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录片”是文化政治中的重要词汇之一,它的命名涉及到一种社会话语策略,从“纪录片”叫法的复活中就可以佐证。通过“话说系列”的成功,纪录片确认了新的社会角色,其功能和价值都与以往不同,不但政治色彩受到了最大限度的削弱,民族、历史和文化精神也成为其核心价值取向。此时,“纪录片”作为词汇的社会含义发生了变化,命名发生变化亦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转化。
通过考察历史可以发现,“纪录片”这个词汇的恢复与1991年《望长城》的播出密切相关,亦平在《说不清的咋拍和拍啥》一文中细述了如何为《望长城》正名以及最终被命名为纪录片的过程,他说:“这部被冠以CCTV特别节目的片子,到底应该算哪一类?系列片?专题片?专题艺术片?新闻专题片?好像都沾点边,又都让我们感到不满意。这时,我们想起了那个早就熟悉的名称——纪录片。我们觉得《望长城》还是叫纪录片最合适。”[23]
最终,《望长城》片头打出了“大型电视纪录片”几个字,明确恢复“纪录片”这个称谓。这时,对重新提出“纪录片”的合理性并不是没有质疑,甚至包括创作者自身,“纪录片?这不是太老掉牙了吗?有的文章已经把纪录片归结为陈旧落后、过时的片种,说是要用新闻专题片来取代纪录片。看来这帮人这是没招了,竟然把别人淘汰的东西当宝贝。其实,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们没少想一个问题:到底是拍一部什么样的片子?我们一直在想,也一直在拍。我们拍了各个地方,各个朝代,各种样子的长城;我们也拍了摄制组的许多活动;但我们拍的更多的是那些生活在长城内外的那些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真实地记录下他们和他们的生活。这不正是纪录片?《望长城》播出之后,许多喜欢它的观众在来信中有一种普遍的看法:《望长城》和以往的专题片、系列片不一样,它的真实、自然、朴实使人耳目一新。你看,老掉牙的纪录片竟让观众感到新鲜。”[24]文章进一步明确说:“如果说,纪录片让我们感到久违,那么应该说是近些年来在屏幕上这类真实记录、表现老百姓和他们的生活的片子不多见了。由此说来,纪录片不但不应该淘汰,而是应该大力提倡和发展。是要为纪录片正名吗?我们没想过这事,只是觉得现在纪录片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25]
由《望长城》之后,纪录片的提法逐渐普遍,但是相当数量的观众(包括学界业界也未获得统一)对“电视上的哪些节目是纪录片”这一问题仍无法明确回答,常常就以“电视片”或者“特别节目”的称谓笼统带过。亦平表示说:“遗憾的是直到前不久,有些报刊文章说到《望长城》时,还是一会儿是系列片,一会儿是专题片。看来我们是用心良苦,却还有许多人没注意。不管怎样,这不单单是在《望长城》的片头加上电视纪录片几个字,它表明我们终于明白了应该把长城拍成一部什么样的片子。”[26] 20世纪90年代初期,大多普通观众对于纪录片的属性和样式都欠缺一定程度上的了解,举例来说,《纪录片编辑室》播出《毛毛告状》之后,在观众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编导在创作手记中记录道:“没想到播出的收视率到了第一位,从未有过这样,比电视剧和新闻都要高许多。街上认识不认识的,都在讨论毛毛的故事,电梯里认识不认识的都在猜测这故事的结果。那时候,电视纪录片的概念还未像今天这样为大家所接受(在这以前中国习惯称‘专题片’),所以,不明白的说,‘那个《毛毛告状》的电视剧真好看,我看的眼泪直掉’,明白一些地说‘那个《毛毛告状》比电视剧还好看,头一次看到电视里放这样真实的东西’。”[27](www.daowen.com)
同时,纪录片的命名又出现了另一倾向,一部分人出于对真实性的尊重,以纪实语言为标准,把一些主观性较强的影片故意提到纪录片概念之外,将其命名为“专题片”。有论者主张:“电视纪录片社会生活的客观记录,……不允许创作者主观意识的直接表露,主体意识要尽量隐藏,让事实本身说话。……电视专题片反映社会生活的时候,是有较强主体意识的渗透,它直接表现创作者对生活的看法和主张,允许采用‘表现’的手段,艺术地表现生活。”[28]这种观点认为纪录片与专题片主要区别在于创作者主体意识的显现程度,按照这个标准以两部同是反映西藏题材的影片作为实例,可以将《西藏的诱惑》界定为专题片,而《藏北人家》则为纪录片。这也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对纪录片与专题片的区分,即用主题的处理方式来衡量是不是纪录片,需要思考的是这种划分方式是否有弱化纪录片内涵的危险,纪录片形态的创新和多样化是正常的发展规律,创作者和观众的审美意识也会不断地发生演变的。
长镜头、跟踪拍摄和同期录音,是否采用纪实手法也是区别纪录片和专题片的重要标志。编导童宁说:“我一直认为,纪录片是可以不用拉开架式拍摄的,什么直升飞机、军舰全上,那种气吞山河的东西准确地说应该是专题片,纪录片是一种个人化的精神产品,应该反映出个人的智慧。”[29]对此,陈汉元的提问更具代表性,他说:“在中国的习惯上先有观点再拍片子,这种片子现在都被称为专题片。所谓专题片就是作者毫不隐瞒自己的想法,从题目开始就非常明白无误地告诉观众他要说什么,就是要说服观众接受他的观点,并且乐意接受他的观点。这类片子的特点在它的时空和材料都是按照创作者的观念来安排的。又一次说到列宁说的,这类片子是形象化的政论片。政论没有什么,在中国也曾经创作出了一部又一部在全国引起轰动的政论片。所谓有争议的,就是有一些人说,政论片只能算专题片,在国际上没有专题片这一说,到底归到哪一类为好呢,总不能说它不是纪录片。”[30]1993年学界和业界关于“中国电视专题节目界定”的讨论,其中包含了《关于电视专题节目分类与界定问题》(臧树清)、《电视纪录片的界定和创作》(任远)、《电视纪录片与电视专题片的界说》(高鑫)、《电视纪录片特征辨析》(钟大年)、《电视专题片定义初探》(石长顺)、《纪实型专题节目创作思辨》(高鑫)等一系列代表性论文,进行了一次对纪录片命名的规模较大的集中研讨,也建立了“中国电视专题节目分类条目简表”等一套概念标准和分类形式,但各种概念标准并没有得到完全一致的认同,统一命名的效力也并未发挥。纪录片称谓的不确定,并非单纯地建立评价标准与分类体系就能够解决的。
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开始,电视娱乐节目兴起,真人秀节目大量出现,“非虚构娱乐节目”潮流愈加猛烈,部分节目出现了过度娱乐化的态势。纪录片在流行文化市场也许并无优势,但人文思想价值一直被重视,逐步成为了文化含量较高节目的代名词。以纪录片命名电视节目或者栏目,变成了对电视节目文化含量的一种维护和捍卫,社会舆论也形成对纪录片社会正面影响力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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