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被撞时未报案,事后如何处理纠纷的解决方案

被撞时未报案,事后如何处理纠纷的解决方案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司机立马停车向我道歉,我一看是邻村熟人,自己也没什么感觉,就说没事儿,让他走了。可第二天上午因为疼痛,我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胯骨骨折,医疗费共花去7800余元。我找到车主要求赔偿损失,他听说花费近8000元,立马就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当时未报案的,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各负50%的责任。我可以支付你一半的费用。”

被撞时未报案,事后如何处理纠纷的解决方案

问:

上个月的一个傍晚,我饭后散步时被一辆三轮车触碰了一下。司机立马停车向我道歉,我一看是邻村熟人,自己也没什么感觉,就说没事儿,让他走了。可第二天上午因为疼痛,我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胯骨骨折,医疗费共花去7800余元。我找到车主要求赔偿损失,他听说花费近8000元,立马就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当时未报案的,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各负50%的责任。我可以支付你一半的费用。”请问,他的说法对吗?(读者 王成国)

答: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是曾有这样的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此法已于2004年被废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你可以采取下列3种办法:(www.daowen.com)

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实事求是地自我认定各自的责任并达成赔偿协议。

二是事后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处理认定不服的,可依据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确因时过境迁,无法查清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是根据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接受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辽宁 杨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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