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一个学生具有何种特殊天赋,技巧和创造性思维能力都会在课堂环境条件下对他的创造力水平产生重要影响。在西方,人们发现内在动机是创造过程中的一个主要推动力;超过25年的研究证据表明,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动机倾向。最初,对明确动机和创造力之间的具体联系感兴趣的研究人员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实验环境上。他们直接操纵社会环境的各个方面并找出思想和产品创造力的相应变化。许多近期的研究也采用了非实验性的方法,如调查、采访、基于课堂逸事志(classroom-based ethnographies)和档案源检验。研究方法的拓展让研究人员更加相信,要想激发学生的内在兴趣和创造力,就需要全面地重新审视当前的西方教育实践。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出身的研究员,能够在课堂教学中作出实质性改变让我感到很欣慰;但是,在我看来,仍然存在一个很重要而又让人感到不安的问题。我们的每一个理论模型,与它们依据的研究一样,都完全基于西方(如美国)文化传统。我和我的同事们不禁要问:这些环境因素、表现的内在动机和创造力杀手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也是如此吗?如果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不是生长在西方,他还会感受到学校环境的严重负面影响吗?如果承诺向参加任务的亚洲小朋友们提供奖励,他们是否会像纽约的小朋友一样受到负面影响呢?
亚洲的研究员和理论学家们为创造力研究作出了许多巨大贡献(也许比任何非西方团体所付出的都多),但是他们通常都没有关注创造力的社会心理学层面。相反,亚洲的许多文献都是为了说明人们如何看待创造力或创造力在亚洲文化中扮演的角色这类大问题(如Rudowicz & Hui,1997,1998;Rudowicz,Hui, & Ku-Yu,1994;Rudowicz & Yue,2000;Yue & Rudowicz,2002)。还有一些亚洲作者的重要著作则注重于性格和创造力之间的联系(如Rudowicz & Yue,2003)或被认定为有天赋的学生群体。
除了极少数的研究外,亚洲研究人员都不会选择将精力集中在环境对动机倾向或创造力的影响上。其他的非西方研究传统亦是如此。简单地说,几乎没有经验性数据说明预期回报、预期评估和竞赛的消极影响是一种全球性现象还是一种特定的文化现象。
为了填补这一研究空缺,最近我和我的学生们做了一项多国调查。在适用于美国研究参与者的基本实验范式也同样适用于非西方国家学生这一设想的指导下,我们随意将58名学生(28名美国学生和30名沙特阿拉伯学生)分配到预期奖励组和无奖励(控制)组。所有的研究参与者都在自己的国家接受测试。孩子们需要做一个拼贴,讲一个故事。活动完成后,所有学生都要作一个关于工作动机的自我汇报。沙特的小学教师评价沙特学生所做产品的创造力和其他方面,美国教师评价美国学生的产品。
非西方国家目前还没有尝试使用同感评估技术的作品发表。但是,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为同感评估技术能够成功运用到多种文化环境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应邀对大学生艺术作品创造力进行评估的中国评审员中,牛卫华和斯滕伯格(2011)达成了高度共识。实际上,在这个例子中,中国评审员在创造力构成这一问题上达成的共识比美国评审员还高。同样,陈传升、J.卡梭夫、A.J.希姆塞尔、E.格林伯格(Greenberger)、董奇和薛贵(2002)观察到,应邀对几何图形绘画创造力进行评估的中国评审员之间也有着高度的可靠性。同时,研究人员还发现,欧裔美国评审员对产品的评价与亚洲评审员相似。
我们的研究包括沙特和美国评审员,受到这一事实的鼓励,我们也能从两组评审员中获得高度可信的产品评估。我们主要的实验问题是:是否无论在何种文化环境下强行增加外部约束都会破坏工作兴趣和表现创造力?不出所料,我们从美国样本中得出的数据和之前的研究相同。在有约束(预期回报)条件下,孩子们的内在工作动机明显降低,生产出产品的创造力也明显低于控制(无奖励)组。
而沙特得出的数据却是另外一番情景。沙特学生在拼图任务中的反应和美国学生大致相同——奖励条件下内在工作动机明显降低。但是对动机的破坏并没有造成表现创造力像预期那样降低。在讲故事任务中,动机和创造力的组间(预期奖励/无奖励)差异性并不大。换句话说,在沙特小组中,预期回报约束在降低内在动机上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对创造力则毫无影响。
