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侦探最后一定能捉住凶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看了开头就猜中结局,很多人依旧废寝忘食地追悬疑剧、读侦探小说。追剧、读小说,其实出于3项基本需求:一是自恋。从某种意义上看,人类的文化史就是自恋史。具体来说,就因为人类自恋,所以非常关心自己,包括内心美好的一面或阴暗的一面。侦探悬疑类作品,惯于直面人性黑暗的一面。围观罪犯犯罪的动机,也是我们增进对人类了解的方式之一。二是对智力的追求。在追剧、读小说的过程中,观众和读者可以测试智商,评估自己的智力水平,顺便拓展知识面。这样的需要可以被称为尊严需要。三是基于粉丝的审美需求。审美经济时代,侦探的形象一直在进化。福尔摩斯那样单身且性取向不详的侦探,永远是影视改编作品中的爆款,地位难以撼动。以福尔摩斯为蓝本的侦探改良版、升级版,从未停止,包括在中国。
有必要先做一下功课,汉语里的“侦探”究竟意味着什么? 根据1999年版的《辞海》,“侦”的释义是:暗中察看。“侦探”的释义是:专事刺探情报和侦查案件的人员,用于军事、政治、刑事和国际斗争中。“侦探”在汉语里的用法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作为动词的用法,在明朝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史三》里出现过:“余时在南京,日使人侦探,问驾帖曾到否?”作为名词的用法,在老舍小说《黑白李》中则是:“我看见了,侦探跟上了四爷!”
其实,作为名词用法的“侦探”在汉语里还有更细致的划分:派往他国,侦察其政治、军事、经济及国际间与我有关系之事件者,曰“国际侦探”;专任搜索敌情,查看地势,为军队之耳目者,曰“军事侦探”;附设于各机关,奉直属长官命令,侦察民事、刑事及其他关于违警范围内重要事件者,曰“法警侦探”。(www.daowen.com)
从这个意义上看,刑警、法医、特工等,基本上都可以纳入汉语里的“侦探”范围,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不然,我们的编剧整天盯着国外神剧、神作里那些参与刑事案件的警察、私家侦探,钻研其人物设定和破案招式,太虐人了——毕竟主攻刑事侦查的侦探,经典款就那么几个,早被各路大神解锁借鉴得差不多了,只有当且仅当“侦探”的人设范围得以扩大,把特工、法医乃至诗人等一网打尽,本土侦探的改良工作才能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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