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间接占有转移及物权变动的指示交付解析

间接占有转移及物权变动的指示交付解析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甲将其对手表的间接占有转移给丙,完成指示交付。如事例四中的交付就不是指示交付,而是现实交付,通过被称为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交付。指示交付完成时,直接占有人实际上还占有该动产。在现实中对于以指示交付为交付方式的,物权变动的时间点为:动产买卖、赠与、质押中,以指示交付方式完成交付的,自指示交付的合意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

间接占有转移及物权变动的指示交付解析

指示交付也是观念交付的一种,所谓指示交付是指让与人的动产被他人直接占有期间,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动产所有权或者设立动产质权,且约定将让与人对动产直接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物》第26条)。指示交付需要通过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的两个合意完成:(1)转移动产所有权或者设立动产质权的合意;(2)返还请求权让与的合意。通过两个合意,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至于让与人是否因此取得直接占有或者间接占有则不论。

例如,甲将自己的手表借给乙两个月,在借用期间,丙向甲提出想购买该手表,甲同意。双方约定:自该日起乙取得手表的所有权,甲将向乙请求返还借用手表的请求权让与乙,以替代现实交付。甲将其对手表的间接占有转移给丙,完成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完成之时,受让人丙仅受让该手表的间接占有,并未取得该手表的直接占有。

如事例四中的交付就不是指示交付,而是现实交付,通过被称为经由占有媒介关系而为交付。当乙将汽车交付给丁时,甲向丙完成现实交付,丙自甲处取得汽车所有权。这种交付方式不是“指示交付”,因为《物权法》第26条规定的指示交付,是仅须通过让与对直接占有人的返还请求权即可完成。指示交付完成时,直接占有人实际上还占有该动产。在该事例中,甲向丙完成现实交付时,即乙将汽车交给丁之时,直接占有人乙对汽车的占有即丧失,所以这是现实交付而非指示交付。(www.daowen.com)

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动中,以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方式完成交付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发生物权变动的时间点,但是对于以指示交付方式完成的交付,《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在现实中对于以指示交付为交付方式的,物权变动的时间点为:动产买卖、赠与、质押中,以指示交付方式完成交付的,自指示交付的合意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同时类推适用《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让与人应当对直接占有人发出通知,通知到达直接占有人时,已经发生的物权变动对直接占有人发生效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