创造力的内在动机原则(Intrinsic Motivation Principle of Creativity)能运用在沙特阿拉伯学生身上吗?所有文化中人们的动机倾向和创造力表现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联系呢?我们花了整整几个月时间实施在沙特的研究,相信我们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因素,采用的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都尽量做到“文化公平”(“culture fair”)和公正。我们聘请了以阿拉伯语为母语的人为我们翻译实验协议和书面措施,由一位曾在我们搜集数据的这所学校上过学的沙特大学生担任实验人员。我们预先测试过奖品,确认它对来自两种文化的孩子都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同时,我们也非常仔细地试验过所有程序,确保孩子们能够理解我们的说明。从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已经涵盖了“所有的基本要素”。可是我们却没能走出西方的框架,从沙特学生的角度来审视实验程序以及支持这些程序的设想。我们没有考虑到沙特的文化环境。
R.P.韦纳在他的著作《创造力与超越》(Creativity and Beyond)中指出,19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世界还没有创造力这个词。直到20世纪50年代,这个词才得到广泛使用。在阿拉伯语中,可以用一系列的短语来表达创造力的概念,却没有一个词能完整地表达出它的意思。讲阿拉伯语的人们似乎觉得没有必要创造这样一个术语,然而在西方,谈论和追求创造力却是常事。创造力的概念及其相关的积极意义是现代、世俗、民主和资本主义倾向的副产品。由于西方思想在创造力问题上的全球支配性地位,研究人员、理论学家和我们都很容易忘记关于创造力这一现象可能还有与我们不同的概念。
R.P.韦纳认为,对产品创造力的关注和认为物品是独特而有价值的人工制品的想法让西方人无法考虑到更大的文化结构,这个囊括了我们所有人的文化结构。西方学者认为,只有通过可见的成果才能明确和认识创造力。然而,东方的观点则比较不注重产品或其他生产出“成果”的有形证据。相反,创造力被看作是内在本质和终极现实的自我实现或表达(Lubart,1999)。
换言之,非西方文化对创造力的理解可能与我们不同。我们曾以为没有外部约束会激发沙特儿童(或者使他们感觉得到了许可)在实验任务中展现创造力,也许我们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从更本质的角度出发,我们的沙特研究参与人员很可能并不赞同西方对创造性思想或产品的内在价值和先天“优质”的看法。在沙特,人们并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任何个人的能力或天赋上,创造力的社会结构似乎更注重不断加深的社区意识和对祖先及传统的强烈意识和尊敬。此外,我们自己在学校的观察和在沙特阿拉伯成长并接受教育的实验人员提供的信息让我们认识到,从学生们幼年开始,就被要求以个人的努力促进整个课堂小组的发展,这也是一种教育他们逐步社会化的活动。在这里,个人成就,包括个人展现出的高水平创造力不会受到鼓励和称赞;参与实验的许多孩子很可能以前从未在学校受邀展示过他们的创造力。(www.daowen.com)
实际上,个人对创意和新颖艺术形式的追求与群体凝聚力和传统的维护之间的冲突是不同文化之间创造力的研究和理论化的核心。文化认同和社会稳定的维护需要延续和重视熟悉的事物。要求人们对集体以及他们所继承的传统和信仰承担义务的文化被称作“集体主义”和“传统文化”。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这些群体都有着固定的社会角色和结构,这些角色和结构决定了人们的言行。相反,被理论学家们称之为“个人主义”或“现代”社会的发展则取决于人们的创造性活动。从这些方面来看,将沙特视为传统型社会并不为过,然而我们的研究范式和理论都源于一种更为现代的观点。但是如果我们想开展一项有效的创造力内在动机原则跨文化研究,我们就必须跨越这种过于简单的二分法,认识到创造性行为是非常复杂和多面的。
黄奕光(2001)撰写的《为什么西方人比东方人有创造力》(Why Asians are Less Creative than Westerners)一书对个人与社会或文化的互动进行了深刻而细致的分析。黄奕光注重创造性行为和从众行为(conforming behavior)之间的冲突,他的许多观点都建立在亚洲和西方经验的第一手资料上。他认为,创造力的挑战与我们生活的社会是紧密联系的。事实上,黄奕光还坚持认为,由于不同文化间的差异较大,不应该也不能直接进行比较。他认为,从本质上来说,这些比较既不恰当也不公平。提及这种不公平性,黄奕光指出,西方人可能更具创新优势,因为西方赋予个人更多的自由。个性受到高度重视、鼓励和期盼。然而,另一方面,东方人却更能控制自己的情感。同时,黄奕光也提醒我们,情感在创造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就我个人而言,我特别欣赏黄奕光在创造力理论化过程中强调“自我”的做法。黄奕光将个人与情境间(此乃我作为社会心理学家关注的重点)的互动和自我与文化之间的互动进行比较。我们都知道,东方和西方对自我的看法大不相同。控制假设的跨文化比较能清楚地体现这些差异。在东方,人们强调环境的控制力量,个人只能去适应环境。换句话说,亚洲人正是在进行黄奕光所谓的“次级控制”(secondary control),即改变他们自己的内在需求和愿望,以最大限度地适应现实环境。而在西方,人们则期望能够超越外部强加的约束,甚至改变环境。在这种文化环境中,个人需要感受到初级控制(primary control),如有必要,他会改变现有环境以满足个人愿望和需求。
