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历程。我国香港地区的家族信托历经多年,其发展也相对成熟。香港上市家族公司中,有的企业以家族信托的形式控股,其中包括了非常有名的长江实业、恒基地产、新鸿基地产,等等。
2013年,被认为是中国内地家族信托起始的元年。2013 年年初,平安信托发行内地第一个家族信托——“平安财富·鸿承世家” 系列单一万全资金信托。此信托产品募集规模为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客户是一位年过40岁的企业家。根据约定,信托委托人与平安信托共同管理这笔资产。委托人可通过指定继承人为受益人的方式来实现财产继承。保护家族财富传承是 “鸿承世家” 系列产品的功能之一,该系列产品在设计之初并非专门针对家族信托领域。[6]但它的确是平安信托的首单家族信托,也是中国内地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家族信托。
2013年5月,招行私人银行正式签售首单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到同年7月底已经签约的客户达到10个。招行家族信托设立的基本条件是5000万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通过信托合同的约定,家族信托收益的分配可以用于家人日常生活、子女上学、创业、老人赡养等事项。
招行出售的家族信托,其受益人一般是子女,可分配资产包括信托收益及本金。不过目前招行只能接受在招行已有的金融资产,跨行管理尚无法实现,并且信托资产尚不能涵盖实物或不动产。有些客户提出了不动产信托的需求,但是房产等实物管理比金融经营资产的难度要大很多,需要另设专业团队,或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建立长期关系。
招行对家族信托业务的收费机制为 “年费+超额管理费”。年费按托管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取决于信托的复杂程度,以及委托人属于生前还是过世。委托人生前多少会参与信托管理,收费比例会低一些。委托人过世后,信托完全由银行管理,责任更大,收费也会更高。超额管理费则按照行规,超出委托人预期收益的部分,招行按20%的比例提取。此外,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也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整个家族信托虽由招行主导,但与银信合作相比,信托公司的作用更大,信托公司要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参与信托的设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7](www.daowen.com)
2.国内家族信托的特点。不同于国外成熟的家族信托,国内家族信托刚刚开始,一切都还在探索阶段。不过,我国的家族信托产业有着非常良好的发展前景,市场发展良好。
就目前而言,国内的家族信托管理以金融资产为主,包括部分股权,但并不包括实物和不动产,门槛高并且“知名度”不高。
当下,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自身的不足限制了家族信托的发展。因为国内关于信托产业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善,我国的家族信托产业不能保证提供服务机构的营利性,不能保障财产传承风险性的防控,并不能够完全将信托财产与企业风险分离,也不能保证客户财产保密性的需求。也正因为如此,那些敢于尝试家族信托的机构没有办法根据客户的要求为客户量身定做一套方案,只能做出几套比较保险的、基本没有问题的方案供客户选择。产品偏“大众化”,缺少私人定制的业务。
目前,国内有一些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开始尝试涉足家族信托领域,也形成了一个门槛,对目标客户有一个界定。但是一切尚在摸索阶段,知道家族信托的人并不多。即使知道,敢于尝试的人也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国内信托行业缺乏相关的业务经验,信托受托人作为信托中的核心角色,其可信任度及执业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信托行业的发展,但在我国,信托公司的发展历史普遍较短,信托公司积累丰富的业务经验并获取潜在客户的信任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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