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5日,电影《芳华》上映。电影上映后不到一周,票房累计近4亿元。耐人寻味的是,这部电影的主创团队系“55后”——小说作者严歌苓、电影导演冯小刚,都生于1958年。而电影的演员团队,年龄结构则是以“80后”“90后”为主,如男一号黄轩(饰演刘锋)1985年出生,女二号钟楚曦(饰演萧穗子,角色原型即严歌苓)1993年出生。有人说,这群年轻的演员把属于严歌苓、冯小刚的“小时代”表现出来了,这可归功于剧本打磨细腻、导演调教有方、演员本身资质良好。同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进一步思考,当一群有着音乐、舞蹈天赋与爱好的“80后”和“90后”,可以不再重蹈他们的父辈刘锋、何小萍们之覆辙,这可能还意味着什么——这有赖于宽裕的经济条件、宽容的成长环境加持、社会人文氛围的提升、法律法规对艺术从业人员的保护。由此,何小萍的悲剧才可以不再继续。
电影《芳华》对小说《芳华》作了较大改编,并且,由于改编及剪辑等原因,最终导致电影“留白”很多,这些“留白”给予观众很大想象空间,同时,这也成为电影引发的诸多争议的来源。其中令未看过小说原著的观众颇感好奇的是,男主角刘锋、女主角何小萍(小说里叫何小嫚),他们在退伍之后其实已然失散于茫茫人海里,在通信条件有限的20世纪80年代,失联,是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情。而他们各自都分别经历了哪些苦难与困难,才最终走到一起、成为灵魂伴侣——很遗憾这些内容在电影里只作了浮光掠影式的呈现,几个镜头轻描淡写地暗示刘峰退伍以后,在海南做小生意、挣扎于温饱边缘的境遇。而至于何小萍,电影只交代她和刘峰失散10余年后才相遇,然而,她和他在后半生相依相偎、互相取暖却始终未领证结婚,看起来贫穷、知足而幸福。
电影里这样看上去“治愈系”的结局,其实有很多细节是经不起追问和推敲的。尤其令人好奇的是,在一个从未对刘锋、何小萍这对苦命的苦情男女表示过善意的世界里,才子佳人已然老去,柴米夫妻的生活始终要继续。他们在离开部队的庇护以后,除了音乐、舞蹈,可谓几乎没什么一技之长,又没有显赫家庭资源——原本尚有可能凭心灵手巧做木匠的刘锋,还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胳膊,而曾经有过精神病史的何小萍,哪怕治愈出院,但是,背负“精神病人”这样的黑档案,想必找份正规的工作肯定也很困难。所以,这对男女,他们凭什么在社会上谋生、谋爱? 靠虚无缥缈的“战友情”? 从前无情孤立他们的战友,不乏家境显赫、在市场经济浪潮里玩得风生水起的人物,但是,他们能帮得了多少?
而晚年的刘锋和何小萍,是否还记得他们曾经热爱过的舞蹈和音乐? 是否还真的愿意去缅怀那段所谓的“芳华”? 这些问题琢磨起来,耐人寻味。
在小说《芳华》里,对于电影里的这些“留白”,处理得很不一样。刘锋在从部队退伍之后辗转全国各地谋生的艰难际遇,严格苓在小说里做了非常细致的描写。而较之于电影里的刘锋,小说里的刘锋在退伍之后,烟火气要重多了。他在海南做小生意时,虽然内心依然无法对林丁丁释怀,但是,他有一个同居的情人,是个名叫小惠的妓女。应该说,小说正是对刘锋退伍后身心状态的细致描摹,才使刘锋这样一个险些沦为“扁平人物”的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有了丰富性和可信度。他在海南生活最艰难的时候,收留了一个卖淫女。当然,后来因为穷,小惠跟他生活两年以后,重操旧业去了。
