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信托特征解析:受托人权责、财产独立性以及民事责任限度

信托特征解析:受托人权责、财产独立性以及民事责任限度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作为财产管理人的受托人破产,信托财产不纳入破产财产的范畴。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但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财产。信托民事责任的有限性由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决定。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实质上享有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权,也因此负有依信托目的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与责任。

信托特征解析:受托人权责、财产独立性以及民事责任限度

1.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分离性。信托是由他人管理、处分财产的一种法律制度,亦是以财产为中心而设计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的首要特征是委托人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移转,使委托财产所有权转化为信托财产所有权,同时,信托财产所有权的不同权能在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进行分离:一方面,信托财产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和经营权权能由受托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所有权中的收益权权能由受益人享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正是基于财产所有权移转与分离的法律事实确立信托法律关系。[8]

2.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一旦设立,则信托财产即自行封闭与外界隔绝,具有 “闭锁效应”,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者任何一方的债权人皆无法主张以信托财产偿债。[9]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是信托作为财产管理工具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础。信托一旦有效成立,委托人必须将用于信托的财产从其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处于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债权人追及范围之外。受托人尽管享有对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权,但信托财产与其自有财产要严格区分,如果受托人接受不同委托人的委托,对来自于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也应各自保持相对独立。如果作为财产管理人的受托人破产,信托财产不纳入破产财产的范畴。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受益权,但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财产。

3.信托民事责任的有限性。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称的。信托责任的有限性是指,一旦信托成立,如果信托财产在运作过程中发生对第三方的侵权或违约责任,只需以信托财产为限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信托民事责任的有限性由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决定。(www.daowen.com)

4.信托财产管理的合规性。信托关系成立后,受托人实质上享有对信托财产的管理权,也因此负有依信托目的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与责任。信托财产管理的合规性要求,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中,应当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履行管理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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