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蜀国历史研究:秦灭蜀与蜀王的继承

蜀国历史研究:秦灭蜀与蜀王的继承

时间:2023-07-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华阳国志·蜀志》所载,间有出入于《史记》之外者,都是研究蜀国历史最基本的资料。其次是秦灭蜀后,秦在蜀建侯置相,继之开设蜀郡,统治蜀的广大人民,这完全是继承了蜀王的权力。假若蜀的时代,还没有完成国家机构,秦的统治也不能这样顺利。蜀王子因称安阳王。蜀的无姓,也不例外。秦灭蜀,在秦惠王后元九年,太史公所据的《秦纪》,当时还是存在的,不当有误。

蜀国历史研究:秦灭蜀与蜀王的继承

战国以前,除《尚书·牧誓》外,就没有有关蜀的记载。其时秦楚国力未充,也没有力量向这方面发展。及至战国之世,蜀渐强大,北取南郑(今陕西汉中),东伐兹方(今湖北松滋县),竟与秦楚构兵。其史迹载于《史记·秦本纪》《楚世家》《六国年表》中,皆有年代可稽。《华阳国志·蜀志》所载,间有出入于《史记》之外者,都是研究蜀国历史最基本的资料。兹列表如下:

此表自公元前475至公元前316年,一百六十年之间,蜀有使臣来秦两次,蜀对秦作战两次,看不出两国之间有何隶属的关系。《华阳国志·蜀志》说周显王二十二年蜀侯使朝于秦,更非事实。《华阳国志·蜀志》说:“周失纲纪,蜀先称王。”又说:“七国称王,杜宇称帝,号曰望帝。”这就与蜀朝秦之说,自相抵触。战国时代蜀已经具备国家的规模,所以杜宇“自以功德高诸王,乃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江、潜、绵、洛为池泽,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见《华阳国志·蜀志》)。《史记·秦本纪》及《六国年表》称“蜀人来赂”和“蜀人来”,“来赂”与“来”,并不就是朝贡。诸侯聘问,互相酬赠,皆可称赂。《晋语》:“骊姬赂二五”,韦昭注:“赂,遗也”,遗就是赠遗。常璩《华阳国志》以“来赂”或“来”为朝秦,既非史家本意,也不符合秦蜀当时实际。

古代巴蜀虽然同在梁州,壤地相接,但是它们的经济文化,还有很大的差别。

蜀地从有记载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发达的区域。史称秦灭蜀后“富厚轻诸侯”,这说明秦灭蜀前,蜀地农业就已有良好基础。《华阳国志·蜀志》说:“后有王曰杜宇,教民务农,一号杜主”;又说:“巴亦化其教而力农务,迄今(东晋)巴蜀民农时,先祀杜主。”《蜀志》载“七国称王,杜宇称帝”,是杜宇帝蜀已在战国时代。其后杜宇禅位于其相开明,开明十二世而亡于秦。自战国以至东晋,巴蜀民对蜀主历代崇祀不绝,这与周人崇祀后稷又有什么差别?可见蜀的农业,就是它自身发展的结果,而巴则是受了蜀的影响,而后才有较高等的农业。

因为蜀地农业的发达,至迟在战国时,蜀就已经具备了国家的形式。首先,它已经有了统一的水利建设事业。《华阳国志·蜀志》说:“杜宇称帝,会有水灾,其相开明,决玉垒山以除水害。帝遂委以政事,法尧舜禅受之义,遂禅位于开明。”后来李冰在蜀兴修水利,“凿离碓辟(避)沫水之害,穿二江成都中”(见《史记·河渠书》),也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种规模较大的水利的兴修,不必就是创始于蜀。如治水的开明氏,《蜀王本纪》就以为是鳖灵所化(见《太平御览》888卷引),或者就是受了荆楚的影响。又如《竹书纪年》说梁惠成王十年(公元前361年)“瑕阳人自秦道岷山青衣水来归”。瑕,晋地,战国时属魏,道应读如《禹贡》导山导水之导。此瑕阳人为蜀导岷山青衣水,至此自秦来归,这说明蜀在当时已具备国家机构,所以能够从楚、魏物色治水技术人才,进行水利建设。这如战国时秦用韩国水工为秦开郑国渠,是一样的。其次是秦灭蜀后,秦在蜀建侯置相,继之开设蜀郡,统治蜀的广大人民,这完全是继承了蜀王的权力。假若蜀的时代,还没有完成国家机构,秦的统治也不能这样顺利。我们只要看到汉代对于西南夷的开发,以及元明以来的土司制度就可知道,封建王朝对于这些部落组织的社会,必须假手部落酋长,实行间接的统治。《史记·西南夷传》说:“秦时常略通五尺道,诸此国(指滇)颇置吏焉。十余岁,秦灭。及汉兴,皆弃此国而开蜀故徼。”秦统一以后,虽然开通五尺道,将巴蜀西南外蛮夷置于秦吏统治之下,但不旋踵皆弃此国,仍然恢复了旧日巴蜀的边界。这就说明了巴蜀西南边界上的部族,还没有具备国家的形式,仅仅依靠秦国兵力,它是不能维持多久的。

