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家族信托,包括现在的很多信托,其设立的初衷都是为了未成年子女、残疾家人、老年人和没有经济能力人的利益。这一类家族信托的特点是时限不长,通常以一个人的生命为限,为的是满足特定人的需要。这一功能在信托产生之初非常重要。在1882年以前,英国已婚妇女既不能拥有财产,也没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普通法规定,已婚妇女只能在经过丈夫同意的情况下遗嘱处分动产,这是婚姻法上丈夫的一项的权利,而根据古老的法律,她们根本就无权遗嘱处分不动产。[16]那时的妇女多数没有经济能力,在丈夫死后,通过一定财产安排保障其生存生活就显得非常必要。
英国的保护信托 (protective trust) 和美国的浪费者信托 (spendthrift trust) 的设立均是基于家族信托照料家人的功能,为了保护不能管理自己财产的成年受益人及其家庭的生活,特意设立的一种禁止受益权转让的信托。尽管两者的设立方式不同,但目的相同。英国的保护信托,也称为扶助信托,是委托人为保障特殊成年人的生活,以该成年人的一生或更短的时间为存续期限而设立的信托。保护信托主要适用于没有能力管理自己财产的成年人,特别是有浪费财产习惯或染上不良嗜好 (例如赌博、酗酒、吸食麻醉品) 的成年人。委托人本来可以直接将财产转移给他,由其自行管理和处分,但考虑到他有可能很快会将财产挥霍殆尽或被他人侵占,于是通过设立保护信托,使其能够用信托财产养家糊口,但没有像其他受益人一般随意转让或处分受益权的权利。美国的浪费者信托实质上与英国的保护信托相似,是为了避免财产被挥霍浪费而设立的一种信托。相比英国保护信托的双重结构,美国的浪费者信托采用的方法更直接,委托人可以直接在信托文件中明确禁止受益权的转让,从而限制受益人的债权人针对受益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17](www.daowen.com)
在遗嘱信托中,“承认遗嘱信托,不仅可以使遗嘱人能找到可靠的遗嘱执行人,从而保证遗产按照遗嘱人的心愿进行处理,而且可以找到可靠的遗产管理人,由其代那些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管理遗产,从而既了却了遗嘱人的心愿,也有利于未成年或精神有欠缺的继承人的利益。” 这一功能在受益人没有管理和运用财产的能力时尤为重要。[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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