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回顾的主要目的在于简要介绍东方社会培养创造性思维面临的一些问题。在东方社会,破坏创造力的主要因素似乎与环境有关,因此,埃克瓦尔建立创造性心理氛围维度(见表2)可能会为培养创造性行为提供一个宝贵的框架。家庭、工作和学校都应该采用这些维度。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居于领导地位的人们,即父母、老师和企业领导,共同努力促进这些维度的发展。领导力被视为培养创造性思维环境最强大的力量之一(Ekvall,1996;West & Anderson,1996)。由领导力定下基调,从而对影响他人生产和使用创新思想能力的有形或无形的重要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用。
在这一节的最后,我们希望给大家一点提醒。在考察东方创造力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许多作者似乎已经接受了西方关于何谓创造力的偏见。英国心理学家M.J.柯顿(1976,1994)提出了创造力风格理论(theory of creativity style),对创造性行为只有一种形式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传统观念认为创新的创造力风格往往产生不同于普通想法的原创性思想,因而会对现有范式形成威胁。柯顿假定创造性行为是在更具适应性创造力风格中产生的连续行为,它导致原有体系中原创性想法的产生,并从而提升现有范式。
柯顿一贯主张,两种创造力形式同样重要,适应者能和创新者一样有创造力,反之亦然。R.J.塔尔博特(1999)指出,西方许多创造力外显理论(explicit creativity theories)青睐创新型创造力风格,而且常把适应性倾向的创造力描述成缺乏创造力。普奇奥和M.D.基门托(2001)发现,美国的创造力内隐理论(implicit creativity theories)也偏向于创新风格。因此,我们担心东方会重蹈覆辙,贬低适应性创造力的贡献。有数据显示这种情况可能已经出现。
普奇奥和基门托(2001)发现,当美国的非专业人员根据十分量表(10-point scale)(1=完全没有创造力,10=极富创造力)用自己的创造力观念判断柯顿的适应者(adaptor)和创新者(innovator)创造力水平时,具有适应性特征人的平均得分是5.7分,而具有创新性特征人的平均得分则是6.5分(t=-2.06,p=0.04)。应该指出的是,参与本次研究的113名非专业人员并不知道自己在给与科顿的适应者和创新者风格相联系的个体打分。他们只看到两种不同类型个体的性格列表,一份标为“A类”,另一份标为“B类”。有时,A类是适应者,B类是创新者;为了达到平衡效果,在其他调查中,这种情况可能会反过来。一位在读研究生李金顺将这项研究照搬到韩国,参与其中的非专业人士多达311人。李女士发现,适应者和创新者的创造力水平排名差异甚至比美国的还大。在此次研究范例中,具有适应性特征人员的平均得分是4.55,创新风格的得分却高达7.52(t=-15.59,p=0.000)。(www.daowen.com)
当我们考虑亚洲文化的特征时,可能适应性创造力(adaptive creativity)才是东方文化特有的。有许多关于亚洲组织如何找到方法以更高的效率把事情做好的商业新闻。通过真实可靠的方法解决问题,注重传统是通常与亚洲文化相关的特质。然而,李女士的数据显示,东方人,至少韩国人,倾心于创造力的创新风格。此外,创造力与冒险和追求彻底改变联系密切。西方可能已经形成这样一种观念:具有创造力的人必须具有与柯顿定义的创新者类似的特性。东方人倾向于自我批评,这样就会降低自己的适应性创造力潜能倾向,从而加剧这样一种观点:具有创造力就得像柯顿所指的创新者一样。我们鼓励东方人士平等看待两种形式的创造性行为。表现创造力的最有效方式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先天倾向,而不是强迫自己违背自然天性。正如牛卫华和斯滕伯格所说的一样,“西方人的普遍创造力观念会低估东方社会的创造性贡献,还可能会对东方人产生新的成见,从而抑制东方人的创造力”(p.284)。
在本章最后,我们将介绍与CPS学习模型(见图2)第四阶段相关的原则。用这些原则结束本章的目的在于我们认为这些原则具有普遍性,因而能在不同文化中促进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东西方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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