013—2015年,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合率维持在99.30%~99.70%,高于全国的同期水平,说明湖北省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取得成效,参合群众对新农合制度比较满意,参合积极性高。2015年,湖北省全省参合人口3909万人,较2014年减少42万人,降幅为1.06%,但其参合率仍为99.70%,可以看出,湖北省的参合人数在降低,农民参合率并未随之降低。
表4-1 2013—2015年湖北省新农合参合情况
2.基金筹集情况
2015年全省新农合实际筹资190.50亿元,较上年增长30.40亿元,增幅为18.99%,各级财政补助与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分别占80.50%、18.60%,人均筹资488元。图4-1显示,中央、省级、市县财政分别补助92.10亿元、40.10亿元、21.20亿元,农民个人缴费35.40亿元,利息和其他收入1.67亿元。
3.基金支出情况
表4-2显示,2015年全省新农合基金共核定支出170.70亿元(含购买大病保险支出),占当年实际筹资总额的89.60%,较上年增加15.30亿元,增长9.85%,累计基金使用率为75.10%。2015年,全省新农合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其他补偿、购买大病保险分别核定支出132.02亿元、18.38亿元,10.83亿元、9.47亿元,分别占基金支出总额的77.30%、10.80%、6.30%、5.50%。
图4-1 湖北全省新农合实际筹资构成情况
表4-2 2013—2015年湖北省GDP及新农合基金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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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院补偿支出方面看,2015年,县(市)外、县(市)级、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支出分别为43.27亿元、60.71亿元、28.04亿元,分别占住院核定支出的32.80%、46.00%、21.20%,较上年分别增加2.52亿元、5.04亿元、1.99亿元,增幅分别为6.20%、9.10%、7.70%。从门诊补偿支出方面看,2015年,乡、村两级门诊补偿支出分别为7.20亿元、10.70亿元,分别占门诊核定支出的39.10%、58.10%,乡级较上年增长2940万元,村级较上年减少3058万元。其中,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补偿支出5.20亿元,较上年减少1510万元。
4.参合患者受益情况
表4-3显示:2015年,全省新农合补偿1.3亿人次,人均受益3.4次,受益面达到336.37%。其中,全省共有1.22亿人次获得门诊统筹补偿,较上年下降了600万人次,降幅为4.7%。门诊统筹补偿率达到52.1%,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全省共有560万人次获得住院费用补偿,较上年增加了13.0万人次,增幅2.4%;住院实际补偿费用134.8亿元,较上年增长7.9亿元,增幅为6.2%。
2015年,全省参合患者住院医疗总费用254.5亿元,较上年增长20.5亿元,增幅8.8%。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总费用分别为26.2亿元、37.7亿元、103.8亿元、36.4亿元、26.2亿元,分别较上年分别增长4.9亿元、4.3亿元、7.8亿元、2.3亿元、1.2亿元,增幅分别为15.0%、9.3%、8.1%、6.8%、4.7%。2015年,全省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比为76.5%,统筹区域内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为64.8%,其中,省、市、县、乡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比分别为38.1%、43.5%、60.0%、78.2%。
2015年,全省共有9.5万人从22种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中受益,实际补偿费用7.3亿元,平均实际补偿率为72.9%。其中,共有约126万人获得门诊重症补偿,补偿金额约3.4亿元;2015年全省共有193278人获得大病保险补偿,赔付金额7.8亿元,占应赔付金额的81.7%,大病保险单笔赔付最高金额为46.88万元。
表4-3 湖北省新农合历年补偿和受益情况
5.参合患者住院流向情况
表4-4显示,2013-2015年湖北省新农合参合人员住院病人流向呈现县域内向上流动和向县外流动趋势。2015年住院病人向县域外和县域内流动的比例分别为17.53%和44.35%,其流向人次比例较上年分别增加为0.38和1.08个百分点;住院补偿资金向县域外和县域内的流向比例分别为34.51%和46.11%,其流向资金比例较上年分别增加为1.28和0.56个百分点。2015年住院病人向乡镇卫生院流动的比例为38.12%,较上年下降了1.72个百分点;补偿资金流向乡镇卫生院的比例为19.38%,较上年下降了1.96个百分点。这表明,住院病人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新医改的“强基层”目标并未实现。
表4-4 湖北省新农合历年参合人员住院流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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