而刘锋在中年时遇见失散多年的何小嫚,却跟她终其一生只保持了神交。小说里这样解释:“刘锋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但身体不爱她,正如他的身体爱小惠,心却不爱,一回事儿。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天下可爱女人多了,可爱的女人还得会唱歌,刘锋爱的是会唱歌的可爱女人。唱歌的女人也多了去,她们还必须像丁丁那样,圆圆的脑袋,细细的脖子,走路微张着两只小手,摔倒随时撑扶似的。”
严歌苓的这个处理,很法国,很新浪潮:一对孤男寡女几经辗转、挣扎半生终于才能在人海里再遇,相爱——讲真,他们要发展到任何程度的交往也明明没有任何障碍——他离异,她丧偶。何小嫚分明是愿意的,她用可意会不需言传的身体语言给过刘锋各种暗示,然而,刘锋硬是要去睡沙发——表面上看,这样的处理才有苦情感乃至庄严感——但严歌苓没有想过,现实生活中的何小嫚,到中年时如果真的受到刘锋如此对待,到底会怎么想? 这是她苦恋一生的男人。从前,刘锋所爱非人,她在爱他的时候,他心里眼里只有林丁丁;而今,她正在老去但依然美好的身体竟然得不到他的认同、接受,这对她而言,堪称再一次刻骨铭心的伤害。刘锋以“爱”之名的柏拉图式交往,她真的可以接受?(www.daowen.com)
何小嫚从前受过的伤害太多了。对她而言,一个人(包括群体)对另一个人的不接受,往往是从身体开始。小说里写何小嫚的父亲自杀后,她母亲改嫁给一个大老粗官员。母亲带着何小嫚这个“拖油瓶”入住官员家里,内心一直对小嫚很厌恶、很不上心。母亲为了巩固家庭地位,很快又生下弟弟妹妹。而从6岁起,何小嫚只有在发烧时被母亲抱过几天,此后再也没有获得过母亲的拥抱。
长大后终于可以摆脱压抑的家庭,离开上海来到四川的文工团当文艺兵,何小嫚的身体仍然是被孤立的。同屋的室友瞧不起她胸部平坦;另外,因为身体循环系统好,容易出汗,她的一身汗味常常成为文工团男男女女的笑柄,舞伴朱克甚至以此为由拒绝跟她搭档跳舞、拖延整体排练进程,令何小嫚成为众矢之的。在她黯然接受来自全世界最大恶意的时刻,刘锋挺身而出,表示愿意顶替朱克做她的舞伴——那个时候,他托住她的腰,指尖不经意划过她的肩,他的鼻息和她的呼吸交替在一起,他不嫌弃她的气味。
所以,作为读者,我们很难想象,等到人世风景已然看透的中年,金风玉露一相逢,刘锋居然用极其“冰清玉洁”的方式来处理他和何小嫚的关系,简直不可思议。相比之下,在这方面,冯小刚的电影显然比严歌苓的小说处理得更加有人间烟火气:在云南墓地一起看望战友的时候,刘锋抱了何小萍(小说叫何小嫚),这是晚了10年的拥抱,然而还不晚,至少,她还在,他还在——而那些比他们年轻许多的战友们,则已然长眠于墓地。
小说和电影里同样语焉不详的内容是——何小嫚在退伍后的那些年,到底是如何谋生的。小说和电影里,对于刘锋退伍后的际遇虽然也交代得有点潦草,但总归勉强能够自圆其说。但对小嫚的描写,就显得太节俭、太小气。小说里只是通过“我”(萧穗子)的视角这样一笔带过的:“他(刘峰)看我眼睛不老实,往各处溜,就说,她(何小嫚)不在家,去老龄大学教西藏舞了。”
只在老龄大学教西藏舞,能够维持两个人的生活? 京城米贵,居大不易。所以,严歌苓抖机灵,又给小嫚加上了这个生活来源:“她来北京的缘由是她亲父亲的堂弟从美国回来,半身不遂,非要老死在北京,因为北京是他读大学、迷上京剧的地方。小嫚当过几年护士,堂叔的女儿为此相中她来看护老头儿,在八十年代末修建的高层宿舍楼里买下一套便宜房,付小嫚一月一千美金,一直到老头儿五年前去世。堂叔的女儿免费让小嫚继续住在那套房子里,算她对小嫚的谢恩。”
阿弥陀佛! 谢谢严歌苓的善意,让何小嫚在晚年的时候,至少物质生活方面能有一点尊严。然而,冯小刚在电影里,把这样一段际遇掐掉了,银幕上留下的,是一对已然被生活击垮、穷困潦倒、失去斗志而只能随遇而安的男女相依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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