《水经·叶榆水·注》引《交州外域记》说:

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雒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因名为雒民。设雒王、雒侯,主诸郡县,郡县多为雒将,铜印青绶。后蜀王子将兵三万来讨雒王、雒侯,服诸雒将。蜀王子因称安阳王。

雒即《汉书·马援传》所称骆越之骆,亦即后来所称的僚。雒、骆、僚,并声近相通。因为蜀在战国时已经是一个大国,所以它在亡国之后,蜀王子还能统率三万人远征交趾的雒族,这也不是一个部落或部落联盟所能实现的事。(www.daowen.com)

《世本》说“蜀无姓”,而巴郡南郡蛮有五姓,巴氏之子务相为廪君,樊氏、瞫氏、相氏、郑氏皆臣事巴氏。又板楯蛮有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板楯也是廪君之后,这就是巴、蜀上层建筑的差异所在。巴族的姓是大姓的姓,是一种部落组织。每一个大姓,就是一个部落。巴氏统治其余四姓,也不过是一种部落联盟的形式。巴还没有完成国家机构,这也是它的经济基础的反映。蜀所以无姓者,它已经超过了部落组织而进入国家形式了。中国历史上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他们都没有像汉族这样的姓,也就是没有像周代以后的,百世不通婚姻的,父系外婚制的姓。蜀的无姓,也不例外六朝时又有称蜀为叟者,《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叟原来就不是蜀的特称,而只是一个共名。因为蜀无大姓,所以蜀灭亡后,它的遗民,原来就没有血缘关系的,当然就不能成为一个庞大的部落的大种了。

巴蜀的经济基础,既然不同,反映在意识形态方面,当然也有很大的差别。这样的差别,沿袭到东汉以后还是继续存在的。永兴二年(公元154年)巴郡太守但望建议分巴为二郡说:“江州(今巴县)以东,滨江山险,其人半楚,姿态敦重;垫江(今合江)以西,土地平敞,精敏轻疾。”江州以东保存了巴楚旧俗较多,人民是强悍的;垫江以西,接近蜀境,人民是精敏的。所以《华阳国志·巴志》于巴西郡下引用当时的成语说:“巴有将,蜀有相也。”这和汉代“关东出相,关西出将”的话,都是以文化的高低作为区别人民性质的标准。

秦灭蜀,在秦惠王后元九年(公元前316年),太史公所据的《秦纪》,当时还是存在的,不当有误。《禹贡》载马培棠《巴蜀归秦考》及钟凤年《论秦举巴蜀之年代》,并以为应在秦惠王未改元之九年(公元前329年)。苏秦、张仪以合纵连横之说说六国之君都不可靠(说见我和何孝达写的《战国初期魏齐争霸及列国间合纵连横的开始》,载于《四川大学学报》1956年第2期),据《六国年表》秦表,公元前318年“五国(魏、韩、赵、楚、燕)共击秦不胜而还”,次年为公元前317年,“张仪复相”,再次年为公元前316年“击蜀灭之”。这三件事是相为因果的。这三年中的第一年,五国合纵击秦虽然不胜,但这对于秦,还是一种严重的警告。次年张仪复相,张仪是主张连横、向中原发展的,这一年韩、赵、魏还是继续合纵击秦,秦国在这一次战役中虽然“斩首八万”,取得了很大的胜利,秦国是已经强大起来了,但是这一年去梁惠王的死仅二年,梁惠王就是因为强大而遭受韩、赵、齐、楚并力的袭击而趋于失败的。这一情势,正与司马错张仪辩论伐蜀的理论完全符合。若将伐蜀移于前十三年,在这十三年中,秦是不断向东方发展的,也是张仪连横最活动的时期,司马错的话又怎能说服秦惠王呢?