为了进一步扩大这些对比,黄奕光提醒我们,西方人很小就已开始自主性训练,甚至连婴儿都是独自睡觉,教育小孩子在运动场上(摔倒了)要自己站起来。然而,在东方,首要的文化目标就是和他人发生联系。人们并不认为向他人的操纵屈服或让步是性格软弱的体现。相反,对个体控制力的训练主要是朝向内心的,针对人们自身那些可能破坏和谐平衡关系的感觉和愿望。
总之,典型的亚洲人和西方人的心理结构大不相同。黄奕光认为,两组孩子在自我感觉上尤为不同。西方儿童一直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因此,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老师或实验人员强加的外部约束如奖励承诺会产生有害的影响了。然而,多数独立的亚洲(还有沙特)学生都认为自己是更大的社会关系网络的一部分,因此强加的奖励未必会破坏内在工作动机和创造力表现。
创造力的内在动机原则在东西方社会都适用吗?内在兴趣是创造过程的必要组成成分吗?又或者,创造力社会心理学是严重依赖文化的吗?毫无疑问,我们需要开展更多的研究才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上述沙特/美国研究至少验证了我们的实验性推测:老师或其他控制人员的奖励承诺不会破坏沙特学生的内在工作动机和创造力,而美国学生的动机和表现普遍会降低。与黄奕光不同的是,我不准备放弃设计和开展其他关于创造力、动机和相关现象跨国研究这一目标。我相信,将来自不同文化的人们暴露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对他们的行为和认知进行比较,一定能够从中习得很多东西。显然,这类文化公平研究的构成需要的不仅仅是细致入微的翻译、公正地选择实验任务、表现偶然性和环境约束。研究人员必须揭示研究参与者的现象学原因。他们必须从研究对象的文化视角去检视实验步骤,尤其需要从人际关系层面进行考虑。
笔者在最近发表的一篇论文(Hennessey,出版中)中提出,虽然那些对环境、动机倾向和创造力表现的影响颇感兴趣的西方研究人员都接受过社会心理学培训,但是除了进行创造的个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纳入他们的考虑范围。研究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在个人和环境的非人际交往(impersonal interaction)上,奖励承诺和最终接受奖励(或其他偶然性)被视为一种机械过程。实际上,实验人员和研究参与者之间的互动以及老师和同学之间的互动都被忽视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实验室和教室里存在着多个个体,他们的行为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他人有着直接的联系和交流。正如黄奕光所说,同整个西方文化一样,西方创造力研究人员将注意力集中在个别天才和创造力行为上。但是,从本质上来说,创造力是一种社会现象。创造力表现并非凭空产生。
在跨文化研究中,对创造力能够在怎样的社会环境中得到,或者无法得到发展进行界定尤其必要。研究人员必须确定研究参与者如何看待自身情况,即他们在创造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参与者和研究人员有相同的理解和目标吗?他们愿意接受被人探索自己的创造潜能吗?他们是带着一种强烈的个人使命感完成实验任务的吗?或者,他们愿意“退居二线”听从其他组员吗?他们是被一种强烈的自主和掌控形势的感觉驱动呢,还是满足于从自身寻找控制的证据呢?最后,他们是否感觉能够找到有创意的想法或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为之兴奋呢?他们又是否会因为缺乏对这类开放性情形的经验而摇摆不定,不愿意探索各种可能性呢?
黄奕光并不认为西方人天生就比亚洲人有创造力。他想要传达的信息是,由于文化传统的原因,亚洲人想要以创新的形式行动、思考和摸索相对困难。我的同事们和我一起不知疲倦地揭露美国学校扼杀学生动机和创造力的各种方式,我也希望全世界的研究人员和熟悉多种文化传统的调查人员会因此受到启发,去探索他们的社会结构和期望对本国人们动机和创造力的影响。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研究人员和理论家们必须愿意“从零开始”。我们不能为现有西方模型所桎梏,必须开发新的甚至完全不同的方法来研究创造力的社会心理学和“创造力十字路口”的运作方式(Amabile,1997)。例如,调查亚洲文化创造力的研究人员可能不会将注意力集中在环境对工作动机的影响上,他们的初步研究可能会致力于文化对创造力技能发展的影响。或者,涉及非西方人口的研究可能会把对创造过程的动机性成分作为研究目标,并着手研究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任何个人发展的社会中内在动机是否起着重要作用。所有这一切都让人为之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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