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数据报备义务主体与报备内容规范详解

数据报备义务主体与报备内容规范详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数据报备义务主体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报备数据应具有全面性,即无论是否通过中央清算,所有交易信息应向数据库报备。欧盟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数据报备主要由交易参与者完成。在报备义务的设定上则可借鉴美国的做法,依据交易参与者对市场重要性的不同而展开,即报备义务顺序依次为核心交易商、交易商和终端用户。除上述一般数据外,我国还需要针对特定产品规范其具体的报备内容。

数据报备义务主体与报备内容规范详解

1.数据报备义务主体

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报备数据应具有全面性,即无论是否通过中央清算,所有交易信息应向数据库报备。在具体报备的执行主体上,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交易数据经过集中统一的交易平台确认后直接进入交易信息数据库,即交易信息的报备主体为该交易平台;另一种方法是由交易参与者进行报备。

欧盟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数据报备主要由交易参与者完成。根据规定,无论是金融交易对手还是非金融交易对手都必须向欧盟注册的或欧盟确认的交易信息数据库报告其所有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约。交易对手和中央交易对手方应确保有关金融衍生产品合约签订、变更和终止的所有细节,在不迟于事发后的次日报送到数据库。

美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数据报备则依据效率原则,由交易平台或交易参与者完成。根据规定,所有清算和未清算的互换交易数据都必须上报到注册的交易信息数据库。具体而言,如果是在注册的互换执行设施或指定合约市场达成的互换交易,则由该互换执行设施或指定合约市场上报交易数据;如果不属于相关场所达成的互换交易,则报备的义务主体依次为互换交易商、主要互换参与者和其他交易参与者。

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尚未构建完全统一的交易平台,除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外,有些产品还通过彭博、路透等交易系统进行,而这些系统不受银行间市场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我国目前在市场发展初期可由市场参与者进行数据报备。在报备义务的设定上则可借鉴美国的做法,依据交易参与者对市场重要性的不同而展开,即报备义务顺序依次为核心交易商、交易商和终端用户。具体而言,如果交易中一方是核心交易商,另一方为非核心交易商,则该核心交易商为报备申报人;如果交易一方是交易商,另一方是终端用户,则该交易商为报备申报人;如果交易双方都是终端用户,或交易双方都是核心交易商或非核心交易商,则由交易双方协商指定报备申报人。(www.daowen.com)

2.数据报备的内容

数据报备的内容从功能上可分为参与者数据、交易数据、估值数据和标的数据等。参与者数据包括报备申报人和交易对手数据,如交易双方的参与者账号,登记的办公地点、实体类型和上级机构等;交易数据包括交易平台、清算机构、产品信息和交易的主要经济条款,如交易起始和终止日期、名义金额、票息金额、支付时间表等;估值数据是用于交易估值的相关信息;标的数据是指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的标的产品类型和发行机构等。

在这些数据中,基础的数据是交易的主要经济条款、标的数据和对手数据,这些数据是评估、控制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基础。此外,在条件进一步成熟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报送诸如担保品数据、净额结算安排、事件信息记录和交易市值等参考数据,以便更好地评估系统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除上述一般数据外,我国还需要针对特定产品规范其具体的报备内容。例如,规定债券远期的交易数据报备应包括交易日期、券种名称、代码、买方、卖方、远期期限、交易净价、交易全价、成交量、结算日等;信用违约互换的交易数据报备应包括合同类型、参考实体、主协议类型、到期日、终止或结束日期、结算方式、支付频率、初始保证金、变动保证金等;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数据应包括交易日期、固定利息支付方、浮动利率支付方、名义本金、合约期限、起息日、到期日、固定利率、浮动利率、首次支付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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