秦灭蜀前,蜀的历史,现在保存于《华阳国志·蜀志》及《蜀王本纪》中。《华阳国志》所据史料,据本书《序志篇》说:

司马相如、严君平、扬雄、阳成子元、郑伯邑、尹彭城、谯常侍、任给事等,各集传说以作本纪,略举其隅。

蜀亡后,蜀的历史由蜀人口头传说,经过汉晋时代的文学家加以撰述,其中当然有许多是信史,其中属于辗转传述增益附会之词,也是不能免的。《华阳国志》所称汉晋八家所集传记,今皆亡佚,其见于他书征引的有扬雄《蜀王本纪》《蜀记》《扬雄记》,谯周《蜀本纪》。此外《华阳国志·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名目录》载:“汉中太守郑廑字伯邑,临邛人,作《耆旧传》。”是此八家著作,今可考者,仅扬雄、谯周、郑伯邑三人而已。《华阳国志·蜀志》说:“周失纲纪,蜀先称王。”这是说蜀称王是在周室东迁以后。又说:“蜀侯蚕丛始称王”,是《华阳国志》作者认为蚕丛的年代,必与周室东迁春秋的时代相当,所以他在下文又说:“七国称王,杜宇称帝。”但是《蜀王本纪》所说蚕丛年代,则与此悬殊太远。《蜀王本纪》说:“从开明上到蚕丛三万四千岁”,这是东汉以后阴阳术数之家,把古代帝王年代,向远古愈推愈远的结果,所以唐代司马贞才能根据这些资料写成《三皇本纪》。他依据《河图》及《三五历记》说,天皇兄弟十二人,各一万八千岁;地皇十一人,亦各万八千岁;人皇兄弟九人,分长九州,各立城邑,凡一百五十世,合四万五千六百年。《蜀王本纪》说“从开明上到蚕丛三万四千岁”,当即包括于人皇一百五十世、四万五千六百年之中。西汉末杨雄时代,应当还没有这样的历谱。《汉书·扬雄传》及《艺文志》,也不载雄有此作。相传扬雄还作有《蜀都赋》。扬雄时代蜀尚非帝王之都,公孙述刘备的称帝,都在扬雄之后。蜀都有赋,乃模仿《两都》《三都》而作,雄也不应有此赋。司马相如、扬雄,都是西汉时代最著名的文学家,而且都是蜀人。他们都是后代箭垛式的人物,相传他们所作的《蜀王本纪》或《纪传》,大概都是蜀人依托之作,未必可信。但是《华阳国志》既根据《蜀王本纪》诸书,所载蜀的史迹,也是历代相传旧说。如《华阳国志·蜀志》说成都有“蜀王祠”,僰道有“蜀王兵兰”;又说开明氏“每王薨,辄立大石,长三丈,重千钧,为墓志,今石笋是也,号曰笋里”。成都的笋里,据唐杜光庭《石笋记》说:“成都子城西通衢有百二株,挺然耸峭,高丈余,围八九尺。”但明末曹学佺作《蜀中名胜记》时,就看不到这些石笋了。他说:“石笋为西门名胜,今则不复见矣。”大石文化在蜀是普遍存在的。如新繁县的飞来石,县志称:“新繁皆肤土,而此地巨石嶙峋,父老传自他处飞来。”1938年冯汉骥同志曾游其地,犹见巨石成列,至1942年,这些巨石都为乡人毁以建桥。同例成都石笋的消失,可能是宋明之际为人毁作建筑材料。但这一类的大石在四川还是普遍存在的。成都现存的五担山的石担、天涯石、支矶石、五块石,应当也是蜀的遗迹(说见郑德坤《四川古代文化史》第三章《大石文化遗迹》)。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于白帝八阵图下引盛宏之《荆州记》说:“垒(当是县的城垒)西聚石为八行,行八聚,聚间相去二丈,图曰八阵。”又引《成都图经》说:“八阵凡三:在夔者六十有四,方阵法也;在弥牟者一百二十有八,当头阵法也;在棋盘市者一百五十有六,下营法也。”又引《兴元志》说:“西县亦有之。”夔即永安,即今奉节县,弥牟镇在今新都县,棋盘市在今双流县,兴元府治在今陕西南郑县,所属西县即今陕西沔县。这四个八阵图的所在,东及夔府,北至汉中,都应是蜀的疆域所在之地。《史记》载蜀东与楚界,伐楚兹方;北与秦界,取秦汉中;《华阳国志》也说“蜀王有褒汉之地”,现在都有大石文化遗迹给以充分的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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