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晚唐五代宋初人苏廙著《十六汤品》解析及研究

晚唐五代宋初人苏廙著《十六汤品》解析及研究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苏廙苏廙,约为晚唐五代或五代宋初人,事迹无考,著《十六汤品》。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欲汤之中,臂任其责。其汤不良,未之有也。第十一品减价汤无油之瓦,渗水而有土气。第十二品法律汤凡木可以煮汤,不独炭也。第十四品宵人汤茶本灵草,触之则败。第十五品贼汤竹篠树梢,风日干之,燃鼎附瓶,颇甚快意。第十六品魔汤调茶在汤之淑慝,而汤最恶烟。

晚唐五代宋初人苏廙著《十六汤品》解析及研究

◇ 苏 廙

苏廙,约为晚唐五代或五代宋初人,事迹无考,著《十六汤品》。

汤者,茶之司命。若名茶而滥汤,则与凡末同调矣。煎以老嫩言者凡三品。注以缓急言者凡三品,以器标者共五品,以薪论者共五品。

第一品 得一汤

火绩已储,水性乃尽,如斗中米,如称上鱼,高低适平,无过不及为度,盖一而不偏杂者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汤得一可建汤勋。

第二品 婴汤

薪火方交,水釜才炽,急取旋倾,若婴儿之未孩,欲责以壮夫之事,难矣哉!

第三品 百寿汤

人过百息,水逾十沸,或以话阻,或以事废,始取用之,汤已失性矣。敢问皤鬓苍颜之大老,还可执弓摇矢以取中乎?还可雄登阔步以迈远乎?

第四品 中汤

亦见乎鼓琴者也,声合中则意妙;亦见乎磨墨者也,力合中则矢浓。声有缓急则琴亡,力有缓急则墨丧,注汤有缓急则茶败。欲汤之中,臂任其责。

第五品 断脉汤

茶已就膏,宜以造化成其形。若手颤臂亸,惟恐其深,瓶嘴之端,若存若亡,汤不顺通,故茶不匀粹。是犹人之百脉气血断续,欲寿奚获?苟恶毙宜逃。

第六品 大壮汤

力士之把针,耕夫之握管,所以不能成功者,伤于粗也。且一瓯之茗,多不二钱,茗盏量合宜,下汤不过六分。万一快泻而深积之,茶安在哉!

第七品 富贵汤

以金银为汤器,惟富贵者具焉。所以策功建汤业,贫贱者有不能遂也。汤器之不可舍金银,犹琴之不可舍桐,墨之不可舍胶。

第八品 秀碧汤

石,凝结天地秀气而赋形者也,琢以为器,秀犹在焉。其汤不良,未之有也。

第九品 压一汤

贵厌金银,贱恶铜铁,则瓷瓶有足取焉。幽士逸夫,品色尤宜。岂不为瓶中之压一乎?然勿与夸珍炫豪臭公子道。(www.daowen.com)

第十品 缠口汤

猥人俗辈,炼水之器,岂暇深择铜铁铅锡,取热而已。夫是汤也,腥苦且涩。饮之逾时,恶气缠口而不得去。

第十一品 减价汤

无油之瓦,渗水而有土气。虽御胯宸缄,且将败德销声。谚曰:“茶瓶用瓦,如乘折脚骏登高。”好事者幸志之。

第十二品 法律

凡木可以煮汤,不独炭也。惟沃茶之汤,非炭不可。在茶家亦有法律:水忌停,薪忌熏。犯律逾法,汤乖,则茶殆矣。

第十三品 一面汤

或柴中之麸火,或焚余之虚炭,本体虽尽而性且浮,性浮则汤有终嫩之嫌。炭则不然,实汤之友。

第十四品 宵人汤

茶本灵草,触之则败。粪火虽热,恶性未尽。作汤泛茶,减耗香味。

第十五品 贼汤

竹篠树梢,风日干之,燃鼎附瓶,颇甚快意。然体性虚薄,无中和之气,为汤之残贼也。

第十六品 魔汤

调茶在汤之淑慝,而汤最恶烟。燃柴一枝,浓烟蔽室,又安有汤耶?苟用此汤,又安有茶耶?所以为大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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