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 廙
苏廙,约为晚唐五代或五代宋初人,事迹无考,著《十六汤品》。
汤者,茶之司命。若名茶而滥汤,则与凡末同调矣。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注以缓急言者凡三品,以器标者共五品,以薪论者共五品。
第一品 得一汤
火绩已储,水性乃尽,如斗中米,如称上鱼,高低适平,无过不及为度,盖一而不偏杂者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汤得一可建汤勋。
第二品 婴汤
薪火方交,水釜才炽,急取旋倾,若婴儿之未孩,欲责以壮夫之事,难矣哉!
第三品 百寿汤
人过百息,水逾十沸,或以话阻,或以事废,始取用之,汤已失性矣。敢问皤鬓苍颜之大老,还可执弓摇矢以取中乎?还可雄登阔步以迈远乎?
第四品 中汤
亦见乎鼓琴者也,声合中则意妙;亦见乎磨墨者也,力合中则矢浓。声有缓急则琴亡,力有缓急则墨丧,注汤有缓急则茶败。欲汤之中,臂任其责。
第五品 断脉汤
茶已就膏,宜以造化成其形。若手颤臂亸,惟恐其深,瓶嘴之端,若存若亡,汤不顺通,故茶不匀粹。是犹人之百脉气血断续,欲寿奚获?苟恶毙宜逃。
第六品 大壮汤
力士之把针,耕夫之握管,所以不能成功者,伤于粗也。且一瓯之茗,多不二钱,茗盏量合宜,下汤不过六分。万一快泻而深积之,茶安在哉!
第七品 富贵汤
以金银为汤器,惟富贵者具焉。所以策功建汤业,贫贱者有不能遂也。汤器之不可舍金银,犹琴之不可舍桐,墨之不可舍胶。
第八品 秀碧汤
石,凝结天地秀气而赋形者也,琢以为器,秀犹在焉。其汤不良,未之有也。
第九品 压一汤
贵厌金银,贱恶铜铁,则瓷瓶有足取焉。幽士逸夫,品色尤宜。岂不为瓶中之压一乎?然勿与夸珍炫豪臭公子道。(www.daowen.com)
第十品 缠口汤
猥人俗辈,炼水之器,岂暇深择铜铁铅锡,取热而已。夫是汤也,腥苦且涩。饮之逾时,恶气缠口而不得去。
第十一品 减价汤
无油之瓦,渗水而有土气。虽御胯宸缄,且将败德销声。谚曰:“茶瓶用瓦,如乘折脚骏登高。”好事者幸志之。
第十二品 法律汤
凡木可以煮汤,不独炭也。惟沃茶之汤,非炭不可。在茶家亦有法律:水忌停,薪忌熏。犯律逾法,汤乖,则茶殆矣。
第十三品 一面汤
或柴中之麸火,或焚余之虚炭,本体虽尽而性且浮,性浮则汤有终嫩之嫌。炭则不然,实汤之友。
第十四品 宵人汤
茶本灵草,触之则败。粪火虽热,恶性未尽。作汤泛茶,减耗香味。
第十五品 贼汤
竹篠树梢,风日干之,燃鼎附瓶,颇甚快意。然体性虚薄,无中和之气,为汤之残贼也。
第十六品 魔汤
调茶在汤之淑慝,而汤最恶烟。燃柴一枝,浓烟蔽室,又安有汤耶?苟用此汤,又安有茶耶?所以为大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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