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去年6月的一天,我参加了一个老乡聚会,席间我喝了很多啤酒。饭后我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路上被几名交警拦下。交警给我做了酒精含量测试,酒检显示我已达到醉酒标准。随后,交警又对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每小时40公里。检测结果出来后,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经法院审理,我被判处拘役两个月。我只知道醉驾汽车犯罪,难道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构成犯罪吗?(读者 范业保)
答: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条明确指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才属于入刑标准。所以,你所提问题的关键在于电动自行车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www.daowen.com)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指出: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则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从该条可以看出,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属于非机动车。这里的“国家标准”是指必须有脚踏板实现人力骑行,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空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车电机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高于任何一项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都属于机动车范畴。
综上所述,对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论。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因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所以醉酒驾驶不构成犯罪。而对于超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因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醉酒驾驶构成犯罪。从你反应的情况来看,你所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达到40公里,高于国家标准,应属于机动车范畴。你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安徽 练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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