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动产浮动抵押特征解析与理解

动产浮动抵押特征解析与理解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无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且一旦向已经支付合理价格的受让人完成交付时,转让的动产自动解除抵押关系。抵押中的抵押财产不断变动,抵押人仍然可以自由处分抵押物,无须抵押权人同意,转让金额由抵押人自主决定,无须提前清偿,抵押权不对抗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方,卖方取得完全所有权。

动产浮动抵押特征解析与理解

1.抵押人的特定性

根据《物权法》第181条规定,抵押人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未将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不能作为抵押人设立动产浮动抵押权。即动产浮动抵押人只能是商事主体。

2.抵押财产只能是动产

不动产知识产权债券等不能成为动产浮动抵押权的客体。

3.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是不特定的,即这些财产在抵押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中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

抵押财产属于抵押人既存的和未来的财产。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无须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并且一旦向已经支付合理价格的受让人完成交付时,转让的动产自动解除抵押关系。(www.daowen.com)

抵押中的抵押财产不断变动,抵押人仍然可以自由处分抵押物,无须抵押权人同意,转让金额由抵押人自主决定,无须提前清偿,抵押权不对抗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方,卖方取得完全所有权。所以浮动抵押的缺点在于追及效力差,抵押财产在动产浮动抵押权实现之前都无法特定化,如果融资企业缺失诚信,没有有效财产监管,债权人的抵押权容易受侵害,风险相对较高。但在效率与安全的价值选择中,我国《物权法》选择了效率。

4.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利用抵押财产从事经营活动

《物权法》第196情况未出现之前,在被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可以以通常的方法利用抵押财产从事经营活动。因为一般动产质押时抵押人必须将动产质押银行,虽然无须转移抵押动产,但是,抵押人只有全部清偿借款才能全部提货,部分偿还只能部分提货,不同种类动产不能相互替代质押,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动产的流动性。而动产浮动抵押是以概括的财产为标的,抵押人可以利用未来的动产进行融资,完全可以实现抵押人先融资,再有货,更好地发挥动产的融资能力和流通性。

5.抵押财产被冻结时不得转让

当《物权法》第196情况出现时,抵押财产将被冻结,即原来浮动的不特定的抵押财产,在此时转变成特定的抵押财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此时的抵押财产,转让的,属于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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