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无因管理被牛顶牛主赔偿的理由和规定

无因管理被牛顶牛主赔偿的理由和规定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老韩承担了老唐的全部医药费。这就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关于“无因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讲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行为。法律上称管理他人事务者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者为“本人”。

无因管理被牛顶牛主赔偿的理由和规定

案情:一天,黑龙江省林甸县永胜村村民老唐发现邻居老韩家拴在牛棚内的公牛缰绳脱开,脱缰的公牛从韩家院中跑出,在村里四处乱窜。这时村里有几个学龄前的儿童正在玩耍,老唐怕公牛伤及儿童,急忙追上老牛,抓住缰绳把老牛往老韩家牵。谁知已经性起的公牛途中竟向老唐顶来,老唐当即被顶倒。这一顶可不轻,老唐的肋骨被顶折了三根。幸亏被村民柳某发现,及时送进了医院。老唐住了20多天医院,花去医药费9000多元。事后老唐与老韩家协商药费问题,老韩家以没有让老唐去牵牛为由拒绝赔付。老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老韩承担了老唐的全部医药费。

评析:老韩家承担老唐的全部医药费的法律根据是什么呢?这就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关于“无因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关于“动物致害责任”的有关规定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所讲的动物致害责任,就是指饲养的动物出于本能致人损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讲的“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行为。法律上称管理他人事务者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者为“本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主要有:1.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2.从动机、方法、效果上看,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3.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无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的义务。(黑龙江 王景龙 胜秋)(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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